欢迎您来到话梅糖工程服务众包平台!

为什么要规定“异形柱结构框架梁截面高度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400mm”?

已邀请: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赞同来自:

类似于贯穿节点的梁纵筋,当节点的非弹性变形较大时,贯穿节点的柱纵向钢筋粘结退化与滑移加剧,甚至出现“拉风箱”、即沿节点区柱纵向钢筋全长粘结破坏、现象发生。为保证其粘结应为不致过大,避免上述现象出现,规定梁的高度、即节点高度不能太小。
我国钢筋混凝土规范11.6.7.1条款规定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梁内贯穿中柱的纵向钢筋不宜大于柱在该方向截面尺寸的1/20。对柱的纵筋未提要求,看来是该规范的一个欠缺,因根据剪力平衡,节点横、竖向的剪力是相等的,对竖向、即沿柱纵筋方向不提要求是个欠缺。
美国混凝土学会节点委员会要求对抗震设计的节点高度不小于20倍柱纵筋直径(美国不分抗震等级)。新西兰有比美国更严格的规定。
异形柱规程假定柱纵筋直径20mm,按20倍柱纵筋直径取,即规定抗震设计的异形柱框架梁最小高度为400mm。非抗震设计有所放松。
异形柱结构框架节点钢筋粘结条件可能不如普通框架节点钢筋粘结条件,希望设计人员务必遵守此条规定。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

天津话梅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津ICP备150072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