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业务属性、合同关系、参与范围、工作成果、承担风险等区别,揭示二者相伴而生、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紧密联系,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融合发展是必须趋势。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有何区别与联系,如何融合发展?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别

1.1业务属性不同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包服务”,即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集成提供包括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在内的工程咨询类服务,系项目管理模式。

工程总承包是“包工程”,即围绕项目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提供生产活动以及与之紧密关联的设计和设备、材料等采购,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系生产组织方式。

1.2 合同关系不同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和咨询服务,代表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和服务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工程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1.3 参与范围不同

全过程工程咨询范围涵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咨询服务,包括前期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相关合作方的选择与管理、招标、造价等方面咨询,服务周期较长,参与范围较广。

工程总承包依据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某些环节(如设计、采购、施工)的生产活动,履约周期较短,参与范围较窄。

1.4 工作成果不同

全过程工程咨询系工程服务类,不涉及有形产品的生产制造,工作成果通常为标准、规范、流程、方案、报告、建议等无形的智力成果,所收报酬为服务费。

工程总承包系工程建设类,通常将无形的智力成果与材料、机械设备融合物化,工作成果为有形的固定资产,所收费用以建筑安装费为主,还包括设计咨询费、设备材料费等。

1.5 风险承担不同

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为项目提供一整套咨询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报酬,承担一定管理责任,往往风险较小。

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一定合同价款承包整个生产活动,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全面负责,通常风险较大。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的联系

2.1 相互依存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作为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两个重要方面,在国务院文件首次一并提出,如同一母所生的孪生兄弟。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作为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于市场资源的充分整合与优化配置,提升工程管理的质量与效率,降低工程造价,防范投资风险,均得到各级政府支持和推广。

2.2 相互促进

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利用其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资源和能力,提供精准周到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监督、管理和服务工程总承包单位顺利推进项目,实现品质优、工期短、风险小、投资省,促进工程总承包市场需求与发展。

工程总承包单位开展一体化设计、采购、施工,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从而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需求与发展。

2.3 相互制约

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利用其多方面综合优势,对总承包单位监督、管理和咨询服务,以达成控制项目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的目的。

工程总承包单位通过项目生产活动,反作用于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服务,检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水平和成效。

因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均强调,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之间不得有利害关系,旨在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相互制约,保障工程建设,维护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

2.4 紧密联系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均指向工程建设全过程或若干阶段,均强调“设计”的关键性和全局性作用,通过设计这一关键互不干涉紧密联系在一起。

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整合工程咨询、招标、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多个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的重大变革,需要发挥设计的核心引领作用,增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工程总承包依赖于设计先导优势,为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尽可能降低生产活动协调内耗,有效控制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最大化提升综合效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建设海南国际设计岛,进一步强调和突显设计的重要性。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融合发展

3.1 融合发展是必然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工程建设领域业务细分促进专业技术向精细化发展,但过度碎片化造成统筹协调难、责任界定难、综合成本高,必然会向整合集聚要效益。

建设单位以控制质量、安全、工期、投资为目标,从项目具体特点和所处阶段出发,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模式,由市场提供一体化服务。

工程服务、施工、货物等供应商对面行业变革的重要契机,以市场为导向,以集约化为手段,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必然横向拓展服务范围,纵向延伸业务链条,不断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的水平和能力。

3.2 融合发展是趋势

从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别与联系来看,二者并非完全对立互斥,仅是承接主体的工作角色不同而已。纵观国际上著名的工程公司,往往既能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亦能承担工程总承包。

      结   语

2019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办法》打破工程与服务的藩篱阻隔,推动设计与施工资质互认,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广东、上海等地已允许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以预期,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会涌现一大批既能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亦能承接工程总承包的国际化工程公司。

在政策牵引、市场推动下,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必将双轮驱动、双向发力,推动工程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素材来源:政策论坛
编辑整理:“建筑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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