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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发布:部署149 项重点任务

谈天论地黎明的曙光1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976 次浏览 • 2017-01-15 11:40 • 来自相关话题

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该《规划》是《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年)》 在“十三五”期间的阶段性目标,是未来五年推进能源技术革命的重要指南。 《规划》指出,按照当前世界能源前沿技术的发展方向以及我国能源发展需求,聚焦于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新能源电力系统、安全先进核能、战略性能源技术以及能源基础材料五个重点研究任务,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着眼推动能源技术革命,聚焦形成五个重大能源科技专题,每个技术领域按照应用推广一批、示范试验一批、集中攻关一批进行任务分类。 重点任务中指出将集中攻关类以 G 代表(共 70 项),示范试验类以 S 代 表(共 48 项),应用推广类以 T 代表(共 31 项),重点任务共计 149 项。 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 因字数限制,本文只做文件摘编   一、能源科技发展形势 随着新一轮工业革命兴起,应对气候变化日益成为全球共识,能源技术正在成为引领能源产业变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源动力。 (一)世界能源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传统能源的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成为主要发展趋势。 在勘探开发领域,页岩油气和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成为油气产量的新增长点,复合开采成为整个石油开采的主要方向,深水油气勘探开发向海底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加工利用领域,劣质原油提质技术、清洁燃油生产技术、煤基多联产技术、煤气化技术、煤制化学品正成为能源科技主攻方向。火力发电技术正朝着清洁、高效、节能、节水的方向发展,主要国家均在开展700℃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研发,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富氧燃烧技术正在快速发展。 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现代电网的融合是世界能源可持续转型的核心。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继续沿着高效率、低成本方向持续进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始规模化示范;风力发电继续向大型化、智能化和高可靠性方向发展,远海和高空风能开发开始提上日程; 在战略层面,主要能源大国均制定政策措施加强技术创新, 积极部署发展清洁能源技术,着力通过提升能源产业结构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纵观全球能源技术发展动态和主要能源大国推动能源科技创新的举措,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和启示: 一是能源科技创新进入高度活跃期,新兴能源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对传统能源技术的替代,对世界能源格局和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是绿色低碳是能源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向,重点集中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能源互联网和大规模储能技术、先进能源装备及关键材料等领域。  三是世界主要国家均把能源技术视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突破口,制定各种政策措施抢占发展制高点,增强国家竞争力并保持领先地位。 (二)我国能源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大力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关键时期,通过不断创新发展思路,不断健全能源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夯实能源科技创新基础,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瓶颈,以科技为先导,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按照应用推广一批、试验示范一批、集中攻关一批的发展路径推动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安全先进核能技术、战略性能源技术、能源基础材料技术等,是未来五年我国能源科技创新的重大使命。 二、发展目标 从 2016 年到 2020 年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关键装备,实现能源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在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领域,促进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实现致密气、煤层气和稠重油资源的高效开发,推动页岩油气、致密油和海洋深水油气资源的有效开发。掌握低阶煤转化提质、煤制油、煤制气、油品升级等关键技术。进一步提高燃煤发电效率,提高燃煤机组弹性运行和灵活调节能力,攻克多污染物一体化脱除技术,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领域,重点攻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并网和大规模外送技术、大规模供需互动、多能源互补综合利用、分布式供能、智能配电网与微电网等技术,在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储热等储能技术上实现突破,提升电网关键装备和系统的技术水平;掌握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系统关键技术,开展海洋能、地热能利用试验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率开发利用,支撑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 15%的战略目标。 在安全先进核能技术领域,建成自主产权的先进三代压水堆示范工程,掌握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关键技术,钍基熔盐堆研究取得突破,深入研发先进核燃料技术、乏燃料及放射性废物先进后处理技术,建立适合我国大型压水堆核电厂延寿论证的技术体系。 在战略性能源技术领域,掌握微型、小型燃气轮机设计、试验和制造技术,实现中型和重型燃气轮机的设计、试验和制造自主化;突破高能量密度特种清洁油品关键技术,建设煤制油、生物航空燃油等示范工程;超导输电、储能装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氢能、燃料电池成套技术产业化;可控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利用技术得到进一步发展,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能源基础材料技术领域,研制出高温金属材料及核级材料,进一步提高光伏组件用高分子材料、储能用电极材料等技术参数,大幅降低成本,实现新型节能材料走向市场应用;掌握多种高效低成本催化材料生产技术。 在能源生产、输送、消费等各环节开展先进节能技术的研究,通过技术升级和系统集成优化实现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单位能耗明显下降。 三、重点任务 本章节中,集中攻关类以 G 代表(共 70 项),示范试验类以 S 代 表(共 48 项),应用推广类以 T 代表(共 31 项),重点任务共计 149 项。(详情内容,请查看原文) (一)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 在化石能源深度勘探开发领域,进一步提高煤炭开发效率和油气资源采收率,加强致密气、致密油、稠油、页岩气、页岩油和煤层气等勘探及低成本高效开发,研发深水油气有效开发关键技术及装备,提升我国煤油气资源的自我供给和保障能力。 在燃料加工领域,掌握低阶煤提质工艺,研究适应性广的低阶煤热解分质转化技术,开发煤油共处理技术和分级液化技术;加强重劣质原油加工技术研发和应用,攻关清洁油品生产技术,适应油品升级的需要。 在清洁高效燃煤发电领域,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超超临界机组、大型 IGCC 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设计制造技术,研发低能耗大规模 CO2捕集工艺与设备,开展多污染物一体化脱除技术和工艺的自主化研发,开展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技术研究。 (二)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研究 8MW-10MW 陆/海上风电机组关键技术,建立大型风电场群智能控制系统和运行管理体系;突破高效太阳能电池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发展新型太阳能电池技术, 持续提高光伏发电系统的能量转换效率、经济性和智能化水平; 完善大型太阳能热发电站高效集热和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可全天运行的 100MW 级电站商业化运行; 开展复杂条件下水电开发相关技术研究;开展海洋能、地热能利用关键技术及装置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传输领域,重点突破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和大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并网、特高压直流与柔性输电核心技术与装备等关键技术;进一步提升电网和互联网信息的相互融合,源网荷协同水平;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运用、新型电力设备制造及传统电力设备的智能升级等方面持续取得进展。立足于电力系统调峰和电能质量管理需要,推动压缩空气储 能、液流电池、钠硫电池、锂电池和飞轮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发展,在大容量储能等技术上实现突破。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加 强智能配电与用电网络建设,促进分布式能源和多能互补式发电项目在微网中的利用,开展能源互联系统运营交易技术研究。 (三)安全先进核电技术加快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核电堆型的持续改进创新,推广应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三代压水堆,加快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的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和产业化,积极开展微型堆、钍基熔盐堆等新堆型研究。开展先进核燃料元件研发,推进乏燃料处 理技术,发展大型核燃料后处理厂自主技术,突破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技术、废物最小化技术、设备管道去污技术等。积极推进在役核电机组延寿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发展先进监/检测技术、 关键设备时限老化评估技术和缓解/修复技术等。 (四)战略性能源技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有针对性的发展一批关键战略储备技术,重点加强先进高效微小型燃气轮机、重型燃气轮机、特殊领域专用燃气轮机关键技术的开发;进一步研发高能量密度特种清洁油品的制造技术,发展煤直接液化、煤衍生油等制造清洁燃料和特种油品的成套技术,攻关生物质航空燃油技术; 开展海洋核动力平台示范工程建造;开展氢能利用及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研究,发展高效催化技术,研究高效低成本氢气储运技术, 推动高性能低成本燃料电池发电产业化;积极开展高温超导材料基础性研究,实现超导输电、超导储能和超导电力装备的突破; 持续推进可控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利用技术的发展。 (五)能源基础材料技术结合 700℃燃煤发电和重型燃气轮机技术发展,开展高温金属材料的研究,掌握金属材料测试能力。开展高性能核电用传热材料、绝缘材料的研发及应用,开展针对核能环境服役的复合材料探索研究。开发钙钛矿类光电材料、光伏组件用高分子材料、 银电极材料和碲化镉薄膜材料,以适应高性能光伏电池发展的需要。开展新型高效储能材料研制,开展电池储能系统用聚合物薄膜材料、微纳米制电极材料的开发。发展完善各类催化剂材料。 以智能电网为导向开展先进电力电子器件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推广应用先进成熟技术 研究能源技术与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国家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 降低能源新技术进入市场的门槛,以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为重点,在油气开采及转化、清洁燃煤发电、新能源发电及并网、第三代核电等领域应用推广一批技术成熟、有市场需求、 经济合理的技术。 (二)依托示范工程,促进先进技术产业化 在煤炭深加工、清洁燃煤发电、储能、高效太阳能、海上风 电、能源互联网、先进反应堆型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进一批采用自主化先进能源科技和装备的示范工程,鼓励先行先试,支持技术创新,探讨应用条件,提高装备国产化水平,探索新技术带来的 商业模式和价格机制问题。 (三)打造创新平台,培育前沿技术开发能力 在能源领域依托重点能源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开展协同创新,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组建一批“产-学-研-用”一体的研 发基地作为联合创新平台,集中攻关一批前景广阔的技术,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四)加强国际交流,提升技术装备国际竞争力在能源技术领域推进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双多边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优势国家和地区在先进核能、高效储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非常规油气开发、先进能源材料、碳捕集封存利用、燃气轮机等领域的合作,提高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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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年)》 在“十三五”期间的阶段性目标,是未来五年推进能源技术革命的重要指南。

《规划》指出,按照当前世界能源前沿技术的发展方向以及我国能源发展需求,聚焦于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新能源电力系统、安全先进核能、战略性能源技术以及能源基础材料五个重点研究任务,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着眼推动能源技术革命,聚焦形成五个重大能源科技专题,每个技术领域按照应用推广一批、示范试验一批、集中攻关一批进行任务分类。 重点任务中指出将集中攻关类以 G 代表(共 70 项),示范试验类以 S 代 表(共 48 项),应用推广类以 T 代表(共 31 项),重点任务共计 149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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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
因字数限制,本文只做文件摘编
 
一、能源科技发展形势

随着新一轮工业革命兴起,应对气候变化日益成为全球共识,能源技术正在成为引领能源产业变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源动力。

(一)世界能源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传统能源的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成为主要发展趋势。

在勘探开发领域,页岩油气和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成为油气产量的新增长点,复合开采成为整个石油开采的主要方向,深水油气勘探开发向海底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加工利用领域,劣质原油提质技术、清洁燃油生产技术、煤基多联产技术、煤气化技术、煤制化学品正成为能源科技主攻方向。火力发电技术正朝着清洁、高效、节能、节水的方向发展,主要国家均在开展700℃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研发,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富氧燃烧技术正在快速发展。

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现代电网的融合是世界能源可持续转型的核心。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继续沿着高效率、低成本方向持续进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始规模化示范;风力发电继续向大型化、智能化和高可靠性方向发展,远海和高空风能开发开始提上日程;

在战略层面,主要能源大国均制定政策措施加强技术创新, 积极部署发展清洁能源技术,着力通过提升能源产业结构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纵观全球能源技术发展动态和主要能源大国推动能源科技创新的举措,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和启示:

一是能源科技创新进入高度活跃期,新兴能源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对传统能源技术的替代,对世界能源格局和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是绿色低碳是能源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向,重点集中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能源互联网和大规模储能技术、先进能源装备及关键材料等领域。

 三是世界主要国家均把能源技术视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突破口,制定各种政策措施抢占发展制高点,增强国家竞争力并保持领先地位。

(二)我国能源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大力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关键时期,通过不断创新发展思路,不断健全能源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夯实能源科技创新基础,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瓶颈,以科技为先导,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按照应用推广一批、试验示范一批、集中攻关一批的发展路径推动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安全先进核能技术、战略性能源技术、能源基础材料技术等,是未来五年我国能源科技创新的重大使命。

二、发展目标

从 2016 年到 2020 年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关键装备,实现能源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在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领域,促进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实现致密气、煤层气和稠重油资源的高效开发,推动页岩油气、致密油和海洋深水油气资源的有效开发。掌握低阶煤转化提质、煤制油、煤制气、油品升级等关键技术。进一步提高燃煤发电效率,提高燃煤机组弹性运行和灵活调节能力,攻克多污染物一体化脱除技术,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领域,重点攻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并网和大规模外送技术、大规模供需互动、多能源互补综合利用、分布式供能、智能配电网与微电网等技术,在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储热等储能技术上实现突破,提升电网关键装备和系统的技术水平;掌握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系统关键技术,开展海洋能、地热能利用试验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率开发利用,支撑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 15%的战略目标。

在安全先进核能技术领域,建成自主产权的先进三代压水堆示范工程,掌握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关键技术,钍基熔盐堆研究取得突破,深入研发先进核燃料技术、乏燃料及放射性废物先进后处理技术,建立适合我国大型压水堆核电厂延寿论证的技术体系。

在战略性能源技术领域,掌握微型、小型燃气轮机设计、试验和制造技术,实现中型和重型燃气轮机的设计、试验和制造自主化;突破高能量密度特种清洁油品关键技术,建设煤制油、生物航空燃油等示范工程;超导输电、储能装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氢能、燃料电池成套技术产业化;可控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利用技术得到进一步发展,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能源基础材料技术领域,研制出高温金属材料及核级材料,进一步提高光伏组件用高分子材料、储能用电极材料等技术参数,大幅降低成本,实现新型节能材料走向市场应用;掌握多种高效低成本催化材料生产技术。

在能源生产、输送、消费等各环节开展先进节能技术的研究,通过技术升级和系统集成优化实现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单位能耗明显下降。

三、重点任务

本章节中,集中攻关类以 G 代表(共 70 项),示范试验类以 S 代 表(共 48 项),应用推广类以 T 代表(共 31 项),重点任务共计 149 项。(详情内容,请查看原文)

(一)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

在化石能源深度勘探开发领域,进一步提高煤炭开发效率和油气资源采收率,加强致密气、致密油、稠油、页岩气、页岩油和煤层气等勘探及低成本高效开发,研发深水油气有效开发关键技术及装备,提升我国煤油气资源的自我供给和保障能力。

在燃料加工领域,掌握低阶煤提质工艺,研究适应性广的低阶煤热解分质转化技术,开发煤油共处理技术和分级液化技术;加强重劣质原油加工技术研发和应用,攻关清洁油品生产技术,适应油品升级的需要。

在清洁高效燃煤发电领域,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超超临界机组、大型 IGCC 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设计制造技术,研发低能耗大规模 CO2捕集工艺与设备,开展多污染物一体化脱除技术和工艺的自主化研发,开展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技术研究。

(二)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研究 8MW-10MW 陆/海上风电机组关键技术,建立大型风电场群智能控制系统和运行管理体系;突破高效太阳能电池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发展新型太阳能电池技术, 持续提高光伏发电系统的能量转换效率、经济性和智能化水平;

完善大型太阳能热发电站高效集热和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可全天运行的 100MW 级电站商业化运行; 开展复杂条件下水电开发相关技术研究;开展海洋能、地热能利用关键技术及装置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传输领域,重点突破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和大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并网、特高压直流与柔性输电核心技术与装备等关键技术;进一步提升电网和互联网信息的相互融合,源网荷协同水平;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运用、新型电力设备制造及传统电力设备的智能升级等方面持续取得进展。立足于电力系统调峰和电能质量管理需要,推动压缩空气储 能、液流电池、钠硫电池、锂电池和飞轮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发展,在大容量储能等技术上实现突破。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加 强智能配电与用电网络建设,促进分布式能源和多能互补式发电项目在微网中的利用,开展能源互联系统运营交易技术研究。

(三)安全先进核电技术加快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核电堆型的持续改进创新,推广应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三代压水堆,加快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的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和产业化,积极开展微型堆、钍基熔盐堆等新堆型研究。开展先进核燃料元件研发,推进乏燃料处 理技术,发展大型核燃料后处理厂自主技术,突破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技术、废物最小化技术、设备管道去污技术等。积极推进在役核电机组延寿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发展先进监/检测技术、 关键设备时限老化评估技术和缓解/修复技术等。

(四)战略性能源技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有针对性的发展一批关键战略储备技术,重点加强先进高效微小型燃气轮机、重型燃气轮机、特殊领域专用燃气轮机关键技术的开发;进一步研发高能量密度特种清洁油品的制造技术,发展煤直接液化、煤衍生油等制造清洁燃料和特种油品的成套技术,攻关生物质航空燃油技术; 开展海洋核动力平台示范工程建造;开展氢能利用及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研究,发展高效催化技术,研究高效低成本氢气储运技术, 推动高性能低成本燃料电池发电产业化;积极开展高温超导材料基础性研究,实现超导输电、超导储能和超导电力装备的突破; 持续推进可控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利用技术的发展。

(五)能源基础材料技术结合 700℃燃煤发电和重型燃气轮机技术发展,开展高温金属材料的研究,掌握金属材料测试能力。开展高性能核电用传热材料、绝缘材料的研发及应用,开展针对核能环境服役的复合材料探索研究。开发钙钛矿类光电材料、光伏组件用高分子材料、 银电极材料和碲化镉薄膜材料,以适应高性能光伏电池发展的需要。开展新型高效储能材料研制,开展电池储能系统用聚合物薄膜材料、微纳米制电极材料的开发。发展完善各类催化剂材料。 以智能电网为导向开展先进电力电子器件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推广应用先进成熟技术

研究能源技术与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国家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

降低能源新技术进入市场的门槛,以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为重点,在油气开采及转化、清洁燃煤发电、新能源发电及并网、第三代核电等领域应用推广一批技术成熟、有市场需求、 经济合理的技术。

(二)依托示范工程,促进先进技术产业化

在煤炭深加工、清洁燃煤发电、储能、高效太阳能、海上风 电、能源互联网、先进反应堆型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进一批采用自主化先进能源科技和装备的示范工程,鼓励先行先试,支持技术创新,探讨应用条件,提高装备国产化水平,探索新技术带来的 商业模式和价格机制问题。

(三)打造创新平台,培育前沿技术开发能力

在能源领域依托重点能源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开展协同创新,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组建一批“产-学-研-用”一体的研 发基地作为联合创新平台,集中攻关一批前景广阔的技术,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四)加强国际交流,提升技术装备国际竞争力在能源技术领域推进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双多边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优势国家和地区在先进核能、高效储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非常规油气开发、先进能源材料、碳捕集封存利用、燃气轮机等领域的合作,提高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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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王健林、潘石屹都对雾霾表态,董明珠一番话却让这三个男人汗颜

谈天论地黎明的曙光1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12 次浏览 • 2017-01-09 12:36 • 来自相关话题

雾霾席卷北方,穹顶之下,百态丛生。有人选择沉默,有人忧思逃往何处。对于这个问题,马云、王健林、潘石屹、董明珠都陆续表态。马云说,我们已没有选择;王健林说,这个问题真的不能小看。董明珠则霸气表示,愿投入所有积蓄,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 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大会上,马云说,“上个星期,北京雾霾特别严重,这几年我有亲戚和朋友在经受癌症折。每当想到这些,我真希望自己真的是外星人,可以逃回我的星球。”“但是很可惜,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这不仅仅是政治家讨论的问题,是所有人的责任。今天我们都已经没有选择”。 马云说,他的理想是,希望20年中国以后的天是蓝的,水是清的,我们的空气是可以呼吸的,最基本的幸福感,就是沐浴阳光。 “好空气是城市价值的核心要素,不要小看这个问题。”王健林说。“北京、上海这两个核心城市空气不太好。由于空气不好,城市的商业价值就在逐渐的流失。” 潘石屹曾围绕PM2.5发出过颇具影响力的吐槽,并受到诸多网友力挺。潘石屹曾说,在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下,关注雾霾比经济更重要,比发展房地产更重要。 不过,比起以上三位,董明珠的回应更为霸气。她说,愿投入所有积蓄,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 在2016年12月15日的中国制造高峰论坛上,董明珠说,一定要做新能源汽车,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董明珠说自己投资了银隆,不是因为格力收购不成功就妥协了,而是因为看好了这个技术给中国乃至于世界带来的环境保护。 董明珠还说:我们的生存、活着的价值已经不是为了挣钱,而是因为我们的存在能让世界改变。 查看全部
雾霾席卷北方,穹顶之下,百态丛生。有人选择沉默,有人忧思逃往何处。对于这个问题,马云、王健林、潘石屹、董明珠都陆续表态。马云说,我们已没有选择;王健林说,这个问题真的不能小看。董明珠则霸气表示,愿投入所有积蓄,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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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大会上,马云说,“上个星期,北京雾霾特别严重,这几年我有亲戚和朋友在经受癌症折。每当想到这些,我真希望自己真的是外星人,可以逃回我的星球。”“但是很可惜,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这不仅仅是政治家讨论的问题,是所有人的责任。今天我们都已经没有选择”。

马云说,他的理想是,希望20年中国以后的天是蓝的,水是清的,我们的空气是可以呼吸的,最基本的幸福感,就是沐浴阳光。

“好空气是城市价值的核心要素,不要小看这个问题。”王健林说。“北京、上海这两个核心城市空气不太好。由于空气不好,城市的商业价值就在逐渐的流失。”


潘石屹曾围绕PM2.5发出过颇具影响力的吐槽,并受到诸多网友力挺。潘石屹曾说,在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下,关注雾霾比经济更重要,比发展房地产更重要。

不过,比起以上三位,董明珠的回应更为霸气。她说,愿投入所有积蓄,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

在2016年12月15日的中国制造高峰论坛上,董明珠说,一定要做新能源汽车,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董明珠说自己投资了银隆,不是因为格力收购不成功就妥协了,而是因为看好了这个技术给中国乃至于世界带来的环境保护。

董明珠还说:我们的生存、活着的价值已经不是为了挣钱,而是因为我们的存在能让世界改变。

化工污水COD的处理方法有哪几种?

环境工程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604 次浏览 • 2016-12-28 14:05 • 来自相关话题

化工污水是从每一种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冷却水、废气洗涤水、设备及场池冲洗水等。 化工污水特点  有毒性和刺激性,化工污水中含有许多污染物,有些是有毒或有剧毒的物质,如氰、酚、砷、汞、镉和铅等;BOD和COD都较高,化工污水含有各种有机酸、醇、醛、酮、醚和环氧化物等;pH不稳定,化工生产排放的污水,时而呈强酸性,时而呈强碱性,pH不稳定;营养化物质较多,化工生产污水中有的含磷、氮量较高;废水温度较高,由于化学反应常在高温下进行,排出的废水水温较高;油污染较为普遍,石油化工污水中一般都含有油类;恢复比较困难,受化工有害物质污染的水域,即使减少或停止污染物排出,要恢复到水域原来状态,仍需要很长时间。 COD超标就是基于这些有机物质的含量超标,可以通过如下方法处理。 化工污水cod的处理方法 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来分离污水中的悬浮物或乳浊物,可去除废水中的COD。常见的有:格栅、筛滤、离心、澄清、过滤、隔油等方法。   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来去除污水中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可去除废水中的COD。常见的有:中和、沉淀、氧化还原、催化氧化、光催化氧化、微电解、电解絮凝、焚烧等方法。   物理化学法:是利用物理化学作用来去除污水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可去除废水中的COD。常见的有:格栅、筛滤、离心、澄清、过滤、隔油等方法。   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代谢作用,使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无机微生物营养物转化为稳定、无害的物质。常见的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厌氧生物消化法、稳定塘与湿地处理等。 查看全部
化工污水是从每一种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冷却水、废气洗涤水、设备及场池冲洗水等。
化工污水特点 
  1. 有毒性和刺激性,化工污水中含有许多污染物,有些是有毒或有剧毒的物质,如氰、酚、砷、汞、镉和铅等;
  2. BOD和COD都较高,化工污水含有各种有机酸、醇、醛、酮、醚和环氧化物等;
  3. pH不稳定,化工生产排放的污水,时而呈强酸性,时而呈强碱性,pH不稳定;
  4. 营养化物质较多,化工生产污水中有的含磷、氮量较高;
  5. 废水温度较高,由于化学反应常在高温下进行,排出的废水水温较高;
  6. 油污染较为普遍,石油化工污水中一般都含有油类;
  7. 恢复比较困难,受化工有害物质污染的水域,即使减少或停止污染物排出,要恢复到水域原来状态,仍需要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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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超标就是基于这些有机物质的含量超标,可以通过如下方法处理。
化工污水cod的处理方法
  • 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来分离污水中的悬浮物或乳浊物,可去除废水中的COD。
  • 常见的有:格栅、筛滤、离心、澄清、过滤、隔油等方法。

 
  • 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来去除污水中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可去除废水中的COD。
  • 常见的有:中和、沉淀、氧化还原、催化氧化、光催化氧化、微电解、电解絮凝、焚烧等方法。

 
  • 物理化学法:是利用物理化学作用来去除污水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可去除废水中的COD。
  • 常见的有:格栅、筛滤、离心、澄清、过滤、隔油等方法。

 
  • 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代谢作用,使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无机微生物营养物转化为稳定、无害的物质。
  • 常见的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厌氧生物消化法、稳定塘与湿地处理等。

政策丨环评公众意见将单独报送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42 次浏览 • 2016-12-19 16:39 • 来自相关话题

2017年1月1日起,“公众参与”将不再出现在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中,而是由企业自行开展,并单独报送。日前,环保部发布新环评总纲,总纲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 常现走过场、被参与等问题 环评被称为阻挡环境污染的第一道防线,而公众参与是环评制度关键的一道法定程序,然而目前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常常出现走过场、假问卷、“被”参与等问题。此外,在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又常常因为“邻避效应”,产生了一些非环保诉求而影响项目落地,比如垃圾焚烧厂、机场、城际铁路等。 在12月14日的全国环评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表示,现在,项目环评背负太多,管理边界和责任边界模糊。公众参与定位不清,有的把公众参与简单地理解为征求公众同意不同意项目建设的程序,而未将其作为问计于民、提高和改善环评工作质量的过程。有的把环境问题和公众其他利益诉求混杂在一起,有的参与人群代表性不够。在方式上,有的介入时间晚,且仅是简单填表,无法全面反映公众意见。 正修订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据了解,公众参与从环评报告中剥离后,并不是取消公众参与,而是将公众参与篇章从环评中独立出来,与其平行。目前,环保部正在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进行修订。根据相关要求,今后,建设单位将作为环评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由其组织开展环评公众参与。 除了“分离公众参与”,此次总纲修订还删除了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并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等内容。总之,今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将明显“瘦身”。 为何将公众参与剥离?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环评是回答项目在生态环境层面是否可行的技术工作,是一道客观题。公众参与是回答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愿的工作,是一道主观题。客观题容易判分,客观题和主观题放在一起就容易复杂化,不利判分。 彭应登表示,公众参与工作除了告知和征求意见外,往往更多的是和邻近居民的沟通、协商(包括事前和事后),过程较漫长。而将漫长的公参工作和短期的环评工作搅在一起,易模糊工作目标,影响环评审批效能。 是否会弱化公众参与? 彭应登表示,在现行法规下,因为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两家的主体责任不明确,环评公众参与造假被发现后,双方互相推诿,难以问责。今后将公众参与的主体责任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单独编制说明,并一起作为申报材料递交环保部门审批,一旦出现造假等问题,追责时就可避免互相推诿的情况。 彭应登表示,公众参与分离后,环保部门在审批环评报告过程中,审批部门也会组织专家评审企业编制的公众参与意见,并对调查真伪、调查效果好坏,做判别和监督。 “公众参与从环评移出后,既可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又可明晰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实际上强化了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所以公众参与是否会弱化的担心是不存在的。”彭应登表示。 查看全部
2017年1月1日起,“公众参与”将不再出现在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中,而是由企业自行开展,并单独报送。日前,环保部发布新环评总纲,总纲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

常现走过场、被参与等问题

环评被称为阻挡环境污染的第一道防线,而公众参与是环评制度关键的一道法定程序,然而目前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常常出现走过场、假问卷、“被”参与等问题。此外,在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又常常因为“邻避效应”,产生了一些非环保诉求而影响项目落地,比如垃圾焚烧厂、机场、城际铁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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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14日的全国环评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表示,现在,项目环评背负太多,管理边界和责任边界模糊。公众参与定位不清,有的把公众参与简单地理解为征求公众同意不同意项目建设的程序,而未将其作为问计于民、提高和改善环评工作质量的过程。有的把环境问题和公众其他利益诉求混杂在一起,有的参与人群代表性不够。在方式上,有的介入时间晚,且仅是简单填表,无法全面反映公众意见。

正修订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据了解,公众参与从环评报告中剥离后,并不是取消公众参与,而是将公众参与篇章从环评中独立出来,与其平行。目前,环保部正在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进行修订。根据相关要求,今后,建设单位将作为环评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由其组织开展环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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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分离公众参与”,此次总纲修订还删除了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并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等内容。总之,今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将明显“瘦身”。

为何将公众参与剥离?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环评是回答项目在生态环境层面是否可行的技术工作,是一道客观题。公众参与是回答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愿的工作,是一道主观题。客观题容易判分,客观题和主观题放在一起就容易复杂化,不利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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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应登表示,公众参与工作除了告知和征求意见外,往往更多的是和邻近居民的沟通、协商(包括事前和事后),过程较漫长。而将漫长的公参工作和短期的环评工作搅在一起,易模糊工作目标,影响环评审批效能。

是否会弱化公众参与?

彭应登表示,在现行法规下,因为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两家的主体责任不明确,环评公众参与造假被发现后,双方互相推诿,难以问责。今后将公众参与的主体责任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单独编制说明,并一起作为申报材料递交环保部门审批,一旦出现造假等问题,追责时就可避免互相推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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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应登表示,公众参与分离后,环保部门在审批环评报告过程中,审批部门也会组织专家评审企业编制的公众参与意见,并对调查真伪、调查效果好坏,做判别和监督。

“公众参与从环评移出后,既可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又可明晰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实际上强化了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所以公众参与是否会弱化的担心是不存在的。”彭应登表示。

要重视对危险废物的管理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62 次浏览 • 2016-12-13 16:15 • 来自相关话题

本应从内蒙古运往贵州的近80吨含汞危险废物——废氯化汞催化剂,不久前被非法转运、部分倾倒在河南。这起危险废物非法转运、部分非法倾倒的案件,并不是个案。事实上,近年来各地非法转移倾倒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废渣等非法转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逐年增多,日益引起社会关注。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刑法》、两高司法解释等均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做出了相关惩处规定。法律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这意味着危险废物不得擅自转移、加工、处置,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就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要追究刑责。 据专家研究估算,当前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利用处置量仅为1500万吨左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仅占产生量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危险废物可能通过非法途径流失在环境中,也有很多被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接收、消纳。 我国化工、炼油等行业每年产生的数千万吨危废物,按法律规定须交予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理,但处理成本每吨平均需5000元~6000元。一些企业不愿承受昂贵的处理成本,就以超低费用将危险废物私下转交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后者多通过违法方式处理,譬如偷排、非法倾倒。 另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目前国内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太少,一个省定点的只有几家,且普遍存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容量小、技术落后、人员素质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乏记录、无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问题。这也造成一些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贮存环节环境风险较大,有的企业危险废物贮存不符合国家要求,存在危险废物混放、贮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不到位、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等问题。 同时,危险废物处理的监管也存在一些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处置,否则将按照违法行为处理,但具体操作时并没有那么容易。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周期长,需要经过储存和运输环节,且每一个环节均需人为参与,这就增加了监管难度。现实中,大多数地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的职责主要由环保部门承担,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尚未形成监管合力。当前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难点较多,主要原因是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仅危险废物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就有49类数百种。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增长速度快、涉及范围广;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规范化水平低;危险废物处置成本高,给非法倾倒、相互倒卖和私自处置危险废物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利益空间。 笔者建议,要引以为戒,依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执法的监管合力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第一,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建立环保、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明确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审批管理中的分工和责任,从制度层面减少废物转移和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第二,加强危险废物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废物相关知识,使公众了解危险废物的危害性。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让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了解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自觉遵纪守法。 第三,建议赋予相关职能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审核权,以及对危险废物的没收扣押权,对运输危险废物车辆的检查权等执法特殊职权。相关部门要把好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对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项目,重点审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利用情况和处置去向。在经营许可证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环评和项目实际综合利用能力进行发放,避免经营许可范围过宽。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采用先进工艺,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同时拓宽危险废物处置渠道,变危变废为宝,减少危险废物库存量。比如目前煤化工企业正在攻关将废水中的高浓杂盐资源化,就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查看全部
本应从内蒙古运往贵州的近80吨含汞危险废物——废氯化汞催化剂,不久前被非法转运、部分倾倒在河南。这起危险废物非法转运、部分非法倾倒的案件,并不是个案。事实上,近年来各地非法转移倾倒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废渣等非法转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逐年增多,日益引起社会关注。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刑法》、两高司法解释等均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做出了相关惩处规定。法律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这意味着危险废物不得擅自转移、加工、处置,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就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要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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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家研究估算,当前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利用处置量仅为1500万吨左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仅占产生量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危险废物可能通过非法途径流失在环境中,也有很多被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接收、消纳。

我国化工、炼油等行业每年产生的数千万吨危废物,按法律规定须交予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理,但处理成本每吨平均需5000元~6000元。一些企业不愿承受昂贵的处理成本,就以超低费用将危险废物私下转交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后者多通过违法方式处理,譬如偷排、非法倾倒。

另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目前国内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太少,一个省定点的只有几家,且普遍存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容量小、技术落后、人员素质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乏记录、无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问题。这也造成一些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贮存环节环境风险较大,有的企业危险废物贮存不符合国家要求,存在危险废物混放、贮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不到位、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等问题。

同时,危险废物处理的监管也存在一些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处置,否则将按照违法行为处理,但具体操作时并没有那么容易。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周期长,需要经过储存和运输环节,且每一个环节均需人为参与,这就增加了监管难度。现实中,大多数地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的职责主要由环保部门承担,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尚未形成监管合力。当前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难点较多,主要原因是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仅危险废物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就有49类数百种。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增长速度快、涉及范围广;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规范化水平低;危险废物处置成本高,给非法倾倒、相互倒卖和私自处置危险废物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利益空间。

笔者建议,要引以为戒,依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执法的监管合力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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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建立环保、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明确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审批管理中的分工和责任,从制度层面减少废物转移和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第二,加强危险废物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废物相关知识,使公众了解危险废物的危害性。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让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了解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自觉遵纪守法。

第三,建议赋予相关职能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审核权,以及对危险废物的没收扣押权,对运输危险废物车辆的检查权等执法特殊职权。相关部门要把好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对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项目,重点审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利用情况和处置去向。在经营许可证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环评和项目实际综合利用能力进行发放,避免经营许可范围过宽。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采用先进工艺,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同时拓宽危险废物处置渠道,变危变废为宝,减少危险废物库存量。比如目前煤化工企业正在攻关将废水中的高浓杂盐资源化,就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煤化工废水掘金之道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587 次浏览 • 2016-12-08 16:53 • 来自相关话题

环评一直是煤化工项目上马的重要挑战之一。如果能在实现废水零排放的同时,提取出有用成分变废为宝,不仅是煤化工企业所期待的,也是从事煤化工废水处理企业正探索的。 过去:形成新的固废 煤化工含盐废水量大,主要盐分为氯化钠、硫酸钠和硝酸钠等,常规工艺无法处理。对于盐含量累积已经接近生态红线的煤化工产业集聚的黄河流域来说,这些盐分危害巨大,而对于工业用盐企业来说,这些盐分却是资源。 目前常用的废水处理方法有生物法、SBR工艺法和蒸发脱盐法等。其中,蒸发脱盐法具有技术成熟、处理废水范围广、速度快、节能等优点,发展前景较大。该方法通过加热使高盐废水中的部分水蒸发,为溶质析出创造条件。不过,如此析出的固体是包含多种盐类的混盐,纯度低,无法在工业上重新使用。煤化工企业通常将混盐直接废弃或交予危废处理机构以每吨3000-4000元的价格进行专业处理。 “随着环保要求越来越严,结晶出来的混盐如何合理处置成了关注焦点。如果不在工艺设计中进行资源化分盐处理,一旦形成危废,不仅再处理的成本比在溶液中直接处理要高很多,而且也没有丝毫利用价值。”石家庄工大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武总告诉记者。 现在:在废水中掘金 “我们公司借鉴芒硝碱、氯碱、真空制盐等行业工艺,并结合煤化工废水特点进行改造优化,取得了发明专利,对煤化工行业高盐废水中的氯化钠和硫酸钠进行了有效回收。回收产品满足工业级产品质量要求,可直接回收套用或出售,不但实现了高盐废水处理,而且变废为宝,提高了工厂收益。”武总向记者介绍道。 他们的工艺是将高盐废水送入一次蒸发结晶器蒸发浓缩,当剩余液固含量达到5%-30%后,停止蒸发,进行固液分离,得到硫酸钠晶体和一次母液;将一次母液进行低温析晶,并进行固液分离,得到包含十水硫酸钠和二水氯化钠的混盐、冷却母液;混盐重新送回高盐废水中溶解、进行循环回收,冷却母液进入二次蒸发结晶器进行二次蒸发浓缩,冷却母液中的氯化钠逐渐结晶析出;当剩余液固含量达到5%-30%后,停止蒸发,进行固液分离,得到氯化钠晶体和二次母液;氯化钠晶体直接采出,二次母液重新送回冷却析晶步骤进行循环回收。 这种反复循环的分盐处理方法,水可以实现全部回收;盐资源化率达到90%-95%,大约5%-10%的杂盐需要进行危废处置,没有其他污水排放。煤化工企业可以将得到的高纯度氯化钠出售给纯碱或氯碱企业,硫酸钠可以用于普通玻璃、燃料、造纸、无机盐等工业,真正实现了在废水中掘金。 查看全部
环评一直是煤化工项目上马的重要挑战之一。如果能在实现废水零排放的同时,提取出有用成分变废为宝,不仅是煤化工企业所期待的,也是从事煤化工废水处理企业正探索的。

过去:形成新的固废

煤化工含盐废水量大,主要盐分为氯化钠、硫酸钠和硝酸钠等,常规工艺无法处理。对于盐含量累积已经接近生态红线的煤化工产业集聚的黄河流域来说,这些盐分危害巨大,而对于工业用盐企业来说,这些盐分却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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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常用的废水处理方法有生物法、SBR工艺法和蒸发脱盐法等。其中,蒸发脱盐法具有技术成熟、处理废水范围广、速度快、节能等优点,发展前景较大。该方法通过加热使高盐废水中的部分水蒸发,为溶质析出创造条件。不过,如此析出的固体是包含多种盐类的混盐,纯度低,无法在工业上重新使用。煤化工企业通常将混盐直接废弃或交予危废处理机构以每吨3000-4000元的价格进行专业处理。

“随着环保要求越来越严,结晶出来的混盐如何合理处置成了关注焦点。如果不在工艺设计中进行资源化分盐处理,一旦形成危废,不仅再处理的成本比在溶液中直接处理要高很多,而且也没有丝毫利用价值。”石家庄工大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武总告诉记者。

现在:在废水中掘金

“我们公司借鉴芒硝碱、氯碱、真空制盐等行业工艺,并结合煤化工废水特点进行改造优化,取得了发明专利,对煤化工行业高盐废水中的氯化钠和硫酸钠进行了有效回收。回收产品满足工业级产品质量要求,可直接回收套用或出售,不但实现了高盐废水处理,而且变废为宝,提高了工厂收益。”武总向记者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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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工艺是将高盐废水送入一次蒸发结晶器蒸发浓缩,当剩余液固含量达到5%-30%后,停止蒸发,进行固液分离,得到硫酸钠晶体和一次母液;将一次母液进行低温析晶,并进行固液分离,得到包含十水硫酸钠和二水氯化钠的混盐、冷却母液;混盐重新送回高盐废水中溶解、进行循环回收,冷却母液进入二次蒸发结晶器进行二次蒸发浓缩,冷却母液中的氯化钠逐渐结晶析出;当剩余液固含量达到5%-30%后,停止蒸发,进行固液分离,得到氯化钠晶体和二次母液;氯化钠晶体直接采出,二次母液重新送回冷却析晶步骤进行循环回收。

这种反复循环的分盐处理方法,水可以实现全部回收;盐资源化率达到90%-95%,大约5%-10%的杂盐需要进行危废处置,没有其他污水排放。煤化工企业可以将得到的高纯度氯化钠出售给纯碱或氯碱企业,硫酸钠可以用于普通玻璃、燃料、造纸、无机盐等工业,真正实现了在废水中掘金。

掀起VOCs的“盖头“来千亿市场大门敞开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17 次浏览 • 2016-12-07 16:36 • 来自相关话题

目前,我国VOCs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位。鉴于国内VOCs人为源排放量高于自然源,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方,同时VOCs人为源污染排放成分复杂,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还对人体健康有直接或潜在的危害,国内对人为源VOCs的监测和治理就显得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及法规助力VOCs治理。最新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更是首次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将会对空气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处罚标准等,提出更为严苛的要求。 在地方层面,日前,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海南省、湖北省和福建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江西省成为全国第十六个正式发布文件通知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的省级地区(含直辖市),从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各地VOCs治理政策、标准、方案的出台实施,将催生巨大的VOCs治理、监测(检测)和第三方服务市场。初步预计,近3年仅VOCs治理市场将达1800亿元。”专家表示。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高健表示,VOCs像过去的烟尘、氮氧化物一样,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物质来控制。针对全国VOCs污染的压力,环保部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VOCs监测治理方面的标准和方案,进行全国VOCs的治理。目前在VOCs监测方面,环保部监测司和大气司共同指导VOCs监测减排。 但在国家环境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看来,目前我国VOCs的监测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特别在设备方面还有很多欠缺,尤其是国内低浓度标准气体只能依赖进口。“我们的校准没有标气(标准气体),这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没有这个物质,仪器就没有标准。” 由于VOCs的污染涉及到众多污染物种类和行业,目前我国尚未建立VOCs污染企业的源清单,对VOCs治理市场总容量难以进行准确的计算。总体来讲,VOCs的控制治理市场可以划分为源头减排、末端治理、VOCs监测(检测)和第三方服务等细分领域。 因此,值得注意的是,处于起步阶段的VOCs市场,小企业多,水平参差不齐,且受到配套政策不完善、付费主体支付能力弱等问题的掣肘,仍需要政府、企业、第三方等进一步推动。权威机构称,由于目前我国VOCs治理与监测市场的技术储备与立法尚不健全,市场仍处于蓝海阶段。VOCs治理将成为“十三五”大气污染治理的一大重点。 2016-2021年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分析,我国VOCs治理起步较晚,因此目前的VOCs治理成效并不明显。但随着政策在不断落地,治理力度在不断加强,未来对VOCs治理行业的需求必将越来越迫切。 查看全部
目前,我国VOCs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位。鉴于国内VOCs人为源排放量高于自然源,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方,同时VOCs人为源污染排放成分复杂,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还对人体健康有直接或潜在的危害,国内对人为源VOCs的监测和治理就显得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及法规助力VOCs治理。最新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更是首次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将会对空气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处罚标准等,提出更为严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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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层面,日前,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海南省、湖北省和福建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江西省成为全国第十六个正式发布文件通知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的省级地区(含直辖市),从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各地VOCs治理政策、标准、方案的出台实施,将催生巨大的VOCs治理、监测(检测)和第三方服务市场。初步预计,近3年仅VOCs治理市场将达1800亿元。”专家表示。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高健表示,VOCs像过去的烟尘、氮氧化物一样,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物质来控制。针对全国VOCs污染的压力,环保部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VOCs监测治理方面的标准和方案,进行全国VOCs的治理。目前在VOCs监测方面,环保部监测司和大气司共同指导VOCs监测减排。

但在国家环境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看来,目前我国VOCs的监测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特别在设备方面还有很多欠缺,尤其是国内低浓度标准气体只能依赖进口。“我们的校准没有标气(标准气体),这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没有这个物质,仪器就没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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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VOCs的污染涉及到众多污染物种类和行业,目前我国尚未建立VOCs污染企业的源清单,对VOCs治理市场总容量难以进行准确的计算。总体来讲,VOCs的控制治理市场可以划分为源头减排、末端治理、VOCs监测(检测)和第三方服务等细分领域。

因此,值得注意的是,处于起步阶段的VOCs市场,小企业多,水平参差不齐,且受到配套政策不完善、付费主体支付能力弱等问题的掣肘,仍需要政府、企业、第三方等进一步推动。权威机构称,由于目前我国VOCs治理与监测市场的技术储备与立法尚不健全,市场仍处于蓝海阶段。VOCs治理将成为“十三五”大气污染治理的一大重点。

2016-2021年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分析,我国VOCs治理起步较晚,因此目前的VOCs治理成效并不明显。但随着政策在不断落地,治理力度在不断加强,未来对VOCs治理行业的需求必将越来越迫切。

年排放量40亿吨 “十三五”石化化工污水怎么治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917 次浏览 • 2016-12-01 16:07 • 来自相关话题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化学品生产国和第二大石化产品生产国,2015年石化化工行业总产值达11.8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8%。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石油石化环保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石油石化绿色发展高端论坛”上,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工曲风臣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还将维持稳定增长。据权威预测,到“十三五”末,行业产值规模将达18万亿元人民币。 石化化工行业是水污染“大户”。随着我国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十三五”期间该行业将实施哪些水污染防治策略? 废水排放强度下降趋势变缓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近10年,我国化工石化废水排放强度逐年下降。2014年其万元产值废水排放强度2.9吨/万元,较2001年的37吨/万元下降92%。2020年,预计其废水排放强度降至1.8—2吨/万元。 曲风臣说,从2010年以来,行业废水排放强度下降速度趋缓,主要是废水处理成本越来越高所致。从处理发展进程看,2000年前主要是通过管理和一级物化处理方式降低废水排放,该阶段成本最低,效果最为显著;2001—2010年主要采用“二级生化+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处理成本一定程度提高,减排效果也明显;2011年后,随着污水处理深度不断增加,需采用投资和运行成本均较高的处理技术,如零排放技术,部分企业已不能承受。 “水处理成本和行业可接受水平有个临界点,我们称之为边际成本,现已到了边际成本时代。随着人均GDP增加、技术水平进步及对环保的重视,行业万元产值废水排放强度逐年下降。”曲风臣说,但行业快速发展,废水排放总量居高,年排放量达40亿吨,占工业行业年排放总量的10%。 化工园区治污系统优化将成热点 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有各级各类化工园区约850个,石化化工行业“园区化率” 达50%以上。2010年中华环保联合会调查了全国8个省的18家工业园区,调查样本中的13个工业园区涉嫌污水直排江湖;2个国家级与7个省级工业园区100%有水污染问题。 曲风臣说,化工园区已成水污染重灾区。因此,在“十三五”,化工园区污水治理系统集成与优化将成为投资热点。 据介绍,化工园区污水治理系统集成与优化首先是“安全稳定”,“十三五”污水处理厂等设计中选用成熟稳定的多级处理工艺、安全可靠高效的设备材料,并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完善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其次是“适用性强”,污水处理厂设计走在前面,结合污水纳管指标限制要求、一企一管的进水形式、配备进水在线监控系统。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精细化管理 曲风臣说,化工石化行业排放的污废水,水质构成复杂,不同企业间排放污水水质差异较大,且含有大量难生物降解、具有生物毒性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呈现出“一杂两高一难”,即组分复杂、高浓度、高生物毒性、难生物降解的水质特点。 在“十三五”期间,不但应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引进国外专业水处理公司,充分发挥其技术、管理优势;还需将污染物由重点控制到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精细化管理。 曲风臣说,比如从石化化工行业等环境负荷组成看,挥发酚占43%,为首要污染物,石油类占20%,而目前我国重点监管的氨氮、化学需氧量(COD)占比仅为23%和10%。考虑石化化工行业废水污染物组成复杂,不同污染物以各自不同浓度存在,对生物会产生不同性,建议排放标准增加“综合毒性”指标,更真实反应行业废水对环境危害程度。 查看全部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化学品生产国和第二大石化产品生产国,2015年石化化工行业总产值达11.8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8%。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石油石化环保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石油石化绿色发展高端论坛”上,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工曲风臣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还将维持稳定增长。据权威预测,到“十三五”末,行业产值规模将达18万亿元人民币。

石化化工行业是水污染“大户”。随着我国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十三五”期间该行业将实施哪些水污染防治策略?

废水排放强度下降趋势变缓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近10年,我国化工石化废水排放强度逐年下降。2014年其万元产值废水排放强度2.9吨/万元,较2001年的37吨/万元下降92%。2020年,预计其废水排放强度降至1.8—2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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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风臣说,从2010年以来,行业废水排放强度下降速度趋缓,主要是废水处理成本越来越高所致。从处理发展进程看,2000年前主要是通过管理和一级物化处理方式降低废水排放,该阶段成本最低,效果最为显著;2001—2010年主要采用“二级生化+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处理成本一定程度提高,减排效果也明显;2011年后,随着污水处理深度不断增加,需采用投资和运行成本均较高的处理技术,如零排放技术,部分企业已不能承受。

“水处理成本和行业可接受水平有个临界点,我们称之为边际成本,现已到了边际成本时代。随着人均GDP增加、技术水平进步及对环保的重视,行业万元产值废水排放强度逐年下降。”曲风臣说,但行业快速发展,废水排放总量居高,年排放量达40亿吨,占工业行业年排放总量的10%。

化工园区治污系统优化将成热点

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有各级各类化工园区约850个,石化化工行业“园区化率” 达50%以上。2010年中华环保联合会调查了全国8个省的18家工业园区,调查样本中的13个工业园区涉嫌污水直排江湖;2个国家级与7个省级工业园区100%有水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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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风臣说,化工园区已成水污染重灾区。因此,在“十三五”,化工园区污水治理系统集成与优化将成为投资热点。

据介绍,化工园区污水治理系统集成与优化首先是“安全稳定”,“十三五”污水处理厂等设计中选用成熟稳定的多级处理工艺、安全可靠高效的设备材料,并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完善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其次是“适用性强”,污水处理厂设计走在前面,结合污水纳管指标限制要求、一企一管的进水形式、配备进水在线监控系统。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精细化管理

曲风臣说,化工石化行业排放的污废水,水质构成复杂,不同企业间排放污水水质差异较大,且含有大量难生物降解、具有生物毒性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呈现出“一杂两高一难”,即组分复杂、高浓度、高生物毒性、难生物降解的水质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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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三五”期间,不但应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引进国外专业水处理公司,充分发挥其技术、管理优势;还需将污染物由重点控制到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精细化管理。

曲风臣说,比如从石化化工行业等环境负荷组成看,挥发酚占43%,为首要污染物,石油类占20%,而目前我国重点监管的氨氮、化学需氧量(COD)占比仅为23%和10%。考虑石化化工行业废水污染物组成复杂,不同污染物以各自不同浓度存在,对生物会产生不同性,建议排放标准增加“综合毒性”指标,更真实反应行业废水对环境危害程度。

霾去如抽丝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72 次浏览 • 2016-11-02 15:40 • 来自相关话题

治大气污染和治大病,颇有相似之处。大气环境要恢复健康,不可能药到病除一蹴而就,必然有一个爬坡过坎、从“量变”到“质变”的长期过程。随着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气质”最终会发生显著变化。 10月以来,京津冀地区遭遇了三次持续时间较长、范围较大的空气污染过程。尚未进入“采暖季”,灰霾就频繁袭来,这让不少人再度进入秋冬雾霾“焦虑期”,甚至对近几年来治霾的效果产生怀疑。 从监测数据来看,2013年国务院发布并实施“大气十条”以来,大气环境状况有明显改善。今年7月中国工程院发布的评估报告显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相比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23.6%;日均值超标天数的比例,由2013年的33.2%降至2015年的20.8%。 今年以来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0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3%,高于下降8.5%的全国平均水平。今年春夏季节,京津冀等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们时常在朋友圈里晒蓝天、白云、彩虹,但大家感觉今年10月雾霾天比较多。其实统计数据表明,2014年10月,北京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曾高达10天,今年10月至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5天。 现在,京津冀等地一遇到持续静稳、湿度较高的不利气象条件,仍然会出现比较严重的空气污染,根本原因还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太大。2013年以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立法立规、行政管理、科学技术和经济杠杆等多项举措,重点针对燃煤消费、机动车排放、工业污染和施工扬尘等污染源进行了治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京津冀等地的污染物排放基数巨大,排放总量仍然远远超过环境容量。我国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仍居世界第一,处于排放的“高平台期”。据测算,即使是目前减排最为成功的二氧化硫,其排放总量也只是恢复到本世纪初的水平,仍远高于上世纪90年代。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治大气污染和治大病,颇有相似之处。2013年1月,几次大范围的空气污染,让公众知晓了什么是PM2.5、认识到了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这也是促使“大气十条”于当年9月发布的重要原因。不过,灰霾并非短期内突然在我们头顶冒出来,而是此前长期日积月累的结果。同样,大气环境要恢复健康,不可能药到病除一蹴而就,必然有一个爬坡过坎、从“量变”到“质变”的长期过程。随着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气质”最终会发生显著变化。 我国以霾和臭氧为代表的大气复合污染具有独特的复杂性,空气质量改善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是一场艰巨的持久战。指望“速胜”不现实,但悲观失望也没必要。治霾,需要继续对症下药、扶正祛邪,把已经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大力度调整能源结构,构建精准化治霾体系,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逐步提升“气质”和“颜值”,迎来更多的蓝天白云。 查看全部
治大气污染和治大病,颇有相似之处。大气环境要恢复健康,不可能药到病除一蹴而就,必然有一个爬坡过坎、从“量变”到“质变”的长期过程。随着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气质”最终会发生显著变化。

10月以来,京津冀地区遭遇了三次持续时间较长、范围较大的空气污染过程。尚未进入“采暖季”,灰霾就频繁袭来,这让不少人再度进入秋冬雾霾“焦虑期”,甚至对近几年来治霾的效果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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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测数据来看,2013年国务院发布并实施“大气十条”以来,大气环境状况有明显改善。今年7月中国工程院发布的评估报告显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相比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23.6%;日均值超标天数的比例,由2013年的33.2%降至2015年的20.8%。

今年以来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0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3%,高于下降8.5%的全国平均水平。今年春夏季节,京津冀等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们时常在朋友圈里晒蓝天、白云、彩虹,但大家感觉今年10月雾霾天比较多。其实统计数据表明,2014年10月,北京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曾高达10天,今年10月至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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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京津冀等地一遇到持续静稳、湿度较高的不利气象条件,仍然会出现比较严重的空气污染,根本原因还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太大。2013年以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立法立规、行政管理、科学技术和经济杠杆等多项举措,重点针对燃煤消费、机动车排放、工业污染和施工扬尘等污染源进行了治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京津冀等地的污染物排放基数巨大,排放总量仍然远远超过环境容量。我国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仍居世界第一,处于排放的“高平台期”。据测算,即使是目前减排最为成功的二氧化硫,其排放总量也只是恢复到本世纪初的水平,仍远高于上世纪90年代。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治大气污染和治大病,颇有相似之处。2013年1月,几次大范围的空气污染,让公众知晓了什么是PM2.5、认识到了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这也是促使“大气十条”于当年9月发布的重要原因。不过,灰霾并非短期内突然在我们头顶冒出来,而是此前长期日积月累的结果。同样,大气环境要恢复健康,不可能药到病除一蹴而就,必然有一个爬坡过坎、从“量变”到“质变”的长期过程。随着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气质”最终会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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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以霾和臭氧为代表的大气复合污染具有独特的复杂性,空气质量改善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是一场艰巨的持久战。指望“速胜”不现实,但悲观失望也没必要。治霾,需要继续对症下药、扶正祛邪,把已经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大力度调整能源结构,构建精准化治霾体系,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逐步提升“气质”和“颜值”,迎来更多的蓝天白云。

山东“史上最严”环保法规11月1号实施

默认分类septhui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594 次浏览 • 2016-10-28 15:56 • 来自相关话题

从市环保部门获悉,《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列》)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将出台的《条列》将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并增加了未批先建、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等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形,同时明确规定禁止在特殊保护区域内露天烧烤,堪称“史上最严”环保地方性法规。 未批先建可按日连续处罚 “从法律责任看,《条例》可以称得上我省‘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市环保部门指出,即将施行的《条例》中,利用三条的篇幅规定了执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并增加了未批先建、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等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形;对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作了衔接性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特别颁布了对超标排污企业的严格处罚规定,其中提到: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污染严重区域可暂停审批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约谈、暂停审批、挂牌督办、错峰生产、生态补偿、相邻地区环评征求意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有奖举报制度等。 其中,对于青岛地区最大的变化是暂停审批制度。“将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条例》同时强调了“错峰生产制”。即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 “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烧烤 《条例》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规范。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或者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不得新建20吨以下燃用煤、渣油、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禁止新扩建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要限期停止使用。 在工业及相关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要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在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机动船舶在港区水域内使用垃圾焚烧炉或者进行清舱、驱气、油漆等作业,应当依法报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 在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恶臭影响。 查看全部
从市环保部门获悉,《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列》)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将出台的《条列》将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并增加了未批先建、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等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形,同时明确规定禁止在特殊保护区域内露天烧烤,堪称“史上最严”环保地方性法规。

未批先建可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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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责任看,《条例》可以称得上我省‘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市环保部门指出,即将施行的《条例》中,利用三条的篇幅规定了执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并增加了未批先建、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等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形;对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作了衔接性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特别颁布了对超标排污企业的严格处罚规定,其中提到: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污染严重区域可暂停审批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约谈、暂停审批、挂牌督办、错峰生产、生态补偿、相邻地区环评征求意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有奖举报制度等。

其中,对于青岛地区最大的变化是暂停审批制度。“将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条例》同时强调了“错峰生产制”。即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

“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烧烤

《条例》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规范。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或者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不得新建20吨以下燃用煤、渣油、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禁止新扩建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要限期停止使用。

在工业及相关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要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在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机动船舶在港区水域内使用垃圾焚烧炉或者进行清舱、驱气、油漆等作业,应当依法报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

在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恶臭影响。

《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发布:部署149 项重点任务

谈天论地黎明的曙光1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976 次浏览 • 2017-01-15 11:40 • 来自相关话题

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该《规划》是《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年)》 在“十三五”期间的阶段性目标,是未来五年推进能源技术革命的重要指南。 《规划》指出,按照当前世界能源前沿技术的发展方向以及我国能源发展需求,聚焦于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新能源电力系统、安全先进核能、战略性能源技术以及能源基础材料五个重点研究任务,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着眼推动能源技术革命,聚焦形成五个重大能源科技专题,每个技术领域按照应用推广一批、示范试验一批、集中攻关一批进行任务分类。 重点任务中指出将集中攻关类以 G 代表(共 70 项),示范试验类以 S 代 表(共 48 项),应用推广类以 T 代表(共 31 项),重点任务共计 149 项。 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 因字数限制,本文只做文件摘编   一、能源科技发展形势 随着新一轮工业革命兴起,应对气候变化日益成为全球共识,能源技术正在成为引领能源产业变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源动力。 (一)世界能源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传统能源的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成为主要发展趋势。 在勘探开发领域,页岩油气和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成为油气产量的新增长点,复合开采成为整个石油开采的主要方向,深水油气勘探开发向海底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加工利用领域,劣质原油提质技术、清洁燃油生产技术、煤基多联产技术、煤气化技术、煤制化学品正成为能源科技主攻方向。火力发电技术正朝着清洁、高效、节能、节水的方向发展,主要国家均在开展700℃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研发,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富氧燃烧技术正在快速发展。 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现代电网的融合是世界能源可持续转型的核心。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继续沿着高效率、低成本方向持续进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始规模化示范;风力发电继续向大型化、智能化和高可靠性方向发展,远海和高空风能开发开始提上日程; 在战略层面,主要能源大国均制定政策措施加强技术创新, 积极部署发展清洁能源技术,着力通过提升能源产业结构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纵观全球能源技术发展动态和主要能源大国推动能源科技创新的举措,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和启示: 一是能源科技创新进入高度活跃期,新兴能源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对传统能源技术的替代,对世界能源格局和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是绿色低碳是能源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向,重点集中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能源互联网和大规模储能技术、先进能源装备及关键材料等领域。  三是世界主要国家均把能源技术视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突破口,制定各种政策措施抢占发展制高点,增强国家竞争力并保持领先地位。 (二)我国能源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大力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关键时期,通过不断创新发展思路,不断健全能源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夯实能源科技创新基础,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瓶颈,以科技为先导,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按照应用推广一批、试验示范一批、集中攻关一批的发展路径推动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安全先进核能技术、战略性能源技术、能源基础材料技术等,是未来五年我国能源科技创新的重大使命。 二、发展目标 从 2016 年到 2020 年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关键装备,实现能源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在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领域,促进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实现致密气、煤层气和稠重油资源的高效开发,推动页岩油气、致密油和海洋深水油气资源的有效开发。掌握低阶煤转化提质、煤制油、煤制气、油品升级等关键技术。进一步提高燃煤发电效率,提高燃煤机组弹性运行和灵活调节能力,攻克多污染物一体化脱除技术,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领域,重点攻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并网和大规模外送技术、大规模供需互动、多能源互补综合利用、分布式供能、智能配电网与微电网等技术,在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储热等储能技术上实现突破,提升电网关键装备和系统的技术水平;掌握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系统关键技术,开展海洋能、地热能利用试验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率开发利用,支撑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 15%的战略目标。 在安全先进核能技术领域,建成自主产权的先进三代压水堆示范工程,掌握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关键技术,钍基熔盐堆研究取得突破,深入研发先进核燃料技术、乏燃料及放射性废物先进后处理技术,建立适合我国大型压水堆核电厂延寿论证的技术体系。 在战略性能源技术领域,掌握微型、小型燃气轮机设计、试验和制造技术,实现中型和重型燃气轮机的设计、试验和制造自主化;突破高能量密度特种清洁油品关键技术,建设煤制油、生物航空燃油等示范工程;超导输电、储能装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氢能、燃料电池成套技术产业化;可控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利用技术得到进一步发展,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能源基础材料技术领域,研制出高温金属材料及核级材料,进一步提高光伏组件用高分子材料、储能用电极材料等技术参数,大幅降低成本,实现新型节能材料走向市场应用;掌握多种高效低成本催化材料生产技术。 在能源生产、输送、消费等各环节开展先进节能技术的研究,通过技术升级和系统集成优化实现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单位能耗明显下降。 三、重点任务 本章节中,集中攻关类以 G 代表(共 70 项),示范试验类以 S 代 表(共 48 项),应用推广类以 T 代表(共 31 项),重点任务共计 149 项。(详情内容,请查看原文) (一)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 在化石能源深度勘探开发领域,进一步提高煤炭开发效率和油气资源采收率,加强致密气、致密油、稠油、页岩气、页岩油和煤层气等勘探及低成本高效开发,研发深水油气有效开发关键技术及装备,提升我国煤油气资源的自我供给和保障能力。 在燃料加工领域,掌握低阶煤提质工艺,研究适应性广的低阶煤热解分质转化技术,开发煤油共处理技术和分级液化技术;加强重劣质原油加工技术研发和应用,攻关清洁油品生产技术,适应油品升级的需要。 在清洁高效燃煤发电领域,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超超临界机组、大型 IGCC 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设计制造技术,研发低能耗大规模 CO2捕集工艺与设备,开展多污染物一体化脱除技术和工艺的自主化研发,开展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技术研究。 (二)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研究 8MW-10MW 陆/海上风电机组关键技术,建立大型风电场群智能控制系统和运行管理体系;突破高效太阳能电池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发展新型太阳能电池技术, 持续提高光伏发电系统的能量转换效率、经济性和智能化水平; 完善大型太阳能热发电站高效集热和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可全天运行的 100MW 级电站商业化运行; 开展复杂条件下水电开发相关技术研究;开展海洋能、地热能利用关键技术及装置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传输领域,重点突破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和大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并网、特高压直流与柔性输电核心技术与装备等关键技术;进一步提升电网和互联网信息的相互融合,源网荷协同水平;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运用、新型电力设备制造及传统电力设备的智能升级等方面持续取得进展。立足于电力系统调峰和电能质量管理需要,推动压缩空气储 能、液流电池、钠硫电池、锂电池和飞轮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发展,在大容量储能等技术上实现突破。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加 强智能配电与用电网络建设,促进分布式能源和多能互补式发电项目在微网中的利用,开展能源互联系统运营交易技术研究。 (三)安全先进核电技术加快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核电堆型的持续改进创新,推广应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三代压水堆,加快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的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和产业化,积极开展微型堆、钍基熔盐堆等新堆型研究。开展先进核燃料元件研发,推进乏燃料处 理技术,发展大型核燃料后处理厂自主技术,突破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技术、废物最小化技术、设备管道去污技术等。积极推进在役核电机组延寿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发展先进监/检测技术、 关键设备时限老化评估技术和缓解/修复技术等。 (四)战略性能源技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有针对性的发展一批关键战略储备技术,重点加强先进高效微小型燃气轮机、重型燃气轮机、特殊领域专用燃气轮机关键技术的开发;进一步研发高能量密度特种清洁油品的制造技术,发展煤直接液化、煤衍生油等制造清洁燃料和特种油品的成套技术,攻关生物质航空燃油技术; 开展海洋核动力平台示范工程建造;开展氢能利用及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研究,发展高效催化技术,研究高效低成本氢气储运技术, 推动高性能低成本燃料电池发电产业化;积极开展高温超导材料基础性研究,实现超导输电、超导储能和超导电力装备的突破; 持续推进可控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利用技术的发展。 (五)能源基础材料技术结合 700℃燃煤发电和重型燃气轮机技术发展,开展高温金属材料的研究,掌握金属材料测试能力。开展高性能核电用传热材料、绝缘材料的研发及应用,开展针对核能环境服役的复合材料探索研究。开发钙钛矿类光电材料、光伏组件用高分子材料、 银电极材料和碲化镉薄膜材料,以适应高性能光伏电池发展的需要。开展新型高效储能材料研制,开展电池储能系统用聚合物薄膜材料、微纳米制电极材料的开发。发展完善各类催化剂材料。 以智能电网为导向开展先进电力电子器件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推广应用先进成熟技术 研究能源技术与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国家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 降低能源新技术进入市场的门槛,以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为重点,在油气开采及转化、清洁燃煤发电、新能源发电及并网、第三代核电等领域应用推广一批技术成熟、有市场需求、 经济合理的技术。 (二)依托示范工程,促进先进技术产业化 在煤炭深加工、清洁燃煤发电、储能、高效太阳能、海上风 电、能源互联网、先进反应堆型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进一批采用自主化先进能源科技和装备的示范工程,鼓励先行先试,支持技术创新,探讨应用条件,提高装备国产化水平,探索新技术带来的 商业模式和价格机制问题。 (三)打造创新平台,培育前沿技术开发能力 在能源领域依托重点能源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开展协同创新,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组建一批“产-学-研-用”一体的研 发基地作为联合创新平台,集中攻关一批前景广阔的技术,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四)加强国际交流,提升技术装备国际竞争力在能源技术领域推进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双多边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优势国家和地区在先进核能、高效储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非常规油气开发、先进能源材料、碳捕集封存利用、燃气轮机等领域的合作,提高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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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年)》 在“十三五”期间的阶段性目标,是未来五年推进能源技术革命的重要指南。

《规划》指出,按照当前世界能源前沿技术的发展方向以及我国能源发展需求,聚焦于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新能源电力系统、安全先进核能、战略性能源技术以及能源基础材料五个重点研究任务,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着眼推动能源技术革命,聚焦形成五个重大能源科技专题,每个技术领域按照应用推广一批、示范试验一批、集中攻关一批进行任务分类。 重点任务中指出将集中攻关类以 G 代表(共 70 项),示范试验类以 S 代 表(共 48 项),应用推广类以 T 代表(共 31 项),重点任务共计 149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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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
因字数限制,本文只做文件摘编
 
一、能源科技发展形势

随着新一轮工业革命兴起,应对气候变化日益成为全球共识,能源技术正在成为引领能源产业变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源动力。

(一)世界能源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传统能源的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成为主要发展趋势。

在勘探开发领域,页岩油气和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成为油气产量的新增长点,复合开采成为整个石油开采的主要方向,深水油气勘探开发向海底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加工利用领域,劣质原油提质技术、清洁燃油生产技术、煤基多联产技术、煤气化技术、煤制化学品正成为能源科技主攻方向。火力发电技术正朝着清洁、高效、节能、节水的方向发展,主要国家均在开展700℃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研发,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富氧燃烧技术正在快速发展。

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现代电网的融合是世界能源可持续转型的核心。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继续沿着高效率、低成本方向持续进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始规模化示范;风力发电继续向大型化、智能化和高可靠性方向发展,远海和高空风能开发开始提上日程;

在战略层面,主要能源大国均制定政策措施加强技术创新, 积极部署发展清洁能源技术,着力通过提升能源产业结构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纵观全球能源技术发展动态和主要能源大国推动能源科技创新的举措,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和启示:

一是能源科技创新进入高度活跃期,新兴能源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对传统能源技术的替代,对世界能源格局和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是绿色低碳是能源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向,重点集中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能源互联网和大规模储能技术、先进能源装备及关键材料等领域。

 三是世界主要国家均把能源技术视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突破口,制定各种政策措施抢占发展制高点,增强国家竞争力并保持领先地位。

(二)我国能源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大力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关键时期,通过不断创新发展思路,不断健全能源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夯实能源科技创新基础,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瓶颈,以科技为先导,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按照应用推广一批、试验示范一批、集中攻关一批的发展路径推动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安全先进核能技术、战略性能源技术、能源基础材料技术等,是未来五年我国能源科技创新的重大使命。

二、发展目标

从 2016 年到 2020 年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关键装备,实现能源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在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领域,促进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实现致密气、煤层气和稠重油资源的高效开发,推动页岩油气、致密油和海洋深水油气资源的有效开发。掌握低阶煤转化提质、煤制油、煤制气、油品升级等关键技术。进一步提高燃煤发电效率,提高燃煤机组弹性运行和灵活调节能力,攻克多污染物一体化脱除技术,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领域,重点攻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并网和大规模外送技术、大规模供需互动、多能源互补综合利用、分布式供能、智能配电网与微电网等技术,在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储热等储能技术上实现突破,提升电网关键装备和系统的技术水平;掌握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系统关键技术,开展海洋能、地热能利用试验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率开发利用,支撑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 15%的战略目标。

在安全先进核能技术领域,建成自主产权的先进三代压水堆示范工程,掌握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关键技术,钍基熔盐堆研究取得突破,深入研发先进核燃料技术、乏燃料及放射性废物先进后处理技术,建立适合我国大型压水堆核电厂延寿论证的技术体系。

在战略性能源技术领域,掌握微型、小型燃气轮机设计、试验和制造技术,实现中型和重型燃气轮机的设计、试验和制造自主化;突破高能量密度特种清洁油品关键技术,建设煤制油、生物航空燃油等示范工程;超导输电、储能装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氢能、燃料电池成套技术产业化;可控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利用技术得到进一步发展,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能源基础材料技术领域,研制出高温金属材料及核级材料,进一步提高光伏组件用高分子材料、储能用电极材料等技术参数,大幅降低成本,实现新型节能材料走向市场应用;掌握多种高效低成本催化材料生产技术。

在能源生产、输送、消费等各环节开展先进节能技术的研究,通过技术升级和系统集成优化实现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单位能耗明显下降。

三、重点任务

本章节中,集中攻关类以 G 代表(共 70 项),示范试验类以 S 代 表(共 48 项),应用推广类以 T 代表(共 31 项),重点任务共计 149 项。(详情内容,请查看原文)

(一)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

在化石能源深度勘探开发领域,进一步提高煤炭开发效率和油气资源采收率,加强致密气、致密油、稠油、页岩气、页岩油和煤层气等勘探及低成本高效开发,研发深水油气有效开发关键技术及装备,提升我国煤油气资源的自我供给和保障能力。

在燃料加工领域,掌握低阶煤提质工艺,研究适应性广的低阶煤热解分质转化技术,开发煤油共处理技术和分级液化技术;加强重劣质原油加工技术研发和应用,攻关清洁油品生产技术,适应油品升级的需要。

在清洁高效燃煤发电领域,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超超临界机组、大型 IGCC 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设计制造技术,研发低能耗大规模 CO2捕集工艺与设备,开展多污染物一体化脱除技术和工艺的自主化研发,开展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技术研究。

(二)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研究 8MW-10MW 陆/海上风电机组关键技术,建立大型风电场群智能控制系统和运行管理体系;突破高效太阳能电池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发展新型太阳能电池技术, 持续提高光伏发电系统的能量转换效率、经济性和智能化水平;

完善大型太阳能热发电站高效集热和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可全天运行的 100MW 级电站商业化运行; 开展复杂条件下水电开发相关技术研究;开展海洋能、地热能利用关键技术及装置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传输领域,重点突破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和大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并网、特高压直流与柔性输电核心技术与装备等关键技术;进一步提升电网和互联网信息的相互融合,源网荷协同水平;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运用、新型电力设备制造及传统电力设备的智能升级等方面持续取得进展。立足于电力系统调峰和电能质量管理需要,推动压缩空气储 能、液流电池、钠硫电池、锂电池和飞轮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发展,在大容量储能等技术上实现突破。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加 强智能配电与用电网络建设,促进分布式能源和多能互补式发电项目在微网中的利用,开展能源互联系统运营交易技术研究。

(三)安全先进核电技术加快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核电堆型的持续改进创新,推广应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三代压水堆,加快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的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和产业化,积极开展微型堆、钍基熔盐堆等新堆型研究。开展先进核燃料元件研发,推进乏燃料处 理技术,发展大型核燃料后处理厂自主技术,突破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技术、废物最小化技术、设备管道去污技术等。积极推进在役核电机组延寿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发展先进监/检测技术、 关键设备时限老化评估技术和缓解/修复技术等。

(四)战略性能源技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有针对性的发展一批关键战略储备技术,重点加强先进高效微小型燃气轮机、重型燃气轮机、特殊领域专用燃气轮机关键技术的开发;进一步研发高能量密度特种清洁油品的制造技术,发展煤直接液化、煤衍生油等制造清洁燃料和特种油品的成套技术,攻关生物质航空燃油技术; 开展海洋核动力平台示范工程建造;开展氢能利用及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研究,发展高效催化技术,研究高效低成本氢气储运技术, 推动高性能低成本燃料电池发电产业化;积极开展高温超导材料基础性研究,实现超导输电、超导储能和超导电力装备的突破; 持续推进可控核聚变、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利用技术的发展。

(五)能源基础材料技术结合 700℃燃煤发电和重型燃气轮机技术发展,开展高温金属材料的研究,掌握金属材料测试能力。开展高性能核电用传热材料、绝缘材料的研发及应用,开展针对核能环境服役的复合材料探索研究。开发钙钛矿类光电材料、光伏组件用高分子材料、 银电极材料和碲化镉薄膜材料,以适应高性能光伏电池发展的需要。开展新型高效储能材料研制,开展电池储能系统用聚合物薄膜材料、微纳米制电极材料的开发。发展完善各类催化剂材料。 以智能电网为导向开展先进电力电子器件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推广应用先进成熟技术

研究能源技术与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国家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

降低能源新技术进入市场的门槛,以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为重点,在油气开采及转化、清洁燃煤发电、新能源发电及并网、第三代核电等领域应用推广一批技术成熟、有市场需求、 经济合理的技术。

(二)依托示范工程,促进先进技术产业化

在煤炭深加工、清洁燃煤发电、储能、高效太阳能、海上风 电、能源互联网、先进反应堆型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进一批采用自主化先进能源科技和装备的示范工程,鼓励先行先试,支持技术创新,探讨应用条件,提高装备国产化水平,探索新技术带来的 商业模式和价格机制问题。

(三)打造创新平台,培育前沿技术开发能力

在能源领域依托重点能源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开展协同创新,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组建一批“产-学-研-用”一体的研 发基地作为联合创新平台,集中攻关一批前景广阔的技术,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四)加强国际交流,提升技术装备国际竞争力在能源技术领域推进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双多边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优势国家和地区在先进核能、高效储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非常规油气开发、先进能源材料、碳捕集封存利用、燃气轮机等领域的合作,提高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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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王健林、潘石屹都对雾霾表态,董明珠一番话却让这三个男人汗颜

谈天论地黎明的曙光1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12 次浏览 • 2017-01-09 12:36 • 来自相关话题

雾霾席卷北方,穹顶之下,百态丛生。有人选择沉默,有人忧思逃往何处。对于这个问题,马云、王健林、潘石屹、董明珠都陆续表态。马云说,我们已没有选择;王健林说,这个问题真的不能小看。董明珠则霸气表示,愿投入所有积蓄,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 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大会上,马云说,“上个星期,北京雾霾特别严重,这几年我有亲戚和朋友在经受癌症折。每当想到这些,我真希望自己真的是外星人,可以逃回我的星球。”“但是很可惜,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这不仅仅是政治家讨论的问题,是所有人的责任。今天我们都已经没有选择”。 马云说,他的理想是,希望20年中国以后的天是蓝的,水是清的,我们的空气是可以呼吸的,最基本的幸福感,就是沐浴阳光。 “好空气是城市价值的核心要素,不要小看这个问题。”王健林说。“北京、上海这两个核心城市空气不太好。由于空气不好,城市的商业价值就在逐渐的流失。” 潘石屹曾围绕PM2.5发出过颇具影响力的吐槽,并受到诸多网友力挺。潘石屹曾说,在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下,关注雾霾比经济更重要,比发展房地产更重要。 不过,比起以上三位,董明珠的回应更为霸气。她说,愿投入所有积蓄,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 在2016年12月15日的中国制造高峰论坛上,董明珠说,一定要做新能源汽车,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董明珠说自己投资了银隆,不是因为格力收购不成功就妥协了,而是因为看好了这个技术给中国乃至于世界带来的环境保护。 董明珠还说:我们的生存、活着的价值已经不是为了挣钱,而是因为我们的存在能让世界改变。 查看全部
雾霾席卷北方,穹顶之下,百态丛生。有人选择沉默,有人忧思逃往何处。对于这个问题,马云、王健林、潘石屹、董明珠都陆续表态。马云说,我们已没有选择;王健林说,这个问题真的不能小看。董明珠则霸气表示,愿投入所有积蓄,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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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大会上,马云说,“上个星期,北京雾霾特别严重,这几年我有亲戚和朋友在经受癌症折。每当想到这些,我真希望自己真的是外星人,可以逃回我的星球。”“但是很可惜,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这不仅仅是政治家讨论的问题,是所有人的责任。今天我们都已经没有选择”。

马云说,他的理想是,希望20年中国以后的天是蓝的,水是清的,我们的空气是可以呼吸的,最基本的幸福感,就是沐浴阳光。

“好空气是城市价值的核心要素,不要小看这个问题。”王健林说。“北京、上海这两个核心城市空气不太好。由于空气不好,城市的商业价值就在逐渐的流失。”


潘石屹曾围绕PM2.5发出过颇具影响力的吐槽,并受到诸多网友力挺。潘石屹曾说,在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下,关注雾霾比经济更重要,比发展房地产更重要。

不过,比起以上三位,董明珠的回应更为霸气。她说,愿投入所有积蓄,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

在2016年12月15日的中国制造高峰论坛上,董明珠说,一定要做新能源汽车,让中国雾霾减少一半。董明珠说自己投资了银隆,不是因为格力收购不成功就妥协了,而是因为看好了这个技术给中国乃至于世界带来的环境保护。

董明珠还说:我们的生存、活着的价值已经不是为了挣钱,而是因为我们的存在能让世界改变。

化工污水COD的处理方法有哪几种?

环境工程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604 次浏览 • 2016-12-28 14:05 • 来自相关话题

化工污水是从每一种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冷却水、废气洗涤水、设备及场池冲洗水等。 化工污水特点  有毒性和刺激性,化工污水中含有许多污染物,有些是有毒或有剧毒的物质,如氰、酚、砷、汞、镉和铅等;BOD和COD都较高,化工污水含有各种有机酸、醇、醛、酮、醚和环氧化物等;pH不稳定,化工生产排放的污水,时而呈强酸性,时而呈强碱性,pH不稳定;营养化物质较多,化工生产污水中有的含磷、氮量较高;废水温度较高,由于化学反应常在高温下进行,排出的废水水温较高;油污染较为普遍,石油化工污水中一般都含有油类;恢复比较困难,受化工有害物质污染的水域,即使减少或停止污染物排出,要恢复到水域原来状态,仍需要很长时间。 COD超标就是基于这些有机物质的含量超标,可以通过如下方法处理。 化工污水cod的处理方法 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来分离污水中的悬浮物或乳浊物,可去除废水中的COD。常见的有:格栅、筛滤、离心、澄清、过滤、隔油等方法。   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来去除污水中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可去除废水中的COD。常见的有:中和、沉淀、氧化还原、催化氧化、光催化氧化、微电解、电解絮凝、焚烧等方法。   物理化学法:是利用物理化学作用来去除污水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可去除废水中的COD。常见的有:格栅、筛滤、离心、澄清、过滤、隔油等方法。   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代谢作用,使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无机微生物营养物转化为稳定、无害的物质。常见的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厌氧生物消化法、稳定塘与湿地处理等。 查看全部
化工污水是从每一种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冷却水、废气洗涤水、设备及场池冲洗水等。
化工污水特点 
  1. 有毒性和刺激性,化工污水中含有许多污染物,有些是有毒或有剧毒的物质,如氰、酚、砷、汞、镉和铅等;
  2. BOD和COD都较高,化工污水含有各种有机酸、醇、醛、酮、醚和环氧化物等;
  3. pH不稳定,化工生产排放的污水,时而呈强酸性,时而呈强碱性,pH不稳定;
  4. 营养化物质较多,化工生产污水中有的含磷、氮量较高;
  5. 废水温度较高,由于化学反应常在高温下进行,排出的废水水温较高;
  6. 油污染较为普遍,石油化工污水中一般都含有油类;
  7. 恢复比较困难,受化工有害物质污染的水域,即使减少或停止污染物排出,要恢复到水域原来状态,仍需要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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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超标就是基于这些有机物质的含量超标,可以通过如下方法处理。
化工污水cod的处理方法
  • 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来分离污水中的悬浮物或乳浊物,可去除废水中的COD。
  • 常见的有:格栅、筛滤、离心、澄清、过滤、隔油等方法。

 
  • 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来去除污水中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可去除废水中的COD。
  • 常见的有:中和、沉淀、氧化还原、催化氧化、光催化氧化、微电解、电解絮凝、焚烧等方法。

 
  • 物理化学法:是利用物理化学作用来去除污水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可去除废水中的COD。
  • 常见的有:格栅、筛滤、离心、澄清、过滤、隔油等方法。

 
  • 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代谢作用,使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无机微生物营养物转化为稳定、无害的物质。
  • 常见的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厌氧生物消化法、稳定塘与湿地处理等。

政策丨环评公众意见将单独报送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42 次浏览 • 2016-12-19 16:39 • 来自相关话题

2017年1月1日起,“公众参与”将不再出现在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中,而是由企业自行开展,并单独报送。日前,环保部发布新环评总纲,总纲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 常现走过场、被参与等问题 环评被称为阻挡环境污染的第一道防线,而公众参与是环评制度关键的一道法定程序,然而目前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常常出现走过场、假问卷、“被”参与等问题。此外,在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又常常因为“邻避效应”,产生了一些非环保诉求而影响项目落地,比如垃圾焚烧厂、机场、城际铁路等。 在12月14日的全国环评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表示,现在,项目环评背负太多,管理边界和责任边界模糊。公众参与定位不清,有的把公众参与简单地理解为征求公众同意不同意项目建设的程序,而未将其作为问计于民、提高和改善环评工作质量的过程。有的把环境问题和公众其他利益诉求混杂在一起,有的参与人群代表性不够。在方式上,有的介入时间晚,且仅是简单填表,无法全面反映公众意见。 正修订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据了解,公众参与从环评报告中剥离后,并不是取消公众参与,而是将公众参与篇章从环评中独立出来,与其平行。目前,环保部正在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进行修订。根据相关要求,今后,建设单位将作为环评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由其组织开展环评公众参与。 除了“分离公众参与”,此次总纲修订还删除了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并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等内容。总之,今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将明显“瘦身”。 为何将公众参与剥离?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环评是回答项目在生态环境层面是否可行的技术工作,是一道客观题。公众参与是回答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愿的工作,是一道主观题。客观题容易判分,客观题和主观题放在一起就容易复杂化,不利判分。 彭应登表示,公众参与工作除了告知和征求意见外,往往更多的是和邻近居民的沟通、协商(包括事前和事后),过程较漫长。而将漫长的公参工作和短期的环评工作搅在一起,易模糊工作目标,影响环评审批效能。 是否会弱化公众参与? 彭应登表示,在现行法规下,因为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两家的主体责任不明确,环评公众参与造假被发现后,双方互相推诿,难以问责。今后将公众参与的主体责任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单独编制说明,并一起作为申报材料递交环保部门审批,一旦出现造假等问题,追责时就可避免互相推诿的情况。 彭应登表示,公众参与分离后,环保部门在审批环评报告过程中,审批部门也会组织专家评审企业编制的公众参与意见,并对调查真伪、调查效果好坏,做判别和监督。 “公众参与从环评移出后,既可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又可明晰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实际上强化了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所以公众参与是否会弱化的担心是不存在的。”彭应登表示。 查看全部
2017年1月1日起,“公众参与”将不再出现在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中,而是由企业自行开展,并单独报送。日前,环保部发布新环评总纲,总纲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

常现走过场、被参与等问题

环评被称为阻挡环境污染的第一道防线,而公众参与是环评制度关键的一道法定程序,然而目前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常常出现走过场、假问卷、“被”参与等问题。此外,在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又常常因为“邻避效应”,产生了一些非环保诉求而影响项目落地,比如垃圾焚烧厂、机场、城际铁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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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14日的全国环评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表示,现在,项目环评背负太多,管理边界和责任边界模糊。公众参与定位不清,有的把公众参与简单地理解为征求公众同意不同意项目建设的程序,而未将其作为问计于民、提高和改善环评工作质量的过程。有的把环境问题和公众其他利益诉求混杂在一起,有的参与人群代表性不够。在方式上,有的介入时间晚,且仅是简单填表,无法全面反映公众意见。

正修订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据了解,公众参与从环评报告中剥离后,并不是取消公众参与,而是将公众参与篇章从环评中独立出来,与其平行。目前,环保部正在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进行修订。根据相关要求,今后,建设单位将作为环评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由其组织开展环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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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分离公众参与”,此次总纲修订还删除了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并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等内容。总之,今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将明显“瘦身”。

为何将公众参与剥离?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环评是回答项目在生态环境层面是否可行的技术工作,是一道客观题。公众参与是回答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愿的工作,是一道主观题。客观题容易判分,客观题和主观题放在一起就容易复杂化,不利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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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应登表示,公众参与工作除了告知和征求意见外,往往更多的是和邻近居民的沟通、协商(包括事前和事后),过程较漫长。而将漫长的公参工作和短期的环评工作搅在一起,易模糊工作目标,影响环评审批效能。

是否会弱化公众参与?

彭应登表示,在现行法规下,因为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两家的主体责任不明确,环评公众参与造假被发现后,双方互相推诿,难以问责。今后将公众参与的主体责任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单独编制说明,并一起作为申报材料递交环保部门审批,一旦出现造假等问题,追责时就可避免互相推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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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应登表示,公众参与分离后,环保部门在审批环评报告过程中,审批部门也会组织专家评审企业编制的公众参与意见,并对调查真伪、调查效果好坏,做判别和监督。

“公众参与从环评移出后,既可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又可明晰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实际上强化了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所以公众参与是否会弱化的担心是不存在的。”彭应登表示。

要重视对危险废物的管理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62 次浏览 • 2016-12-13 16:15 • 来自相关话题

本应从内蒙古运往贵州的近80吨含汞危险废物——废氯化汞催化剂,不久前被非法转运、部分倾倒在河南。这起危险废物非法转运、部分非法倾倒的案件,并不是个案。事实上,近年来各地非法转移倾倒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废渣等非法转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逐年增多,日益引起社会关注。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刑法》、两高司法解释等均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做出了相关惩处规定。法律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这意味着危险废物不得擅自转移、加工、处置,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就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要追究刑责。 据专家研究估算,当前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利用处置量仅为1500万吨左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仅占产生量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危险废物可能通过非法途径流失在环境中,也有很多被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接收、消纳。 我国化工、炼油等行业每年产生的数千万吨危废物,按法律规定须交予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理,但处理成本每吨平均需5000元~6000元。一些企业不愿承受昂贵的处理成本,就以超低费用将危险废物私下转交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后者多通过违法方式处理,譬如偷排、非法倾倒。 另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目前国内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太少,一个省定点的只有几家,且普遍存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容量小、技术落后、人员素质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乏记录、无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问题。这也造成一些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贮存环节环境风险较大,有的企业危险废物贮存不符合国家要求,存在危险废物混放、贮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不到位、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等问题。 同时,危险废物处理的监管也存在一些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处置,否则将按照违法行为处理,但具体操作时并没有那么容易。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周期长,需要经过储存和运输环节,且每一个环节均需人为参与,这就增加了监管难度。现实中,大多数地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的职责主要由环保部门承担,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尚未形成监管合力。当前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难点较多,主要原因是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仅危险废物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就有49类数百种。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增长速度快、涉及范围广;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规范化水平低;危险废物处置成本高,给非法倾倒、相互倒卖和私自处置危险废物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利益空间。 笔者建议,要引以为戒,依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执法的监管合力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第一,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建立环保、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明确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审批管理中的分工和责任,从制度层面减少废物转移和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第二,加强危险废物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废物相关知识,使公众了解危险废物的危害性。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让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了解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自觉遵纪守法。 第三,建议赋予相关职能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审核权,以及对危险废物的没收扣押权,对运输危险废物车辆的检查权等执法特殊职权。相关部门要把好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对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项目,重点审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利用情况和处置去向。在经营许可证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环评和项目实际综合利用能力进行发放,避免经营许可范围过宽。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采用先进工艺,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同时拓宽危险废物处置渠道,变危变废为宝,减少危险废物库存量。比如目前煤化工企业正在攻关将废水中的高浓杂盐资源化,就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查看全部
本应从内蒙古运往贵州的近80吨含汞危险废物——废氯化汞催化剂,不久前被非法转运、部分倾倒在河南。这起危险废物非法转运、部分非法倾倒的案件,并不是个案。事实上,近年来各地非法转移倾倒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废渣等非法转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逐年增多,日益引起社会关注。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刑法》、两高司法解释等均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做出了相关惩处规定。法律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这意味着危险废物不得擅自转移、加工、处置,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就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要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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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家研究估算,当前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利用处置量仅为1500万吨左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仅占产生量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危险废物可能通过非法途径流失在环境中,也有很多被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接收、消纳。

我国化工、炼油等行业每年产生的数千万吨危废物,按法律规定须交予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理,但处理成本每吨平均需5000元~6000元。一些企业不愿承受昂贵的处理成本,就以超低费用将危险废物私下转交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后者多通过违法方式处理,譬如偷排、非法倾倒。

另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目前国内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太少,一个省定点的只有几家,且普遍存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容量小、技术落后、人员素质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乏记录、无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问题。这也造成一些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贮存环节环境风险较大,有的企业危险废物贮存不符合国家要求,存在危险废物混放、贮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不到位、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等问题。

同时,危险废物处理的监管也存在一些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处置,否则将按照违法行为处理,但具体操作时并没有那么容易。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周期长,需要经过储存和运输环节,且每一个环节均需人为参与,这就增加了监管难度。现实中,大多数地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的职责主要由环保部门承担,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尚未形成监管合力。当前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难点较多,主要原因是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仅危险废物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就有49类数百种。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增长速度快、涉及范围广;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规范化水平低;危险废物处置成本高,给非法倾倒、相互倒卖和私自处置危险废物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利益空间。

笔者建议,要引以为戒,依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执法的监管合力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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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建立环保、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明确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审批管理中的分工和责任,从制度层面减少废物转移和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第二,加强危险废物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废物相关知识,使公众了解危险废物的危害性。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让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了解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自觉遵纪守法。

第三,建议赋予相关职能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审核权,以及对危险废物的没收扣押权,对运输危险废物车辆的检查权等执法特殊职权。相关部门要把好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对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项目,重点审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利用情况和处置去向。在经营许可证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环评和项目实际综合利用能力进行发放,避免经营许可范围过宽。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采用先进工艺,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同时拓宽危险废物处置渠道,变危变废为宝,减少危险废物库存量。比如目前煤化工企业正在攻关将废水中的高浓杂盐资源化,就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煤化工废水掘金之道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587 次浏览 • 2016-12-08 16:53 • 来自相关话题

环评一直是煤化工项目上马的重要挑战之一。如果能在实现废水零排放的同时,提取出有用成分变废为宝,不仅是煤化工企业所期待的,也是从事煤化工废水处理企业正探索的。 过去:形成新的固废 煤化工含盐废水量大,主要盐分为氯化钠、硫酸钠和硝酸钠等,常规工艺无法处理。对于盐含量累积已经接近生态红线的煤化工产业集聚的黄河流域来说,这些盐分危害巨大,而对于工业用盐企业来说,这些盐分却是资源。 目前常用的废水处理方法有生物法、SBR工艺法和蒸发脱盐法等。其中,蒸发脱盐法具有技术成熟、处理废水范围广、速度快、节能等优点,发展前景较大。该方法通过加热使高盐废水中的部分水蒸发,为溶质析出创造条件。不过,如此析出的固体是包含多种盐类的混盐,纯度低,无法在工业上重新使用。煤化工企业通常将混盐直接废弃或交予危废处理机构以每吨3000-4000元的价格进行专业处理。 “随着环保要求越来越严,结晶出来的混盐如何合理处置成了关注焦点。如果不在工艺设计中进行资源化分盐处理,一旦形成危废,不仅再处理的成本比在溶液中直接处理要高很多,而且也没有丝毫利用价值。”石家庄工大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武总告诉记者。 现在:在废水中掘金 “我们公司借鉴芒硝碱、氯碱、真空制盐等行业工艺,并结合煤化工废水特点进行改造优化,取得了发明专利,对煤化工行业高盐废水中的氯化钠和硫酸钠进行了有效回收。回收产品满足工业级产品质量要求,可直接回收套用或出售,不但实现了高盐废水处理,而且变废为宝,提高了工厂收益。”武总向记者介绍道。 他们的工艺是将高盐废水送入一次蒸发结晶器蒸发浓缩,当剩余液固含量达到5%-30%后,停止蒸发,进行固液分离,得到硫酸钠晶体和一次母液;将一次母液进行低温析晶,并进行固液分离,得到包含十水硫酸钠和二水氯化钠的混盐、冷却母液;混盐重新送回高盐废水中溶解、进行循环回收,冷却母液进入二次蒸发结晶器进行二次蒸发浓缩,冷却母液中的氯化钠逐渐结晶析出;当剩余液固含量达到5%-30%后,停止蒸发,进行固液分离,得到氯化钠晶体和二次母液;氯化钠晶体直接采出,二次母液重新送回冷却析晶步骤进行循环回收。 这种反复循环的分盐处理方法,水可以实现全部回收;盐资源化率达到90%-95%,大约5%-10%的杂盐需要进行危废处置,没有其他污水排放。煤化工企业可以将得到的高纯度氯化钠出售给纯碱或氯碱企业,硫酸钠可以用于普通玻璃、燃料、造纸、无机盐等工业,真正实现了在废水中掘金。 查看全部
环评一直是煤化工项目上马的重要挑战之一。如果能在实现废水零排放的同时,提取出有用成分变废为宝,不仅是煤化工企业所期待的,也是从事煤化工废水处理企业正探索的。

过去:形成新的固废

煤化工含盐废水量大,主要盐分为氯化钠、硫酸钠和硝酸钠等,常规工艺无法处理。对于盐含量累积已经接近生态红线的煤化工产业集聚的黄河流域来说,这些盐分危害巨大,而对于工业用盐企业来说,这些盐分却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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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常用的废水处理方法有生物法、SBR工艺法和蒸发脱盐法等。其中,蒸发脱盐法具有技术成熟、处理废水范围广、速度快、节能等优点,发展前景较大。该方法通过加热使高盐废水中的部分水蒸发,为溶质析出创造条件。不过,如此析出的固体是包含多种盐类的混盐,纯度低,无法在工业上重新使用。煤化工企业通常将混盐直接废弃或交予危废处理机构以每吨3000-4000元的价格进行专业处理。

“随着环保要求越来越严,结晶出来的混盐如何合理处置成了关注焦点。如果不在工艺设计中进行资源化分盐处理,一旦形成危废,不仅再处理的成本比在溶液中直接处理要高很多,而且也没有丝毫利用价值。”石家庄工大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武总告诉记者。

现在:在废水中掘金

“我们公司借鉴芒硝碱、氯碱、真空制盐等行业工艺,并结合煤化工废水特点进行改造优化,取得了发明专利,对煤化工行业高盐废水中的氯化钠和硫酸钠进行了有效回收。回收产品满足工业级产品质量要求,可直接回收套用或出售,不但实现了高盐废水处理,而且变废为宝,提高了工厂收益。”武总向记者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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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工艺是将高盐废水送入一次蒸发结晶器蒸发浓缩,当剩余液固含量达到5%-30%后,停止蒸发,进行固液分离,得到硫酸钠晶体和一次母液;将一次母液进行低温析晶,并进行固液分离,得到包含十水硫酸钠和二水氯化钠的混盐、冷却母液;混盐重新送回高盐废水中溶解、进行循环回收,冷却母液进入二次蒸发结晶器进行二次蒸发浓缩,冷却母液中的氯化钠逐渐结晶析出;当剩余液固含量达到5%-30%后,停止蒸发,进行固液分离,得到氯化钠晶体和二次母液;氯化钠晶体直接采出,二次母液重新送回冷却析晶步骤进行循环回收。

这种反复循环的分盐处理方法,水可以实现全部回收;盐资源化率达到90%-95%,大约5%-10%的杂盐需要进行危废处置,没有其他污水排放。煤化工企业可以将得到的高纯度氯化钠出售给纯碱或氯碱企业,硫酸钠可以用于普通玻璃、燃料、造纸、无机盐等工业,真正实现了在废水中掘金。

掀起VOCs的“盖头“来千亿市场大门敞开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417 次浏览 • 2016-12-07 16:36 • 来自相关话题

目前,我国VOCs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位。鉴于国内VOCs人为源排放量高于自然源,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方,同时VOCs人为源污染排放成分复杂,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还对人体健康有直接或潜在的危害,国内对人为源VOCs的监测和治理就显得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及法规助力VOCs治理。最新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更是首次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将会对空气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处罚标准等,提出更为严苛的要求。 在地方层面,日前,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海南省、湖北省和福建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江西省成为全国第十六个正式发布文件通知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的省级地区(含直辖市),从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各地VOCs治理政策、标准、方案的出台实施,将催生巨大的VOCs治理、监测(检测)和第三方服务市场。初步预计,近3年仅VOCs治理市场将达1800亿元。”专家表示。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高健表示,VOCs像过去的烟尘、氮氧化物一样,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物质来控制。针对全国VOCs污染的压力,环保部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VOCs监测治理方面的标准和方案,进行全国VOCs的治理。目前在VOCs监测方面,环保部监测司和大气司共同指导VOCs监测减排。 但在国家环境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看来,目前我国VOCs的监测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特别在设备方面还有很多欠缺,尤其是国内低浓度标准气体只能依赖进口。“我们的校准没有标气(标准气体),这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没有这个物质,仪器就没有标准。” 由于VOCs的污染涉及到众多污染物种类和行业,目前我国尚未建立VOCs污染企业的源清单,对VOCs治理市场总容量难以进行准确的计算。总体来讲,VOCs的控制治理市场可以划分为源头减排、末端治理、VOCs监测(检测)和第三方服务等细分领域。 因此,值得注意的是,处于起步阶段的VOCs市场,小企业多,水平参差不齐,且受到配套政策不完善、付费主体支付能力弱等问题的掣肘,仍需要政府、企业、第三方等进一步推动。权威机构称,由于目前我国VOCs治理与监测市场的技术储备与立法尚不健全,市场仍处于蓝海阶段。VOCs治理将成为“十三五”大气污染治理的一大重点。 2016-2021年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分析,我国VOCs治理起步较晚,因此目前的VOCs治理成效并不明显。但随着政策在不断落地,治理力度在不断加强,未来对VOCs治理行业的需求必将越来越迫切。 查看全部
目前,我国VOCs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位。鉴于国内VOCs人为源排放量高于自然源,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方,同时VOCs人为源污染排放成分复杂,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还对人体健康有直接或潜在的危害,国内对人为源VOCs的监测和治理就显得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及法规助力VOCs治理。最新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更是首次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将会对空气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处罚标准等,提出更为严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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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层面,日前,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海南省、湖北省和福建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江西省成为全国第十六个正式发布文件通知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的省级地区(含直辖市),从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各地VOCs治理政策、标准、方案的出台实施,将催生巨大的VOCs治理、监测(检测)和第三方服务市场。初步预计,近3年仅VOCs治理市场将达1800亿元。”专家表示。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高健表示,VOCs像过去的烟尘、氮氧化物一样,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物质来控制。针对全国VOCs污染的压力,环保部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VOCs监测治理方面的标准和方案,进行全国VOCs的治理。目前在VOCs监测方面,环保部监测司和大气司共同指导VOCs监测减排。

但在国家环境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看来,目前我国VOCs的监测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特别在设备方面还有很多欠缺,尤其是国内低浓度标准气体只能依赖进口。“我们的校准没有标气(标准气体),这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没有这个物质,仪器就没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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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VOCs的污染涉及到众多污染物种类和行业,目前我国尚未建立VOCs污染企业的源清单,对VOCs治理市场总容量难以进行准确的计算。总体来讲,VOCs的控制治理市场可以划分为源头减排、末端治理、VOCs监测(检测)和第三方服务等细分领域。

因此,值得注意的是,处于起步阶段的VOCs市场,小企业多,水平参差不齐,且受到配套政策不完善、付费主体支付能力弱等问题的掣肘,仍需要政府、企业、第三方等进一步推动。权威机构称,由于目前我国VOCs治理与监测市场的技术储备与立法尚不健全,市场仍处于蓝海阶段。VOCs治理将成为“十三五”大气污染治理的一大重点。

2016-2021年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分析,我国VOCs治理起步较晚,因此目前的VOCs治理成效并不明显。但随着政策在不断落地,治理力度在不断加强,未来对VOCs治理行业的需求必将越来越迫切。

年排放量40亿吨 “十三五”石化化工污水怎么治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917 次浏览 • 2016-12-01 16:07 • 来自相关话题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化学品生产国和第二大石化产品生产国,2015年石化化工行业总产值达11.8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8%。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石油石化环保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石油石化绿色发展高端论坛”上,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工曲风臣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还将维持稳定增长。据权威预测,到“十三五”末,行业产值规模将达18万亿元人民币。 石化化工行业是水污染“大户”。随着我国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十三五”期间该行业将实施哪些水污染防治策略? 废水排放强度下降趋势变缓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近10年,我国化工石化废水排放强度逐年下降。2014年其万元产值废水排放强度2.9吨/万元,较2001年的37吨/万元下降92%。2020年,预计其废水排放强度降至1.8—2吨/万元。 曲风臣说,从2010年以来,行业废水排放强度下降速度趋缓,主要是废水处理成本越来越高所致。从处理发展进程看,2000年前主要是通过管理和一级物化处理方式降低废水排放,该阶段成本最低,效果最为显著;2001—2010年主要采用“二级生化+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处理成本一定程度提高,减排效果也明显;2011年后,随着污水处理深度不断增加,需采用投资和运行成本均较高的处理技术,如零排放技术,部分企业已不能承受。 “水处理成本和行业可接受水平有个临界点,我们称之为边际成本,现已到了边际成本时代。随着人均GDP增加、技术水平进步及对环保的重视,行业万元产值废水排放强度逐年下降。”曲风臣说,但行业快速发展,废水排放总量居高,年排放量达40亿吨,占工业行业年排放总量的10%。 化工园区治污系统优化将成热点 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有各级各类化工园区约850个,石化化工行业“园区化率” 达50%以上。2010年中华环保联合会调查了全国8个省的18家工业园区,调查样本中的13个工业园区涉嫌污水直排江湖;2个国家级与7个省级工业园区100%有水污染问题。 曲风臣说,化工园区已成水污染重灾区。因此,在“十三五”,化工园区污水治理系统集成与优化将成为投资热点。 据介绍,化工园区污水治理系统集成与优化首先是“安全稳定”,“十三五”污水处理厂等设计中选用成熟稳定的多级处理工艺、安全可靠高效的设备材料,并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完善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其次是“适用性强”,污水处理厂设计走在前面,结合污水纳管指标限制要求、一企一管的进水形式、配备进水在线监控系统。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精细化管理 曲风臣说,化工石化行业排放的污废水,水质构成复杂,不同企业间排放污水水质差异较大,且含有大量难生物降解、具有生物毒性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呈现出“一杂两高一难”,即组分复杂、高浓度、高生物毒性、难生物降解的水质特点。 在“十三五”期间,不但应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引进国外专业水处理公司,充分发挥其技术、管理优势;还需将污染物由重点控制到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精细化管理。 曲风臣说,比如从石化化工行业等环境负荷组成看,挥发酚占43%,为首要污染物,石油类占20%,而目前我国重点监管的氨氮、化学需氧量(COD)占比仅为23%和10%。考虑石化化工行业废水污染物组成复杂,不同污染物以各自不同浓度存在,对生物会产生不同性,建议排放标准增加“综合毒性”指标,更真实反应行业废水对环境危害程度。 查看全部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化学品生产国和第二大石化产品生产国,2015年石化化工行业总产值达11.8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8%。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石油石化环保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石油石化绿色发展高端论坛”上,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工曲风臣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还将维持稳定增长。据权威预测,到“十三五”末,行业产值规模将达18万亿元人民币。

石化化工行业是水污染“大户”。随着我国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十三五”期间该行业将实施哪些水污染防治策略?

废水排放强度下降趋势变缓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近10年,我国化工石化废水排放强度逐年下降。2014年其万元产值废水排放强度2.9吨/万元,较2001年的37吨/万元下降92%。2020年,预计其废水排放强度降至1.8—2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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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风臣说,从2010年以来,行业废水排放强度下降速度趋缓,主要是废水处理成本越来越高所致。从处理发展进程看,2000年前主要是通过管理和一级物化处理方式降低废水排放,该阶段成本最低,效果最为显著;2001—2010年主要采用“二级生化+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处理成本一定程度提高,减排效果也明显;2011年后,随着污水处理深度不断增加,需采用投资和运行成本均较高的处理技术,如零排放技术,部分企业已不能承受。

“水处理成本和行业可接受水平有个临界点,我们称之为边际成本,现已到了边际成本时代。随着人均GDP增加、技术水平进步及对环保的重视,行业万元产值废水排放强度逐年下降。”曲风臣说,但行业快速发展,废水排放总量居高,年排放量达40亿吨,占工业行业年排放总量的10%。

化工园区治污系统优化将成热点

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有各级各类化工园区约850个,石化化工行业“园区化率” 达50%以上。2010年中华环保联合会调查了全国8个省的18家工业园区,调查样本中的13个工业园区涉嫌污水直排江湖;2个国家级与7个省级工业园区100%有水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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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风臣说,化工园区已成水污染重灾区。因此,在“十三五”,化工园区污水治理系统集成与优化将成为投资热点。

据介绍,化工园区污水治理系统集成与优化首先是“安全稳定”,“十三五”污水处理厂等设计中选用成熟稳定的多级处理工艺、安全可靠高效的设备材料,并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完善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其次是“适用性强”,污水处理厂设计走在前面,结合污水纳管指标限制要求、一企一管的进水形式、配备进水在线监控系统。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精细化管理

曲风臣说,化工石化行业排放的污废水,水质构成复杂,不同企业间排放污水水质差异较大,且含有大量难生物降解、具有生物毒性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呈现出“一杂两高一难”,即组分复杂、高浓度、高生物毒性、难生物降解的水质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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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三五”期间,不但应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引进国外专业水处理公司,充分发挥其技术、管理优势;还需将污染物由重点控制到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精细化管理。

曲风臣说,比如从石化化工行业等环境负荷组成看,挥发酚占43%,为首要污染物,石油类占20%,而目前我国重点监管的氨氮、化学需氧量(COD)占比仅为23%和10%。考虑石化化工行业废水污染物组成复杂,不同污染物以各自不同浓度存在,对生物会产生不同性,建议排放标准增加“综合毒性”指标,更真实反应行业废水对环境危害程度。

霾去如抽丝

谈天论地shania812138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72 次浏览 • 2016-11-02 15:40 • 来自相关话题

治大气污染和治大病,颇有相似之处。大气环境要恢复健康,不可能药到病除一蹴而就,必然有一个爬坡过坎、从“量变”到“质变”的长期过程。随着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气质”最终会发生显著变化。 10月以来,京津冀地区遭遇了三次持续时间较长、范围较大的空气污染过程。尚未进入“采暖季”,灰霾就频繁袭来,这让不少人再度进入秋冬雾霾“焦虑期”,甚至对近几年来治霾的效果产生怀疑。 从监测数据来看,2013年国务院发布并实施“大气十条”以来,大气环境状况有明显改善。今年7月中国工程院发布的评估报告显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相比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23.6%;日均值超标天数的比例,由2013年的33.2%降至2015年的20.8%。 今年以来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0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3%,高于下降8.5%的全国平均水平。今年春夏季节,京津冀等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们时常在朋友圈里晒蓝天、白云、彩虹,但大家感觉今年10月雾霾天比较多。其实统计数据表明,2014年10月,北京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曾高达10天,今年10月至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5天。 现在,京津冀等地一遇到持续静稳、湿度较高的不利气象条件,仍然会出现比较严重的空气污染,根本原因还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太大。2013年以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立法立规、行政管理、科学技术和经济杠杆等多项举措,重点针对燃煤消费、机动车排放、工业污染和施工扬尘等污染源进行了治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京津冀等地的污染物排放基数巨大,排放总量仍然远远超过环境容量。我国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仍居世界第一,处于排放的“高平台期”。据测算,即使是目前减排最为成功的二氧化硫,其排放总量也只是恢复到本世纪初的水平,仍远高于上世纪90年代。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治大气污染和治大病,颇有相似之处。2013年1月,几次大范围的空气污染,让公众知晓了什么是PM2.5、认识到了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这也是促使“大气十条”于当年9月发布的重要原因。不过,灰霾并非短期内突然在我们头顶冒出来,而是此前长期日积月累的结果。同样,大气环境要恢复健康,不可能药到病除一蹴而就,必然有一个爬坡过坎、从“量变”到“质变”的长期过程。随着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气质”最终会发生显著变化。 我国以霾和臭氧为代表的大气复合污染具有独特的复杂性,空气质量改善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是一场艰巨的持久战。指望“速胜”不现实,但悲观失望也没必要。治霾,需要继续对症下药、扶正祛邪,把已经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大力度调整能源结构,构建精准化治霾体系,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逐步提升“气质”和“颜值”,迎来更多的蓝天白云。 查看全部
治大气污染和治大病,颇有相似之处。大气环境要恢复健康,不可能药到病除一蹴而就,必然有一个爬坡过坎、从“量变”到“质变”的长期过程。随着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气质”最终会发生显著变化。

10月以来,京津冀地区遭遇了三次持续时间较长、范围较大的空气污染过程。尚未进入“采暖季”,灰霾就频繁袭来,这让不少人再度进入秋冬雾霾“焦虑期”,甚至对近几年来治霾的效果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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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测数据来看,2013年国务院发布并实施“大气十条”以来,大气环境状况有明显改善。今年7月中国工程院发布的评估报告显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相比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23.6%;日均值超标天数的比例,由2013年的33.2%降至2015年的20.8%。

今年以来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0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3%,高于下降8.5%的全国平均水平。今年春夏季节,京津冀等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们时常在朋友圈里晒蓝天、白云、彩虹,但大家感觉今年10月雾霾天比较多。其实统计数据表明,2014年10月,北京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曾高达10天,今年10月至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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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京津冀等地一遇到持续静稳、湿度较高的不利气象条件,仍然会出现比较严重的空气污染,根本原因还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太大。2013年以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立法立规、行政管理、科学技术和经济杠杆等多项举措,重点针对燃煤消费、机动车排放、工业污染和施工扬尘等污染源进行了治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京津冀等地的污染物排放基数巨大,排放总量仍然远远超过环境容量。我国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仍居世界第一,处于排放的“高平台期”。据测算,即使是目前减排最为成功的二氧化硫,其排放总量也只是恢复到本世纪初的水平,仍远高于上世纪90年代。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治大气污染和治大病,颇有相似之处。2013年1月,几次大范围的空气污染,让公众知晓了什么是PM2.5、认识到了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这也是促使“大气十条”于当年9月发布的重要原因。不过,灰霾并非短期内突然在我们头顶冒出来,而是此前长期日积月累的结果。同样,大气环境要恢复健康,不可能药到病除一蹴而就,必然有一个爬坡过坎、从“量变”到“质变”的长期过程。随着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气质”最终会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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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以霾和臭氧为代表的大气复合污染具有独特的复杂性,空气质量改善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是一场艰巨的持久战。指望“速胜”不现实,但悲观失望也没必要。治霾,需要继续对症下药、扶正祛邪,把已经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大力度调整能源结构,构建精准化治霾体系,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逐步提升“气质”和“颜值”,迎来更多的蓝天白云。

山东“史上最严”环保法规11月1号实施

默认分类septhui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594 次浏览 • 2016-10-28 15:56 • 来自相关话题

从市环保部门获悉,《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列》)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将出台的《条列》将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并增加了未批先建、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等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形,同时明确规定禁止在特殊保护区域内露天烧烤,堪称“史上最严”环保地方性法规。 未批先建可按日连续处罚 “从法律责任看,《条例》可以称得上我省‘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市环保部门指出,即将施行的《条例》中,利用三条的篇幅规定了执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并增加了未批先建、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等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形;对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作了衔接性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特别颁布了对超标排污企业的严格处罚规定,其中提到: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污染严重区域可暂停审批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约谈、暂停审批、挂牌督办、错峰生产、生态补偿、相邻地区环评征求意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有奖举报制度等。 其中,对于青岛地区最大的变化是暂停审批制度。“将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条例》同时强调了“错峰生产制”。即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 “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烧烤 《条例》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规范。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或者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不得新建20吨以下燃用煤、渣油、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禁止新扩建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要限期停止使用。 在工业及相关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要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在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机动船舶在港区水域内使用垃圾焚烧炉或者进行清舱、驱气、油漆等作业,应当依法报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 在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恶臭影响。 查看全部
从市环保部门获悉,《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列》)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将出台的《条列》将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并增加了未批先建、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等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形,同时明确规定禁止在特殊保护区域内露天烧烤,堪称“史上最严”环保地方性法规。

未批先建可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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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责任看,《条例》可以称得上我省‘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市环保部门指出,即将施行的《条例》中,利用三条的篇幅规定了执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并增加了未批先建、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等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形;对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作了衔接性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特别颁布了对超标排污企业的严格处罚规定,其中提到: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污染严重区域可暂停审批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约谈、暂停审批、挂牌督办、错峰生产、生态补偿、相邻地区环评征求意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有奖举报制度等。

其中,对于青岛地区最大的变化是暂停审批制度。“将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条例》同时强调了“错峰生产制”。即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

“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烧烤

《条例》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规范。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或者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不得新建20吨以下燃用煤、渣油、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禁止新扩建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要限期停止使用。

在工业及相关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要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在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机动船舶在港区水域内使用垃圾焚烧炉或者进行清舱、驱气、油漆等作业,应当依法报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

在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恶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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