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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怎么管,才能挣到钱?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623 次浏览 • 2016-12-13 20:35 • 来自相关话题

一、以“商务策划”为导向,提供项目盈利基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项目管理也一样,有一个好的开端,就等于成功了一半。因此,商务策划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首先,商务策划是项目工作的先行者,应在中标后30天内以审批的《项目策划书》为底板完成商务策划编制工作。通过商务策划的编制与执行,项目明确了赢利点、亏损点和风险点,明晰了项目效益的来源、创造效益的方向以及应该规避的风险,将项目的盈利能力分解到工作中,成为引领工作重点的纲领性文件,为项目盈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整体商务策划的基础上,深化落实专项商务策划书。将专项商务策划进一步分解落实,有制度、有程序、有奖罚,将个人付出与收益紧密联系起来,更有利于营造全员参与氛围。专项商务策划可以引导项目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通过这些形式,将商务策划落地生根,为项目盈利、员工收入增加奠定基础。        因此,合理规划、统筹协调、科学布局、节俭环保将会节约一笔巨大的成本。“兵马未动,草粮先行”就是策划先行实施其后,在策划中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地理地质状况进行深入勘探,对所有大临设施进行科学布局,对要素资源进行集中整合调配,对重难点工程的各种风险等做好前期预控,做到未雨绸缪、未战先胜。 二、以“底线管理”为手段,增强项目盈利空间          底线管理,就是对项目的基本要求,解决项目生产进度、经营质量、管理效能的关系中,瞄准制约项目生产的关键矛盾和项目的“短板”而设定的一道警戒线,并通过底线标准的调整来实现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底线管理,做好项目增强其赢利空间必须严格底线管理,明确底线标准,强化执行力,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真正让“底线”成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样才能确保项目有超越领先的强劲发展动力。        第一,所承接工程在经营效益和管理效益进行明确区分的基础上,《目标成本责任书》签订率必须100%,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增强项目盈利空间,这成为成本管理首要的一条底线。        第二,施工项目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等必须以先定价后施工为原则,合同外签证和零星用工等必须进行周清月结。        第三,坚持分供商使用必须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任何项目都不得突破这条底线,这条底线有力的保障了项目的成本控制。        第四,结算管理中坚持完工项目必须要在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而且以后在任何工程的招标上都取消其投标资格,这条底限有力的促进了结算的进程。        第五,合同单价严禁超过企业下发的控制指导价,特殊情况必须以报告形式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三、以“目标责任”为抓手,提升成本盈利水平        项目目标责任制是企业层级以书面形式确定项目的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等控制目标和管理要求,作为项目开展管理活动的依据,责任期限结束时,企业层级根据项目的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多年的实践证明,“目标责任”集责、权、利于一体是推动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做好三方面工作有利于提升项目盈利水平。        施工签订合同后以项目策划为依据,3个月内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坚决杜绝拖延签订或者项目运行过程中签订等现象。        必须按照目标责任书约定时间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          项目经理作为目标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审定目标责任成本,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按月召开经济分析活动会,认真及时查找和分析、预警和纠偏、整改和落实问题,并树立诚信的理念,严格按照项目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励和惩罚。 四、以“完美履约”为目标,提供项目盈利保证        平安履约是底线,正常履约是常态,完美履约是对业主的可持续性服务,这是项目乃至公司奋斗的目标。围绕“完美履约”,主要开展五方面的工作。        做好前期策划。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整体规划,重点放在资源、技术、商务、管理四方面的策划,结合项目自身情况、外部条件的变化,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动态策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和完善、调整和纠偏。        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人,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目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模式、管理程序和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心系安全质量如生命。        强化工期管理。牢固树立“工期就是效益,现场就是形象”的工作理念,精心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施工网络计划,狠抓分部、分项工序进度,做到以日保周、周保月、月保控制点,以此保证整个工期目标。        创建观摩工地。用精细化管理与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引领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争创高等级优质工程。通过创高优工程来营造一种整体的市场张力和社会影响,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品牌形象。        在国外,特别是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优秀的建筑企业,80%的业务靠形象、质量、安全和诚信支撑企业品牌,重在履约过程中给业主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实现完美履约,一诺千金。 五、以“开源节流”为重点,确保项目盈利能力        在“开”字上下功夫,“节”字上想办法,自上而下树立为企业精打细算的责任意识,打造“我为企业、企业为我”的双赢思想,讲究精细化管理的策略和艺术铺就降本增效之路。        把好开源节流就要有“项目效益方圆图”的管理理念,即对外开源管理要“圆”——思路要开拓、方法要多样,在法律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追求效益最大化;对内节流管理要“方”——要有规矩,讲究制度流程,管理系统、科学策划、责权清晰、措施到位,在实现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各项成本目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深入探究“方圆图”的实施可达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的好效果,确保项目盈利能力。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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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商务策划”为导向,提供项目盈利基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项目管理也一样,有一个好的开端,就等于成功了一半。因此,商务策划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首先,商务策划是项目工作的先行者,应在中标后30天内以审批的《项目策划书》为底板完成商务策划编制工作。通过商务策划的编制与执行,项目明确了赢利点、亏损点和风险点,明晰了项目效益的来源、创造效益的方向以及应该规避的风险,将项目的盈利能力分解到工作中,成为引领工作重点的纲领性文件,为项目盈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整体商务策划的基础上,深化落实专项商务策划书。将专项商务策划进一步分解落实,有制度、有程序、有奖罚,将个人付出与收益紧密联系起来,更有利于营造全员参与氛围。专项商务策划可以引导项目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通过这些形式,将商务策划落地生根,为项目盈利、员工收入增加奠定基础。

       因此,合理规划、统筹协调、科学布局、节俭环保将会节约一笔巨大的成本。“兵马未动,草粮先行”就是策划先行实施其后,在策划中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地理地质状况进行深入勘探,对所有大临设施进行科学布局,对要素资源进行集中整合调配,对重难点工程的各种风险等做好前期预控,做到未雨绸缪、未战先胜。

二、以“底线管理”为手段,增强项目盈利空间
 
       底线管理,就是对项目的基本要求,解决项目生产进度、经营质量、管理效能的关系中,瞄准制约项目生产的关键矛盾和项目的“短板”而设定的一道警戒线,并通过底线标准的调整来实现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底线管理,做好项目增强其赢利空间必须严格底线管理,明确底线标准,强化执行力,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真正让“底线”成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样才能确保项目有超越领先的强劲发展动力。

       第一,所承接工程在经营效益和管理效益进行明确区分的基础上,《目标成本责任书》签订率必须100%,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增强项目盈利空间,这成为成本管理首要的一条底线。

       第二,施工项目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等必须以先定价后施工为原则,合同外签证和零星用工等必须进行周清月结。

       第三,坚持分供商使用必须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任何项目都不得突破这条底线,这条底线有力的保障了项目的成本控制。

       第四,结算管理中坚持完工项目必须要在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而且以后在任何工程的招标上都取消其投标资格,这条底限有力的促进了结算的进程。

       第五,合同单价严禁超过企业下发的控制指导价,特殊情况必须以报告形式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三、以“目标责任”为抓手,提升成本盈利水平

       项目目标责任制是企业层级以书面形式确定项目的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等控制目标和管理要求,作为项目开展管理活动的依据,责任期限结束时,企业层级根据项目的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多年的实践证明,“目标责任”集责、权、利于一体是推动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做好三方面工作有利于提升项目盈利水平。

       施工签订合同后以项目策划为依据,3个月内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坚决杜绝拖延签订或者项目运行过程中签订等现象。

       必须按照目标责任书约定时间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
 
       项目经理作为目标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审定目标责任成本,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按月召开经济分析活动会,认真及时查找和分析、预警和纠偏、整改和落实问题,并树立诚信的理念,严格按照项目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励和惩罚。

四、以“完美履约”为目标,提供项目盈利保证

       平安履约是底线,正常履约是常态,完美履约是对业主的可持续性服务,这是项目乃至公司奋斗的目标。围绕“完美履约”,主要开展五方面的工作。

       做好前期策划。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整体规划,重点放在资源、技术、商务、管理四方面的策划,结合项目自身情况、外部条件的变化,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动态策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和完善、调整和纠偏。

       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人,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目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模式、管理程序和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心系安全质量如生命。

       强化工期管理。牢固树立“工期就是效益,现场就是形象”的工作理念,精心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施工网络计划,狠抓分部、分项工序进度,做到以日保周、周保月、月保控制点,以此保证整个工期目标。

       创建观摩工地。用精细化管理与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引领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争创高等级优质工程。通过创高优工程来营造一种整体的市场张力和社会影响,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品牌形象。

       在国外,特别是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优秀的建筑企业,80%的业务靠形象、质量、安全和诚信支撑企业品牌,重在履约过程中给业主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实现完美履约,一诺千金。

五、以“开源节流”为重点,确保项目盈利能力

       在“开”字上下功夫,“节”字上想办法,自上而下树立为企业精打细算的责任意识,打造“我为企业、企业为我”的双赢思想,讲究精细化管理的策略和艺术铺就降本增效之路。

       把好开源节流就要有“项目效益方圆图”的管理理念,即对外开源管理要“圆”——思路要开拓、方法要多样,在法律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追求效益最大化;对内节流管理要“方”——要有规矩,讲究制度流程,管理系统、科学策划、责权清晰、措施到位,在实现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各项成本目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深入探究“方圆图”的实施可达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的好效果,确保项目盈利能力。

王石:凡是要超万科的最后真正的下场都不太好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51 次浏览 • 2016-12-11 15:55 • 来自相关话题

12月10日至11日,由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办的“2016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经济论坛暨EDP年会”在深圳举行,论坛围绕主题“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展开,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海闻,万科董事长王石,世联行董事长陈劲松等1000多位知名企业家、中小企业代表及财经专家,一同研判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展望未来中国发展前景。 “焦虑是2016年一大特征” 进入12月,卷入万科股权争夺战的两大主角遭保监会监管重拳。继“宝能系”旗下前海人寿被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保监会于12月9日发布公告称,将暂停另一家人寿公司委托股票投资业务,责令其整改。此次,王石的出席自然引人注意。 一如他在很多次场合中的开场白,“公司为我准备了发言稿”,而他总是习惯于脱稿演讲。此次顺着龙商资本(集团)董事长丁海波所分享的“未来中小企业面临生存之艰感到国人最大的心态是焦虑、担心”,王石指出,不仅仅企业家、工商界,整个社会乃至世界都在焦虑,这也是2016年的一大特征。 “你们觉得我焦虑吗?”把这个问题抛给大家后,王石脱下西装外套,拿起话筒,走到舞台中间开始了正式的演讲。在他看来,企业都想发展,看到同行发展快会感到焦虑,合伙人撤资也会焦虑。 作为一个65岁的过来人,王石毫不掩饰他的焦虑,但他更想分享的是面对焦虑的态度。 经历了一年多的万科股权纷争,现场有观众发问怎么才能不焦虑?王石说,焦虑更多是因为不确定性,万科的成长和发展一直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中。如果因为社会改革开放、变动、转型的不确定而感到焦虑,就说明还没有适应这个时代,不够格成为一个创业家。对他而言,就像玩海岸赛艇,习惯了风浪,反而平静了玩得不爽了。 “对深圳转型和未来应尽责任” 在现场,王石还提出一个观点,不能把结果当成目标。例如很多企业将成为世界500强当成目标,在王石看来那是一个结果,把那当成目标,往往进去世界500强很快又会下来。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万科在业内排名第一,很多企业都把超越万科当成目标。王石说,按照“长江后浪推前浪”的规律,一定会有人超过万科。 万科业内排位第一,如有人想要超越,万科该如何保持领先?“那就在对手制定来年营业额的基础上增加10%,就保持在前面了。”王石告诉万科团队,如果对方在赶超万科的时候乱了阵脚,万科人不能跟着乱。“所以你会发现万科的历史很有意思,凡是要超万科的最后真正的下场都不太好,不是说他们没有能力,他们的心态就是把这个结果当成目标了。” 论坛上,王石还表示自己的目标是做想做的事情,即登山、滑雪、对社会做贡献。在过去的一年里,王石在深圳组建了一个交响乐团——深圳市鹏爱乐团,该乐团以公益演出为目的,目前已经在哈尔滨、北京、昆明等地演出,还为改善滇池环境捐赠了100万元。他还透露,论坛结束后,将前往深圳大学签订合同推动运动事业发展。 王石坦言:“我是一个深圳起步的企业家,是一个既得利益者,对深圳的转型和未来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我有整合的能力,应该把这个推进(下去)。” 查看全部

12月10日至11日,由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办的“2016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经济论坛暨EDP年会”在深圳举行,论坛围绕主题“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展开,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海闻,万科董事长王石,世联行董事长陈劲松等1000多位知名企业家、中小企业代表及财经专家,一同研判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展望未来中国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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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是2016年一大特征”

进入12月,卷入万科股权争夺战的两大主角遭保监会监管重拳。继“宝能系”旗下前海人寿被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保监会于12月9日发布公告称,将暂停另一家人寿公司委托股票投资业务,责令其整改。此次,王石的出席自然引人注意。

一如他在很多次场合中的开场白,“公司为我准备了发言稿”,而他总是习惯于脱稿演讲。此次顺着龙商资本(集团)董事长丁海波所分享的“未来中小企业面临生存之艰感到国人最大的心态是焦虑、担心”,王石指出,不仅仅企业家、工商界,整个社会乃至世界都在焦虑,这也是2016年的一大特征。

“你们觉得我焦虑吗?”把这个问题抛给大家后,王石脱下西装外套,拿起话筒,走到舞台中间开始了正式的演讲。在他看来,企业都想发展,看到同行发展快会感到焦虑,合伙人撤资也会焦虑。

作为一个65岁的过来人,王石毫不掩饰他的焦虑,但他更想分享的是面对焦虑的态度。

经历了一年多的万科股权纷争,现场有观众发问怎么才能不焦虑?王石说,焦虑更多是因为不确定性,万科的成长和发展一直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中。如果因为社会改革开放、变动、转型的不确定而感到焦虑,就说明还没有适应这个时代,不够格成为一个创业家。对他而言,就像玩海岸赛艇,习惯了风浪,反而平静了玩得不爽了。

“对深圳转型和未来应尽责任”

在现场,王石还提出一个观点,不能把结果当成目标。例如很多企业将成为世界500强当成目标,在王石看来那是一个结果,把那当成目标,往往进去世界500强很快又会下来。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万科在业内排名第一,很多企业都把超越万科当成目标。王石说,按照“长江后浪推前浪”的规律,一定会有人超过万科。

万科业内排位第一,如有人想要超越,万科该如何保持领先?“那就在对手制定来年营业额的基础上增加10%,就保持在前面了。”王石告诉万科团队,如果对方在赶超万科的时候乱了阵脚,万科人不能跟着乱。“所以你会发现万科的历史很有意思,凡是要超万科的最后真正的下场都不太好,不是说他们没有能力,他们的心态就是把这个结果当成目标了。”

论坛上,王石还表示自己的目标是做想做的事情,即登山、滑雪、对社会做贡献。在过去的一年里,王石在深圳组建了一个交响乐团——深圳市鹏爱乐团,该乐团以公益演出为目的,目前已经在哈尔滨、北京、昆明等地演出,还为改善滇池环境捐赠了100万元。他还透露,论坛结束后,将前往深圳大学签订合同推动运动事业发展。

王石坦言:“我是一个深圳起步的企业家,是一个既得利益者,对深圳的转型和未来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我有整合的能力,应该把这个推进(下去)。”

罗纳德·哈里·科斯—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对中国有十大忠告!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641 次浏览 • 2016-12-08 15:16 • 来自相关话题

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 时年98岁的科斯指出:“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发生的令人瞩目的市场转型。然而,不是中国政府,而是我们称之为的“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1、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只要有自由竞争的环境,私企是非常懂得如何应对这些交易费用的。如今,私企最大的挑战是,他们仍然遭受着种类繁多的政策和政治歧视。他们很难进入资本市场,因为资本市场主要是由国有银行所控制。 设置的种种限制。只要私企(或任何企业)是依法运营,就该享有自由。如果一些经济行为体不遵守市场原则,市场经济就不会成功。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2、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败猖獗,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只要交易双方可以自由讨价还价并达成交易,那么市场行为就可以发生。中国的情况是,政府宣称了对土地的拥有权。国家必须允许土地的事实所有者——多数情况都是农民——进入市场。 这样,国家可以通过收税在土地交易中获得很大利益;同时,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国在土地交易方面的所作所为,应该叫做单方面获取。这显然并不是市场行为。 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败猖獗,带来大量失去土地者的抵抗,这在中国已经被广泛报道。 3、中国应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问:深圳发布了一个土地双轨制文件,允许深圳农村变卖集体所有的工业用地。你认为,这是否为中国土地政策提供了一个改革的方向? 科斯:深圳的政策显然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中国是一个辽阔而多元化的国家。一种方法或许在一个地方能取得成功,但在其他地方可能就行不通。中央政府应该鼓励地方政府大胆尝试不同方法,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4、在中国,教育和税收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 不平等在任何自由市场经济中都不可避免。考虑到中国的庞大以及地区多样性,基尼系数高也在预料之中。争议的核心在于,导致不平等问题出现的中国市场经济,其深层问题是什么。 比如教育和税收制度,在最发达国家都发挥着强有力的抑制不平等的作用。在中国,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只要社会流动的大门是打开的,处于社会结构底层的人对自己的未来、自己孩子的未来有希望,那么不平等本身就并不是问题。 5、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显然开错了药方,需要反思 在发达国家,更替水平生育率被设置为,每位女性平均生育2.1个孩子。长远来看,独生子女政策并不可持续。另外,保证政策的实施过程,一向是高成本且充满暴力的。随着一个国家的富裕,女性也趋向于自愿降低生育率。今天没有必要来强制执行如此严苛的政策了。 独生子女政策不仅削弱了中国劳动力数量,还降低了其质量。研究已经表明,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之后出生的中国儿童,其社会技能被迫变低。当然,其影响也在经济之外有所体现。它在基本社会结构上,也严重削弱了家庭。 6、“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发生的令人瞩目的市场转型。然而,不是中国政府,而是我们称之为的“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饥荒中的农民发明了承包制;乡镇企业引进了农村工业化;个体户打开了城市私营经济之门;经济特区吸纳外商直接投资,开启劳动力市场。与国有企业相比,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边缘力量”。 7、中国经济学者要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 我相信经济增长的秘诀是分工,研究分工就必须考察真实世界。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我一直在呼吁我的同行们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不过没有什么效果,我的同行们似乎不大愿意听我的劝告。中国有那么多优秀的年轻人,那么多优秀的经济学者,哪怕只有一少部分人去关心真实世界,去研究分工和生产的制度结构,就一定会改变经济学。我始终对中国寄予厚望! 8、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人类社会到处都存在着腐败。过去50年间,我在芝加哥的家中,常常听到市政官员的腐败新闻。伊利诺伊州的两任州长现在都身陷牢狱。我的同胞、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公爵解释得很清楚: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如果政治体制是透明的,如果权力由法律来约束,如果任何权力的滥用都可以追溯责任(自由媒体和独立司法体制,因而是需要的),那么腐败就不会威胁到秩序和稳定。 管是政治改革、法制改革,还是体制重建,叫法无所谓,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9、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缺乏思想市场 中国没有理由比韩国、日本或美国缺少创意。只要中国开放思想市场,允许大学独立、自治,给私企以与国企同等的待遇,中国就会迅速在科技方面更上一层楼。 如今的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 中国已故的物理学家钱学森也许提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答案,在与温家宝总理会面时,钱学森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大学在1949年后没有产生一个世界级的原创性思想家或有创见的科学家?” 钱学森之问帮我回答了中国读者向我提出的问题。而就钱先生的问题,我却有个答案,那是因为中国缺乏一个开放的思想市场。 10、中国的奋斗就是全人类的奋斗 我是一个出生于1910年的老人,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和许多事情,深知中国前途远大,深知中国的奋斗就是全人类的奋斗!中国的经验对全人类非常重要! 我今年98岁,垂垂老矣,不知道还能够活多久,随时都可能离你们而去。希望在你们,希望在中国。我相信你们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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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

时年98岁的科斯指出:“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发生的令人瞩目的市场转型。然而,不是中国政府,而是我们称之为的“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1、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只要有自由竞争的环境,私企是非常懂得如何应对这些交易费用的。如今,私企最大的挑战是,他们仍然遭受着种类繁多的政策和政治歧视。他们很难进入资本市场,因为资本市场主要是由国有银行所控制。

设置的种种限制。只要私企(或任何企业)是依法运营,就该享有自由。如果一些经济行为体不遵守市场原则,市场经济就不会成功。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2、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败猖獗,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只要交易双方可以自由讨价还价并达成交易,那么市场行为就可以发生。中国的情况是,政府宣称了对土地的拥有权。国家必须允许土地的事实所有者——多数情况都是农民——进入市场。

这样,国家可以通过收税在土地交易中获得很大利益;同时,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国在土地交易方面的所作所为,应该叫做单方面获取。这显然并不是市场行为。

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败猖獗,带来大量失去土地者的抵抗,这在中国已经被广泛报道。

3、中国应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问:深圳发布了一个土地双轨制文件,允许深圳农村变卖集体所有的工业用地。你认为,这是否为中国土地政策提供了一个改革的方向?

科斯:深圳的政策显然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中国是一个辽阔而多元化的国家。一种方法或许在一个地方能取得成功,但在其他地方可能就行不通。中央政府应该鼓励地方政府大胆尝试不同方法,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4、在中国,教育和税收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

不平等在任何自由市场经济中都不可避免。考虑到中国的庞大以及地区多样性,基尼系数高也在预料之中。争议的核心在于,导致不平等问题出现的中国市场经济,其深层问题是什么。

比如教育和税收制度,在最发达国家都发挥着强有力的抑制不平等的作用。在中国,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只要社会流动的大门是打开的,处于社会结构底层的人对自己的未来、自己孩子的未来有希望,那么不平等本身就并不是问题。

5、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显然开错了药方,需要反思

在发达国家,更替水平生育率被设置为,每位女性平均生育2.1个孩子。长远来看,独生子女政策并不可持续。另外,保证政策的实施过程,一向是高成本且充满暴力的。随着一个国家的富裕,女性也趋向于自愿降低生育率。今天没有必要来强制执行如此严苛的政策了。

独生子女政策不仅削弱了中国劳动力数量,还降低了其质量。研究已经表明,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之后出生的中国儿童,其社会技能被迫变低。当然,其影响也在经济之外有所体现。它在基本社会结构上,也严重削弱了家庭。

6、“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发生的令人瞩目的市场转型。然而,不是中国政府,而是我们称之为的“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饥荒中的农民发明了承包制;乡镇企业引进了农村工业化;个体户打开了城市私营经济之门;经济特区吸纳外商直接投资,开启劳动力市场。与国有企业相比,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边缘力量”。

7、中国经济学者要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

我相信经济增长的秘诀是分工,研究分工就必须考察真实世界。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我一直在呼吁我的同行们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不过没有什么效果,我的同行们似乎不大愿意听我的劝告。中国有那么多优秀的年轻人,那么多优秀的经济学者,哪怕只有一少部分人去关心真实世界,去研究分工和生产的制度结构,就一定会改变经济学。我始终对中国寄予厚望!

8、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人类社会到处都存在着腐败。过去50年间,我在芝加哥的家中,常常听到市政官员的腐败新闻。伊利诺伊州的两任州长现在都身陷牢狱。我的同胞、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公爵解释得很清楚: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如果政治体制是透明的,如果权力由法律来约束,如果任何权力的滥用都可以追溯责任(自由媒体和独立司法体制,因而是需要的),那么腐败就不会威胁到秩序和稳定。

管是政治改革、法制改革,还是体制重建,叫法无所谓,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9、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缺乏思想市场

中国没有理由比韩国、日本或美国缺少创意。只要中国开放思想市场,允许大学独立、自治,给私企以与国企同等的待遇,中国就会迅速在科技方面更上一层楼。

如今的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

中国已故的物理学家钱学森也许提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答案,在与温家宝总理会面时,钱学森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大学在1949年后没有产生一个世界级的原创性思想家或有创见的科学家?”

钱学森之问帮我回答了中国读者向我提出的问题。而就钱先生的问题,我却有个答案,那是因为中国缺乏一个开放的思想市场。

10、中国的奋斗就是全人类的奋斗

我是一个出生于1910年的老人,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和许多事情,深知中国前途远大,深知中国的奋斗就是全人类的奋斗!中国的经验对全人类非常重要!

我今年98岁,垂垂老矣,不知道还能够活多久,随时都可能离你们而去。希望在你们,希望在中国。我相信你们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全球第二大钢企诞生 宝钢与武钢正式合并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490 次浏览 • 2016-12-03 19:12 • 来自相关话题

由宝钢与武钢中国两大钢铁央企合并而成的宝武钢铁集团周四(12月1日)宣布正式成立,一举成为中国最大,全球第二的特大型钢铁企业。 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企业,宝武集团未来将逐渐向管资本转型,业务领域向钢铁产业链上下游适度延伸,加快实施以钢铁业为主体、以绿色精品智慧制造和钢铁生态圈平台化服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战略。 宝武集团董事长马国强表示,“宝武集团将充分体现集约化战略、规模化经营的优势,在规模、品种、成本、技术、服务等方面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 合并后的宝武集团将拥有员工22.8万人,资产总额约7300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将达3300亿元。去年宝钢与武钢的合并粗钢产量为6189万吨。 本周一(11月28日),宝钢股份与武钢股份的换股合并计划已获双方股东会通过,宝武此次重组成为业内首个集团重组与上市公司合并同步推进的央企重组案例。 合并后的上市公司将快速移植和整合各自在汽车车板、硅钢、镀锡板、工程用钢等领域的产品优势,迅速提升精品钢的制造能力,同时将受益于原材料及资材备件采购规模的扩大、物流配送及仓储管理优化,从而降低企业的综合采购成本;并将整合双方的营销服务体系,并通过钢铁服务平台欧冶云商,建设具竞争力的钢铁服务共享生态圈。 今年11月,宝钢集团宣布加快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进度,将原定的2016-2018年三年内压减钢铁过剩产能920万吨目标调整为2016-2017年两年内压减1100万吨产能。 此前9月国资委同意宝钢集团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整体无偿划入,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宝钢集团旗下宝钢股份拟换股合并武钢股份,武钢股份与宝钢股份的换股比例为1:0.56。 查看全部
由宝钢与武钢中国两大钢铁央企合并而成的宝武钢铁集团周四(12月1日)宣布正式成立,一举成为中国最大,全球第二的特大型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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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企业,宝武集团未来将逐渐向管资本转型,业务领域向钢铁产业链上下游适度延伸,加快实施以钢铁业为主体、以绿色精品智慧制造和钢铁生态圈平台化服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战略。

宝武集团董事长马国强表示,“宝武集团将充分体现集约化战略、规模化经营的优势,在规模、品种、成本、技术、服务等方面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

合并后的宝武集团将拥有员工22.8万人,资产总额约7300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将达3300亿元。去年宝钢与武钢的合并粗钢产量为6189万吨。

本周一(11月28日),宝钢股份与武钢股份的换股合并计划已获双方股东会通过,宝武此次重组成为业内首个集团重组与上市公司合并同步推进的央企重组案例。

合并后的上市公司将快速移植和整合各自在汽车车板、硅钢、镀锡板、工程用钢等领域的产品优势,迅速提升精品钢的制造能力,同时将受益于原材料及资材备件采购规模的扩大、物流配送及仓储管理优化,从而降低企业的综合采购成本;并将整合双方的营销服务体系,并通过钢铁服务平台欧冶云商,建设具竞争力的钢铁服务共享生态圈。

今年11月,宝钢集团宣布加快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进度,将原定的2016-2018年三年内压减钢铁过剩产能920万吨目标调整为2016-2017年两年内压减1100万吨产能。

此前9月国资委同意宝钢集团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整体无偿划入,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宝钢集团旗下宝钢股份拟换股合并武钢股份,武钢股份与宝钢股份的换股比例为1:0.56。

投标文件这样检查,大大提高中标率!

项目管理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33 次浏览 • 2016-11-01 20:54 • 来自相关话题

一、封面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二、目录 1、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2、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三、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四、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或降价函) 1、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 2、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 五、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 1、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 2、上述三项是否由法人正确签字或盖章。 3、委托代理人是否正确签字或盖章。 4、委托书日期是否正确。 5、委托权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公章加盖完善。 6、信贷证明中信贷数额是否符合业主明示要求,如业主无明示,是否符合标段总价的一定比例。 六、报价 1、报价编制说明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繁简得当。 2、报价表格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子目排序是否正确。 3、“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及其他报价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编制人、审核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 4、“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5、“投标报价汇总表”与“综合报价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6、“综合报价表”的单价与“单项概预算表”的指标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综合报价表”费用是否齐全,特别是来回改动时要特别注意。 7、“单项概预算表”与“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的数字是否吻合,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有算术错误。 8、“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是否有偏高、偏低现象,分析原因,所用工、料、机单价是否合理、准确,以免产生不平衡报价。 9、“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所用运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调查实际。 10、配合辅助工程费是否与标段设计概算相接近,降造幅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与投标书其他内容的有关说明一致,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报价资料是否准确、齐全。 11、定额套用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施工方法一致,机具配置尽量与施工方案相吻合,避免工料机统计表与机具配置表出现较大差异。 12、定额计量单位、数量与报价项目单位、数量是否相符合。 13、“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项目所含内容与套用定额是否一致。 14、“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表自动计算,数量乘单价是否等于合价(合价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合计项目反求单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七、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 1、投标书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吻合。 2、承诺内容与投标书其他有关内容是否一致。 3、承诺是否函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招标单位的意图。野猪在招标文件中隐含的分包工程等要求,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是否予以响应。 4、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   查看全部
<p>一、封面<br />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p>

<p>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p>

<p>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p>

<p>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p>

<p>二、目录<br />
1、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p>

<p>2、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p>

<p>三、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br />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p>

<p>2、报价金额是否与&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rdquo;、&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rdquo;、&ldquo;综合报价表&rdquo;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p>

<p>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p>

<p>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p>

<p>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p>

<p>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br />
四、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或降价函)<br />
1、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p>

<p>2、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br />
五、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br />
1、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p>

<p>2、上述三项是否由法人正确签字或盖章。</p>

<p>3、委托代理人是否正确签字或盖章。</p>

<p>4、委托书日期是否正确。</p>

<p>5、委托权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公章加盖完善。</p>

<p>6、信贷证明中信贷数额是否符合业主明示要求,如业主无明示,是否符合标段总价的一定比例。<br />
六、报价<br />
1、报价编制说明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繁简得当。</p>

<p>2、报价表格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子目排序是否正确。</p>

<p>3、&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rdquo;、&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rdquo;、&ldquo;综合报价表&rdquo;及其他报价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编制人、审核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p>

<p>4、&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rdquo;与&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rdquo;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p>

<p>5、&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rdquo;与&ldquo;综合报价表&rdquo;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p>

<p>6、&ldquo;综合报价表&rdquo;的单价与&ldquo;单项概预算表&rdquo;的指标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ldquo;综合报价表&rdquo;费用是否齐全,特别是来回改动时要特别注意。</p>

<p>7、&ldquo;单项概预算表&rdquo;与&ldquo;补充单价分析表&rdquo;、&ldquo;运杂费单价分析表&rdquo;的数字是否吻合,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有算术错误。</p>

<p>8、&ldquo;补充单价分析表&rdquo;、&ldquo;运杂费单价分析表&rdquo;是否有偏高、偏低现象,分析原因,所用工、料、机单价是否合理、准确,以免产生不平衡报价。</p>

<p>9、&ldquo;运杂费单价分析表&rdquo;所用运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调查实际。</p>

<p>10、配合辅助工程费是否与标段设计概算相接近,降造幅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与投标书其他内容的有关说明一致,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报价资料是否准确、齐全。</p>

<p>11、定额套用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施工方法一致,机具配置尽量与施工方案相吻合,避免工料机统计表与机具配置表出现较大差异。</p>

<p>12、定额计量单位、数量与报价项目单位、数量是否相符合。</p>

<p>13、&ldquo;工程量清单&rdquo;表中工程项目所含内容与套用定额是否一致。</p>

<p>14、&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rdquo;、&ldquo;工程量清单&rdquo;采用Excel表自动计算,数量乘单价是否等于合价(合价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合计项目反求单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br />
七、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br />
1、投标书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吻合。</p>

<p>2、承诺内容与投标书其他有关内容是否一致。</p>

<p>3、承诺是否函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招标单位的意图。野猪在招标文件中隐含的分包工程等要求,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是否予以响应。</p>

<p>4、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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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再出重拳规范房企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539 次浏览 • 2016-10-18 09:02 • 来自相关话题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另一类是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捆绑搭售、“一房多卖”等。《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属于房地产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抓紧处理;对属于相关部门主管的,要抓紧移交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要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措施。 10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20家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 一是不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二是不发布虚假广告; 三是不捂盘惜售或散布涨价信息; 四是真实公布房源,不编造房源紧缺信息; 五是不违反规定,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向购房人变相收取定金、预收款、会员费等费用; 六是每套房均明码标价,不在销售现场临时提价,不收取价外费用; 七是不附加条件或限定消费者权利,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 八是不一房二卖。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20家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表示:公平的市场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开发企业共同维护和营造。市场秩序稳企业就走的远,市场环境好企业就发展的好。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一边吃房地产的饭一边砸房地产的锅,特别是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是骨干和龙头,要带头作表率、做标杆。企业能够发展到今天,有了一定的声誉和形象,是落实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结果,是企业多年经营积累的结果,这一切来之不易,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心怀感恩、倍加珍惜,恪守企业的责任与使命,做好行业的排头兵。20家开发企业郑重表示:一定要信守承诺,诚信经营,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下去。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照《通知》,自查不规范行为,加强自律,依法依规经营,诚信守诺。要加快房地产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公布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查处的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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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另一类是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捆绑搭售、“一房多卖”等。《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属于房地产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抓紧处理;对属于相关部门主管的,要抓紧移交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要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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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20家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

一是不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二是不发布虚假广告;

三是不捂盘惜售或散布涨价信息;

四是真实公布房源,不编造房源紧缺信息;

五是不违反规定,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向购房人变相收取定金、预收款、会员费等费用;


六是每套房均明码标价,不在销售现场临时提价,不收取价外费用;

七是不附加条件或限定消费者权利,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

八是不一房二卖。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20家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表示:公平的市场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开发企业共同维护和营造。市场秩序稳企业就走的远,市场环境好企业就发展的好。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一边吃房地产的饭一边砸房地产的锅,特别是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是骨干和龙头,要带头作表率、做标杆。企业能够发展到今天,有了一定的声誉和形象,是落实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结果,是企业多年经营积累的结果,这一切来之不易,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心怀感恩、倍加珍惜,恪守企业的责任与使命,做好行业的排头兵。20家开发企业郑重表示:一定要信守承诺,诚信经营,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下去。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照《通知》,自查不规范行为,加强自律,依法依规经营,诚信守诺。要加快房地产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公布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查处的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17 次浏览 • 2016-10-15 16:04 • 来自相关话题

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国发〔2016〕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现就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以下简称降杠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降杠杆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在推进降杠杆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市场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开展或参与降杠杆,自主协商确定各类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并自担风险、自享收益。政府通过制定引导政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好必要的组织协调工作,保持社会稳定,为降杠杆营造良好环境。 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尤其要注重保护债权人、投资者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明确政府责任范围,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有序开展原则。降杠杆要把握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关系,注意防范和化解降杠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尊重经济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行业和企业的杠杆特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起,稳妥有序地予以推进。 统筹协调原则。降杠杆是一项时间跨度较长的系统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要把建立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自身约束机制作为降杠杆的根本途径。降杠杆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与企业改组改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二、主要途径 (一)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1.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优质企业。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鼓励企业跨地区开展兼并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民营资本。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向民营资本开放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 2.推动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发挥好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僵尸企业”退出,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或产业的联合重组,加强资源整合,发展规模经济,实施减员增效,提高综合竞争力。 3.引导企业业务结构重组。引导企业精益化经营,突出主业,优化产业链布局,克服盲目扩张粗放经营。通过出售转让非主业或低收益业务回收资金、减少债务和支出,降低企业资金低效占用,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 4.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通过并购贷款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满足企业兼并重组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 5.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负债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企业自身财务杠杆约束,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形成合理资产负债结构。 6.明确企业降杠杆的主体责任。企业是降杠杆的第一责任主体。强化企业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责任,合理设计激励约束制度,处理好企业长期发展和短期业绩的关系,树立审慎经营观念,防止激进经营过度负债。落实企业股东责任,按照出资义务依法缴足出资,根据股权先于债权吸收损失原则承担必要的降杠杆成本。 7.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的考核机制。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工作,将降杠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统筹运用政绩考核、人事任免、创新型试点政策倾斜等机制,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企业降杠杆的积极性。 (三)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8.分类清理企业存量资产。规范化清理资产,做好闲置存量资产相关尽职调查、资产清查、财产评估等工作,清退无效资产,实现人资分离,使资产达到可交易状态。 9.采取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对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以及各类重资产,采取出售、转让、租赁、回租、招商合作等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实现有效利用。引导企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价格发现、价值实现功能。 10.加大存量资产整合力度。鼓励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将与主业相关的资产整合清理后并入主业板块,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效益。 11.有序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按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积极开展以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和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财产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向轻资产经营模式转型。 (四)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12.推动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加大清欠力度,减少无效占用,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产负债率。多措并举清理因担保圈、债务链形成的三角债。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推动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对发展前景良好、生产经营较为正常,有技术、有订单,但由于阶段性原因成为资金拖欠源头的企业,鼓励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统筹运用盘活资产、发行债券和银行信贷等多种手段,予以必要支持。 13.降低企业财务负担。加快公司信用类债券产品创新,丰富债券品种,推动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鼓励企业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加强内部资金融通,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等措施,提高企业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五)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 14.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实施机构市场化筹集债转股所需资金,并多渠道、多方式实现股权市场化退出。 15.以促进优胜劣汰为目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16.鼓励多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六)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 17.建立健全依法破产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在解决债务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权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破产清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探索建立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则,切实解决破产程序中的违法执行问题。支持法院建立专门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积极支持优化法官配备并加强专业培训,强化破产司法能力建设。规范和引导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法履职,增强破产清算服务能力。 18.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破除障碍,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并注销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重整程序或自主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鼓励企业与债权人依据破产和解程序达成和解协议,实施和解。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切实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保护各类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19.健全企业破产配套制度。政府与法院依法依规加强企业破产工作沟通协调,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企业互保联保和民间融资风险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工作。加快完善清算后工商登记注销等配套政策。 (七)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20.加快健全和完善多层次股权市场。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健全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强化融资功能。 21.推动交易所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入发展中小企业板,深化创业板改革,加强发行、退市、交易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 22.创新和丰富股权融资工具。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促进创业投资。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规范发展各类股权类受托管理资金。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股债结合、投贷联动和夹层融资工具。 23.拓宽股权融资资金来源。鼓励保险资金、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性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股权投资。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积极有效引进国外直接投资和国外创业投资资金。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 24.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落实并完善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资产证券化、债转股和银行不良资产核销等相关税收政策。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降杠杆。 25.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拓宽不良资产市场转让渠道,探索扩大银行不良资产受让主体,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竞争。加大力度落实不良资产转让政策,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推动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多渠道补充银行核心和非核心资本,提高损失吸收能力。 26.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建立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恶意逃废债和国有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27.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建立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等机制,完善客户信息共享,综合确定企业授信额度,并可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避免过度授信,防止企业杠杆率超出合理水平。对授信银行超过一定数量、授信金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银团联合方式发放贷款,有效限制对高杠杆企业贷款。 28.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投资者参与降杠杆的资格与条件。鼓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或专业投资分析能力,并有相应风险承受力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市场化降杠杆。完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个人投资者识别风险和自担风险的信用承诺制度,防止不合格个人投资者投资降杠杆相关金融产品和超出能力承担风险。 29.切实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完善减轻企业非债务负担配套政策,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以及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政策。加大对企业在降杠杆过程中剥离相关社会负担和辅业资产的政策支持力度。 30.稳妥做好重组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降杠杆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鼓励企业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协商薪酬、转岗培训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支持企业依靠现有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稳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积极做好再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31.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重点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的配套支持措施,加大对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整合的支持力度,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推动重点行业破局性、战略性重组,实现产业链整合及产业融合,通过资源重新配置降低企业杠杆率,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竞争力。 32.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加强政策协调,强化信息沟通与研判预警,提高防范风险的预见性、有效性,严密监控降杠杆可能导致的股市、汇市、债市等金融市场风险,防止风险跨市场传染。填补监管空白与漏洞,实现监管全覆盖,完善风险处置预案,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3.规范履行相关程序。在降杠杆过程中,涉及政府管理事项的,要严格履行相关核准或备案程序,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为适应开展降杠杆工作的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简化相关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34.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在降杠杆工作中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降杠杆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政府在引导降杠杆过程中,要依法依规、遵循规律、规范行为,不干预降杠杆工作中各市场主体的相关决策和具体事务。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在国有企业降杠杆决策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完善配套措施,组织先行先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新情况,研究、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适时适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归集、整理降杠杆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适时开展降杠杆政策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1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现就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为有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有必要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综合措施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能力。在当前形势下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有利于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推动企业股权多元化,促进企业改组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当前具有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较好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已较为完备,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企业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在资产处置、企业重组和资本市场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开展债转股提供了市场化的主体条件。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有序开展银行债权转股权,紧密结合深化企业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降本增效,助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债转股的对象企业市场化选择、价格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等长效机制,政府不强制企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参与债转股,不搞拉郎配。政府通过制定必要的引导政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依法加强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为市场化债转股营造良好环境。 遵循法治,防范风险。健全审慎监管规则,确保银行转股债权洁净转让、真实出售,有效实现风险隔离,防止企业风险向金融机构转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政府和市场主体都应依法行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明确政府责任范围,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重在改革,协同推进。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要与深化企业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债转股企业要同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实施方式 (一)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二)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所属实施机构转让债权实施转股,支持不同银行通过所属实施机构交叉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银行所属实施机构面向本行债权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应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鼓励各类实施机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各类实施机构之间以及实施机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之间开展合作。 (三)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价格和条件。 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对于涉及多个债权人的,可以由最大债权人或主动发起市场化债转股的债权人牵头成立债权人委员会进行协调。 经批准,允许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允许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格。为适应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 完善优先股发行政策,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依法合理确定优先股股东权益。 (四)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 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特别是可用于股本投资的资金,包括各类受托管理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并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五)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 债转股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司设立或股东变更、董事会重组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上市公司增发股份的应履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 (六)依法依规落实和保护股东权利。 市场化债转股实施后,要保障实施机构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参与公司治理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进行股权管理。 银行所属实施机构应确定在债转股企业中的合理持股份额,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承担有限责任。 (七)采取多种市场化方式实现股权退出。 实施机构对股权有退出预期的,可与企业协商约定所持股权的退出方式。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转让时应遵守限售期等证券监管规定。债转股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 四、营造良好环境 (一)规范政府行为。 在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政府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债转股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在国有企业债转股决策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二)推动企业改革。 要把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前提条件。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推动企业改组改制,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债转股企业要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安排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三)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 支持债转股企业所处行业加快重组与整合,加大对债转股企业剥离社会负担和辅业资产的支持力度,稳妥做好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为债转股企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产业与市场环境。 符合条件的债转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重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四)强化约束机制。 加强对市场化债转股相关主体的信用约束,建立债转股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市场化债转股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对债转股企业的财务杠杆约束,在债转股协议中,相关主体应对企业未来债务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共同制定合理的债务安排和融资规划,对资产负债率作出明确约定,防止企业杠杆率再次超出合理水平。 规范债转股企业和股东资产处置行为,严格禁止债转股企业任何股东特别是大股东掏空企业资产、随意占用和挪用企业财产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防范债转股企业和实施机构可能存在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设定适当资格与条件,鼓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和重组经验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完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个人投资者识别风险和自担风险的信用承诺制度,防止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和超出能力承担风险。 (五)加强和改进服务与监督。 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服务与监督工作。要按照分工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制定配套措施。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市场化债转股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解读、引导工作。 各地人民政府要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支持债权人、实施机构、企业自主协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导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试点先行,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防止一哄而起;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归集、整理市场化债转股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适时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政策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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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国发〔2016〕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现就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以下简称降杠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降杠杆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在推进降杠杆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市场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开展或参与降杠杆,自主协商确定各类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并自担风险、自享收益。政府通过制定引导政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好必要的组织协调工作,保持社会稳定,为降杠杆营造良好环境。

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尤其要注重保护债权人、投资者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明确政府责任范围,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有序开展原则。降杠杆要把握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关系,注意防范和化解降杠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尊重经济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行业和企业的杠杆特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起,稳妥有序地予以推进。

统筹协调原则。降杠杆是一项时间跨度较长的系统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要把建立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自身约束机制作为降杠杆的根本途径。降杠杆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与企业改组改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二、主要途径

(一)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1.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优质企业。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鼓励企业跨地区开展兼并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民营资本。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向民营资本开放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

2.推动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发挥好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僵尸企业”退出,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或产业的联合重组,加强资源整合,发展规模经济,实施减员增效,提高综合竞争力。

3.引导企业业务结构重组。引导企业精益化经营,突出主业,优化产业链布局,克服盲目扩张粗放经营。通过出售转让非主业或低收益业务回收资金、减少债务和支出,降低企业资金低效占用,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

4.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通过并购贷款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满足企业兼并重组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

5.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负债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企业自身财务杠杆约束,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形成合理资产负债结构。

6.明确企业降杠杆的主体责任。企业是降杠杆的第一责任主体。强化企业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责任,合理设计激励约束制度,处理好企业长期发展和短期业绩的关系,树立审慎经营观念,防止激进经营过度负债。落实企业股东责任,按照出资义务依法缴足出资,根据股权先于债权吸收损失原则承担必要的降杠杆成本。

7.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的考核机制。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工作,将降杠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统筹运用政绩考核、人事任免、创新型试点政策倾斜等机制,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企业降杠杆的积极性。

(三)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8.分类清理企业存量资产。规范化清理资产,做好闲置存量资产相关尽职调查、资产清查、财产评估等工作,清退无效资产,实现人资分离,使资产达到可交易状态。

9.采取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对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以及各类重资产,采取出售、转让、租赁、回租、招商合作等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实现有效利用。引导企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价格发现、价值实现功能。

10.加大存量资产整合力度。鼓励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将与主业相关的资产整合清理后并入主业板块,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效益。

11.有序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按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积极开展以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和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财产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向轻资产经营模式转型。

(四)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12.推动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加大清欠力度,减少无效占用,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产负债率。多措并举清理因担保圈、债务链形成的三角债。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推动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对发展前景良好、生产经营较为正常,有技术、有订单,但由于阶段性原因成为资金拖欠源头的企业,鼓励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统筹运用盘活资产、发行债券和银行信贷等多种手段,予以必要支持。

13.降低企业财务负担。加快公司信用类债券产品创新,丰富债券品种,推动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鼓励企业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加强内部资金融通,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等措施,提高企业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五)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

14.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实施机构市场化筹集债转股所需资金,并多渠道、多方式实现股权市场化退出。

15.以促进优胜劣汰为目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16.鼓励多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六)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

17.建立健全依法破产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在解决债务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权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破产清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探索建立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则,切实解决破产程序中的违法执行问题。支持法院建立专门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积极支持优化法官配备并加强专业培训,强化破产司法能力建设。规范和引导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法履职,增强破产清算服务能力。

18.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破除障碍,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并注销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重整程序或自主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鼓励企业与债权人依据破产和解程序达成和解协议,实施和解。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切实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保护各类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19.健全企业破产配套制度。政府与法院依法依规加强企业破产工作沟通协调,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企业互保联保和民间融资风险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工作。加快完善清算后工商登记注销等配套政策。

(七)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20.加快健全和完善多层次股权市场。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健全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强化融资功能。

21.推动交易所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入发展中小企业板,深化创业板改革,加强发行、退市、交易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

22.创新和丰富股权融资工具。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促进创业投资。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规范发展各类股权类受托管理资金。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股债结合、投贷联动和夹层融资工具。

23.拓宽股权融资资金来源。鼓励保险资金、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性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股权投资。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积极有效引进国外直接投资和国外创业投资资金。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

24.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落实并完善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资产证券化、债转股和银行不良资产核销等相关税收政策。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降杠杆。

25.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拓宽不良资产市场转让渠道,探索扩大银行不良资产受让主体,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竞争。加大力度落实不良资产转让政策,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推动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多渠道补充银行核心和非核心资本,提高损失吸收能力。

26.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建立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恶意逃废债和国有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27.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建立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等机制,完善客户信息共享,综合确定企业授信额度,并可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避免过度授信,防止企业杠杆率超出合理水平。对授信银行超过一定数量、授信金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银团联合方式发放贷款,有效限制对高杠杆企业贷款。

28.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投资者参与降杠杆的资格与条件。鼓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或专业投资分析能力,并有相应风险承受力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市场化降杠杆。完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个人投资者识别风险和自担风险的信用承诺制度,防止不合格个人投资者投资降杠杆相关金融产品和超出能力承担风险。

29.切实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完善减轻企业非债务负担配套政策,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以及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政策。加大对企业在降杠杆过程中剥离相关社会负担和辅业资产的政策支持力度。

30.稳妥做好重组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降杠杆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鼓励企业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协商薪酬、转岗培训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支持企业依靠现有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稳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积极做好再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31.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重点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的配套支持措施,加大对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整合的支持力度,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推动重点行业破局性、战略性重组,实现产业链整合及产业融合,通过资源重新配置降低企业杠杆率,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竞争力。

32.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加强政策协调,强化信息沟通与研判预警,提高防范风险的预见性、有效性,严密监控降杠杆可能导致的股市、汇市、债市等金融市场风险,防止风险跨市场传染。填补监管空白与漏洞,实现监管全覆盖,完善风险处置预案,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3.规范履行相关程序。在降杠杆过程中,涉及政府管理事项的,要严格履行相关核准或备案程序,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为适应开展降杠杆工作的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简化相关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34.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在降杠杆工作中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降杠杆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政府在引导降杠杆过程中,要依法依规、遵循规律、规范行为,不干预降杠杆工作中各市场主体的相关决策和具体事务。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在国有企业降杠杆决策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完善配套措施,组织先行先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新情况,研究、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适时适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归集、整理降杠杆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适时开展降杠杆政策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1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现就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为有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有必要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综合措施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能力。在当前形势下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有利于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推动企业股权多元化,促进企业改组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当前具有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较好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已较为完备,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企业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在资产处置、企业重组和资本市场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开展债转股提供了市场化的主体条件。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有序开展银行债权转股权,紧密结合深化企业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降本增效,助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债转股的对象企业市场化选择、价格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等长效机制,政府不强制企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参与债转股,不搞拉郎配。政府通过制定必要的引导政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依法加强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为市场化债转股营造良好环境。

遵循法治,防范风险。健全审慎监管规则,确保银行转股债权洁净转让、真实出售,有效实现风险隔离,防止企业风险向金融机构转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政府和市场主体都应依法行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明确政府责任范围,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重在改革,协同推进。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要与深化企业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债转股企业要同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实施方式

(一)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二)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所属实施机构转让债权实施转股,支持不同银行通过所属实施机构交叉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银行所属实施机构面向本行债权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应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鼓励各类实施机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各类实施机构之间以及实施机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之间开展合作。

(三)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价格和条件。

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对于涉及多个债权人的,可以由最大债权人或主动发起市场化债转股的债权人牵头成立债权人委员会进行协调。

经批准,允许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允许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格。为适应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

完善优先股发行政策,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依法合理确定优先股股东权益。

(四)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

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特别是可用于股本投资的资金,包括各类受托管理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并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五)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

债转股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司设立或股东变更、董事会重组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上市公司增发股份的应履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

(六)依法依规落实和保护股东权利。

市场化债转股实施后,要保障实施机构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参与公司治理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进行股权管理。

银行所属实施机构应确定在债转股企业中的合理持股份额,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承担有限责任。

(七)采取多种市场化方式实现股权退出。

实施机构对股权有退出预期的,可与企业协商约定所持股权的退出方式。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转让时应遵守限售期等证券监管规定。债转股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

四、营造良好环境

(一)规范政府行为。

在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政府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债转股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在国有企业债转股决策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二)推动企业改革。

要把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前提条件。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推动企业改组改制,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债转股企业要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安排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三)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

支持债转股企业所处行业加快重组与整合,加大对债转股企业剥离社会负担和辅业资产的支持力度,稳妥做好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为债转股企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产业与市场环境。

符合条件的债转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重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四)强化约束机制。

加强对市场化债转股相关主体的信用约束,建立债转股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市场化债转股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对债转股企业的财务杠杆约束,在债转股协议中,相关主体应对企业未来债务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共同制定合理的债务安排和融资规划,对资产负债率作出明确约定,防止企业杠杆率再次超出合理水平。

规范债转股企业和股东资产处置行为,严格禁止债转股企业任何股东特别是大股东掏空企业资产、随意占用和挪用企业财产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防范债转股企业和实施机构可能存在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设定适当资格与条件,鼓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和重组经验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完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个人投资者识别风险和自担风险的信用承诺制度,防止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和超出能力承担风险。

(五)加强和改进服务与监督。

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服务与监督工作。要按照分工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制定配套措施。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市场化债转股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解读、引导工作。

各地人民政府要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支持债权人、实施机构、企业自主协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导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试点先行,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防止一哄而起;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归集、整理市场化债转股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适时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政策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企业的苦日子即将来临,“L型”态势的中国经济如堕冰窟,你准备好了吗???

谈天论地黎明的曙光1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79 次浏览 • 2016-06-06 16:01 • 来自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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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底,南北中国的天气已是一片火热,但被定调为“L型”态势的中国经济却如堕冰窟。出口订单风流却被雨打风吹去,内销订单更是凄凄惨惨凄凄,工厂机器沉寂,马路货车渐稀。终于,几条石破天惊的消息打破了眼下的沉寂,在五月的最后两天,五家全球富有盛名的制造企业同时宣布撤资或退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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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0日,在供货商的追债和员工的抗议声中,珠海及成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告倒闭。自此,这家全球最大的手机金属外壳OEM加工商在中国大陆的工厂悉数关闭,中国制造的大家庭中又少了一家高端制造企业。

伦敦奥运吉祥物制造商东莞鑫达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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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曾经的万人大厂,1997年在美国NASDAQ上市的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正式宣告倒闭。这家曾经为伦敦奥运生产吉祥物的工厂在2012年回光返照后迅即衰落,员工人数从近万人剧减为倒闭前的不足千人。5月31日,鑫达员工眼看数月工资社保不保,看病难,吃饭难,谈判无果后,被迫集结到横沥镇政府门前请愿。
江苏盐城著名德资企业黛安芬撤资,2000员工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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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江苏省盐城市最著名的外资企业,德资黛安芬国际集团盐城国际妇女时装有限公司2000工人罢工,要求公司在德方撤资,企业改制后对工人作出赔偿。据内部员工透露,德国黛安芬从中国撤出后将生产订单转移到了印尼,并且扩大生产规模,为当地提供6000人的工作岗位。
苏州快捷半导体上千工人连续第二天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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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全球最悠久的半导体生产企业、美国硅谷的基石快捷半导体(即仙童半导体fairchild)有限公司被安森美收购。5月31日正式交接时,由于在补偿上要求未得到回复,引起全体员工罢工。 6月1日,江苏省苏州市,快捷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上千工人连续第二天罢工,抗议公司在被收购后拒绝对工人做出赔偿,并与大批警察对峙。
深圳飞利浦灯饰制造工厂突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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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位于深圳的飞利浦照明全资子公司飞利浦灯饰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宣布正式停止运营,员工将发放经济补偿后解散。就在5月27日,跨国电子巨头飞利浦分拆出来的飞利浦照明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上市之后飞利浦照明市值30亿欧元,成为全球最大独立照明生产商。让人难以想到的是,仅仅几天后,深圳的工厂就被宣布解散。
正如法国媒体感叹的那样:「相较于中国制造,如今真正让世界为之惊叹的,是中国企业在互联网和软件产业的发展。」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2万亿元,预计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将达到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法国市场规模的总和。

《中国制造2025》规划正式出台,这被视为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首个十年的行动纲领,是对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整体谋划。要在与发达制造业的赛跑中实现“弯道超车”,中国制造需要的已不仅仅是核心技术的突破,更需要壮志断腕的转型勇气与砥砺前行的指明灯。中国制造,已然没有退路!

被抛弃的「世界工厂」
已无路可退

只要工业4.0,在全球铺开,中国制造业将全线崩溃和解体!

---著名经济学家 郎咸平

中国经济曾经经历的土豪式的成长,至今仍被看做是一场“不可思议的神话”,made in china遍布全球每一个角落,甚至每个产业的细分领域。有人预测,如果没有中国制造,国际市场上工业产品的价格可能会翻一番,并且还不一定能保证供应。

然而,辉煌的背后却是沉重的付出、畸形的结构和极低的回报,漂亮的数据已无法掩盖中国制造千疮百孔的狼狈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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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自主创新能力差核心零部件对外依存度高

↑苹果牢牢掌控着研发设计、渠道物流两大环节,一部iPhone可以替苹果创造360美元的价值,其中来自美日韩的厂商因掌控零部件环节,可以创造187美元的价值。但在富士康,一部iPhone只能创造6.5美元的价值。苹果拿到的是我们的60倍,美日韩的硬件厂商拿到的是我们的30倍。
低端制造,产能过剩,且竞争不过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高端制造,因欧美纷纷实施‘制造业回归战略’,差距正被逐渐拉大。中国工业处于中间地带,受到两头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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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在创造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奇迹后,又一次站在了转型的十字路口。但问题是,世界能留给中国多少时间?
强制性淘汰开始 互联网生态转型不再是「奢侈品」

产业变数
决定制造业生死的“转型大战”背后的产业变数?

成本优势丧失,倒逼强制性淘汰已经开始;

互联网猛烈冲击,产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
中产阶级登场,力促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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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强制淘汰期”的传统制造业而言,互联网不仅是工具,更是一种态度、思维方式,甚至是企业价值观。

↑海尔拥有三万家连锁店,8.6万的产业功能,最精炼的产业工人。2013年开始,海尔连锁店裁员高达2.6万人。不仅如此,海尔还把整条生产线与组织结构都敲碎,变成扁平化与去中心化的小微组织,更在各地建立多家可视化「互联工厂」,剑指大规模定制化生产。

未来中国制造是「大数据、小制造」,加「非电子、无商务」,同时重视手机作用。未来,传统制造业要生存,需积极主动转型升级,并进行电子商务改革。

迈向「工业4.0」
在互联网弯道实现超车

转型基调布局移动化思维,积极对接互联网,投入「工业4.0」的怀抱

↑工业4.0的目标是实现低成本、高效率、规模化的个性化定制。而在以前,规模化和个性化是一对矛盾。因此,这种制造思维的变化无疑是剧烈的:以往是从工厂到消费者,未来是从消费者到工厂,消费者成了制造的核心。而能与消费者直接对接,掌握消费者数据,建立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联系就成为实现工业4.0最为关键的环节。谁最有可能在这一环节成为主角?毫无疑问是互联网。

客服各环节统一协调。
下单,生产、检测、物流
“在新的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文明中,大规模标准化的制造将遭到摒弃,制造者将以消费者的意志为标准进行定制化生产。未来的工厂必须拥有柔性化、智能化等特质,能灵活、快速地为消费者提供私人定制服务。”

可以看到,互联网对制造企业的冲击,绝不仅仅在渠道转移这一环,从产品创新、技术迭代、传播模式、人才结构、资本募集乃至组织体系,无一不面临再造与重塑。

正如法国媒体感叹的那样:「相较于中国制造,如今真正让世界为之惊叹的,是中国企业在互联网和软件产业的发展。」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2万亿元,预计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将达到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法国市场规模的总和。因此,传统制造产业完全可以抓住这一利好,以电子商务为切入点,利用移动互联网蓬勃的发展态势,谋求第一时间与用户建立连接和互动,在迈向工业4.0的道路上实现“弯道超车”。

跨界!
制造业转型的无限可能
传统的商业是一门竞争的艺术,抢到先机者往往胜出。而未来商业则是一门协作的艺术,大家求同存异,互为补充。“融合”成为关键驱动力,这关乎转型阶段的商业竞争中最重要的环节—跨界竞争。


「即将消灭你的那个人,迄今为止还没有出现在你的敌人名单上。」

—《连线》凯文·凯利

“互联网+家电”-海尔智能冰箱
百度智能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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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着“鸡肋”的质疑,冒着“业余”的责问,为何互联网企业纷纷抢着与硬件制造商拥抱?它们可能缺乏制造经验,却有宝贵的海量数据;它们可能离产业链很远,但离用户很近;它们虽然还没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却摸到了市场的需求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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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跨界从来不是专业的。创新者以前所未有的凶猛,从一个领域进入另一个领域。门缝正在裂开,边界正在打开,任何传统产业都可能被逐一击破,更便利、更关联、更全面的商业系统正在逐渐形成。站在互联网巨人肩膀上的跨界,转型中的中国制造业将大有可为。

世界正在被颠覆
你准备好了吗?

面对成本优势的丧失、渠道优势的瓦解,制造企业正陷入“不变等死,变则找死”的转型恐惧。吴晓波预言,五年内很可能会有一半的过去产业成功者,无法在这场“大转型”中活下来,这将是一场覆盖式的强制性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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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的是,中国丝毫不落于人后的互联网发展对于传统制造企业而言,是获得新生的重大机会,它很可能成为“中国制造”第二次大爆发的起点。正悄然掀起的互联网革命浪潮,融合了工业4.0的创新思维,挑动着企业家最敏感的神经。转型年年讲,这次真的不一样。

2016年是一个新经济周期的开始,中国的企业家会越来越年轻,消费者会越来越挑剔,这些都有利于推动中国尽早进入工业4.0轨道。接下来的故事是数据重构商业,流量改写未来。互联网时代,一切都在经历推倒重来的过程。

工程项目怎么管,才能挣到钱?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623 次浏览 • 2016-12-13 20:35 • 来自相关话题

一、以“商务策划”为导向,提供项目盈利基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项目管理也一样,有一个好的开端,就等于成功了一半。因此,商务策划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首先,商务策划是项目工作的先行者,应在中标后30天内以审批的《项目策划书》为底板完成商务策划编制工作。通过商务策划的编制与执行,项目明确了赢利点、亏损点和风险点,明晰了项目效益的来源、创造效益的方向以及应该规避的风险,将项目的盈利能力分解到工作中,成为引领工作重点的纲领性文件,为项目盈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整体商务策划的基础上,深化落实专项商务策划书。将专项商务策划进一步分解落实,有制度、有程序、有奖罚,将个人付出与收益紧密联系起来,更有利于营造全员参与氛围。专项商务策划可以引导项目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通过这些形式,将商务策划落地生根,为项目盈利、员工收入增加奠定基础。        因此,合理规划、统筹协调、科学布局、节俭环保将会节约一笔巨大的成本。“兵马未动,草粮先行”就是策划先行实施其后,在策划中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地理地质状况进行深入勘探,对所有大临设施进行科学布局,对要素资源进行集中整合调配,对重难点工程的各种风险等做好前期预控,做到未雨绸缪、未战先胜。 二、以“底线管理”为手段,增强项目盈利空间          底线管理,就是对项目的基本要求,解决项目生产进度、经营质量、管理效能的关系中,瞄准制约项目生产的关键矛盾和项目的“短板”而设定的一道警戒线,并通过底线标准的调整来实现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底线管理,做好项目增强其赢利空间必须严格底线管理,明确底线标准,强化执行力,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真正让“底线”成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样才能确保项目有超越领先的强劲发展动力。        第一,所承接工程在经营效益和管理效益进行明确区分的基础上,《目标成本责任书》签订率必须100%,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增强项目盈利空间,这成为成本管理首要的一条底线。        第二,施工项目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等必须以先定价后施工为原则,合同外签证和零星用工等必须进行周清月结。        第三,坚持分供商使用必须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任何项目都不得突破这条底线,这条底线有力的保障了项目的成本控制。        第四,结算管理中坚持完工项目必须要在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而且以后在任何工程的招标上都取消其投标资格,这条底限有力的促进了结算的进程。        第五,合同单价严禁超过企业下发的控制指导价,特殊情况必须以报告形式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三、以“目标责任”为抓手,提升成本盈利水平        项目目标责任制是企业层级以书面形式确定项目的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等控制目标和管理要求,作为项目开展管理活动的依据,责任期限结束时,企业层级根据项目的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多年的实践证明,“目标责任”集责、权、利于一体是推动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做好三方面工作有利于提升项目盈利水平。        施工签订合同后以项目策划为依据,3个月内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坚决杜绝拖延签订或者项目运行过程中签订等现象。        必须按照目标责任书约定时间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          项目经理作为目标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审定目标责任成本,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按月召开经济分析活动会,认真及时查找和分析、预警和纠偏、整改和落实问题,并树立诚信的理念,严格按照项目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励和惩罚。 四、以“完美履约”为目标,提供项目盈利保证        平安履约是底线,正常履约是常态,完美履约是对业主的可持续性服务,这是项目乃至公司奋斗的目标。围绕“完美履约”,主要开展五方面的工作。        做好前期策划。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整体规划,重点放在资源、技术、商务、管理四方面的策划,结合项目自身情况、外部条件的变化,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动态策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和完善、调整和纠偏。        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人,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目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模式、管理程序和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心系安全质量如生命。        强化工期管理。牢固树立“工期就是效益,现场就是形象”的工作理念,精心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施工网络计划,狠抓分部、分项工序进度,做到以日保周、周保月、月保控制点,以此保证整个工期目标。        创建观摩工地。用精细化管理与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引领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争创高等级优质工程。通过创高优工程来营造一种整体的市场张力和社会影响,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品牌形象。        在国外,特别是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优秀的建筑企业,80%的业务靠形象、质量、安全和诚信支撑企业品牌,重在履约过程中给业主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实现完美履约,一诺千金。 五、以“开源节流”为重点,确保项目盈利能力        在“开”字上下功夫,“节”字上想办法,自上而下树立为企业精打细算的责任意识,打造“我为企业、企业为我”的双赢思想,讲究精细化管理的策略和艺术铺就降本增效之路。        把好开源节流就要有“项目效益方圆图”的管理理念,即对外开源管理要“圆”——思路要开拓、方法要多样,在法律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追求效益最大化;对内节流管理要“方”——要有规矩,讲究制度流程,管理系统、科学策划、责权清晰、措施到位,在实现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各项成本目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深入探究“方圆图”的实施可达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的好效果,确保项目盈利能力。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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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商务策划”为导向,提供项目盈利基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项目管理也一样,有一个好的开端,就等于成功了一半。因此,商务策划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首先,商务策划是项目工作的先行者,应在中标后30天内以审批的《项目策划书》为底板完成商务策划编制工作。通过商务策划的编制与执行,项目明确了赢利点、亏损点和风险点,明晰了项目效益的来源、创造效益的方向以及应该规避的风险,将项目的盈利能力分解到工作中,成为引领工作重点的纲领性文件,为项目盈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整体商务策划的基础上,深化落实专项商务策划书。将专项商务策划进一步分解落实,有制度、有程序、有奖罚,将个人付出与收益紧密联系起来,更有利于营造全员参与氛围。专项商务策划可以引导项目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通过这些形式,将商务策划落地生根,为项目盈利、员工收入增加奠定基础。

       因此,合理规划、统筹协调、科学布局、节俭环保将会节约一笔巨大的成本。“兵马未动,草粮先行”就是策划先行实施其后,在策划中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地理地质状况进行深入勘探,对所有大临设施进行科学布局,对要素资源进行集中整合调配,对重难点工程的各种风险等做好前期预控,做到未雨绸缪、未战先胜。

二、以“底线管理”为手段,增强项目盈利空间
 
       底线管理,就是对项目的基本要求,解决项目生产进度、经营质量、管理效能的关系中,瞄准制约项目生产的关键矛盾和项目的“短板”而设定的一道警戒线,并通过底线标准的调整来实现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底线管理,做好项目增强其赢利空间必须严格底线管理,明确底线标准,强化执行力,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真正让“底线”成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样才能确保项目有超越领先的强劲发展动力。

       第一,所承接工程在经营效益和管理效益进行明确区分的基础上,《目标成本责任书》签订率必须100%,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增强项目盈利空间,这成为成本管理首要的一条底线。

       第二,施工项目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等必须以先定价后施工为原则,合同外签证和零星用工等必须进行周清月结。

       第三,坚持分供商使用必须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任何项目都不得突破这条底线,这条底线有力的保障了项目的成本控制。

       第四,结算管理中坚持完工项目必须要在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而且以后在任何工程的招标上都取消其投标资格,这条底限有力的促进了结算的进程。

       第五,合同单价严禁超过企业下发的控制指导价,特殊情况必须以报告形式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三、以“目标责任”为抓手,提升成本盈利水平

       项目目标责任制是企业层级以书面形式确定项目的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等控制目标和管理要求,作为项目开展管理活动的依据,责任期限结束时,企业层级根据项目的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多年的实践证明,“目标责任”集责、权、利于一体是推动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做好三方面工作有利于提升项目盈利水平。

       施工签订合同后以项目策划为依据,3个月内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坚决杜绝拖延签订或者项目运行过程中签订等现象。

       必须按照目标责任书约定时间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
 
       项目经理作为目标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审定目标责任成本,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按月召开经济分析活动会,认真及时查找和分析、预警和纠偏、整改和落实问题,并树立诚信的理念,严格按照项目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励和惩罚。

四、以“完美履约”为目标,提供项目盈利保证

       平安履约是底线,正常履约是常态,完美履约是对业主的可持续性服务,这是项目乃至公司奋斗的目标。围绕“完美履约”,主要开展五方面的工作。

       做好前期策划。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整体规划,重点放在资源、技术、商务、管理四方面的策划,结合项目自身情况、外部条件的变化,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动态策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和完善、调整和纠偏。

       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人,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目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模式、管理程序和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心系安全质量如生命。

       强化工期管理。牢固树立“工期就是效益,现场就是形象”的工作理念,精心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施工网络计划,狠抓分部、分项工序进度,做到以日保周、周保月、月保控制点,以此保证整个工期目标。

       创建观摩工地。用精细化管理与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引领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争创高等级优质工程。通过创高优工程来营造一种整体的市场张力和社会影响,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品牌形象。

       在国外,特别是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优秀的建筑企业,80%的业务靠形象、质量、安全和诚信支撑企业品牌,重在履约过程中给业主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实现完美履约,一诺千金。

五、以“开源节流”为重点,确保项目盈利能力

       在“开”字上下功夫,“节”字上想办法,自上而下树立为企业精打细算的责任意识,打造“我为企业、企业为我”的双赢思想,讲究精细化管理的策略和艺术铺就降本增效之路。

       把好开源节流就要有“项目效益方圆图”的管理理念,即对外开源管理要“圆”——思路要开拓、方法要多样,在法律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追求效益最大化;对内节流管理要“方”——要有规矩,讲究制度流程,管理系统、科学策划、责权清晰、措施到位,在实现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各项成本目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深入探究“方圆图”的实施可达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的好效果,确保项目盈利能力。

王石:凡是要超万科的最后真正的下场都不太好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51 次浏览 • 2016-12-11 15:55 • 来自相关话题

12月10日至11日,由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办的“2016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经济论坛暨EDP年会”在深圳举行,论坛围绕主题“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展开,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海闻,万科董事长王石,世联行董事长陈劲松等1000多位知名企业家、中小企业代表及财经专家,一同研判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展望未来中国发展前景。 “焦虑是2016年一大特征” 进入12月,卷入万科股权争夺战的两大主角遭保监会监管重拳。继“宝能系”旗下前海人寿被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保监会于12月9日发布公告称,将暂停另一家人寿公司委托股票投资业务,责令其整改。此次,王石的出席自然引人注意。 一如他在很多次场合中的开场白,“公司为我准备了发言稿”,而他总是习惯于脱稿演讲。此次顺着龙商资本(集团)董事长丁海波所分享的“未来中小企业面临生存之艰感到国人最大的心态是焦虑、担心”,王石指出,不仅仅企业家、工商界,整个社会乃至世界都在焦虑,这也是2016年的一大特征。 “你们觉得我焦虑吗?”把这个问题抛给大家后,王石脱下西装外套,拿起话筒,走到舞台中间开始了正式的演讲。在他看来,企业都想发展,看到同行发展快会感到焦虑,合伙人撤资也会焦虑。 作为一个65岁的过来人,王石毫不掩饰他的焦虑,但他更想分享的是面对焦虑的态度。 经历了一年多的万科股权纷争,现场有观众发问怎么才能不焦虑?王石说,焦虑更多是因为不确定性,万科的成长和发展一直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中。如果因为社会改革开放、变动、转型的不确定而感到焦虑,就说明还没有适应这个时代,不够格成为一个创业家。对他而言,就像玩海岸赛艇,习惯了风浪,反而平静了玩得不爽了。 “对深圳转型和未来应尽责任” 在现场,王石还提出一个观点,不能把结果当成目标。例如很多企业将成为世界500强当成目标,在王石看来那是一个结果,把那当成目标,往往进去世界500强很快又会下来。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万科在业内排名第一,很多企业都把超越万科当成目标。王石说,按照“长江后浪推前浪”的规律,一定会有人超过万科。 万科业内排位第一,如有人想要超越,万科该如何保持领先?“那就在对手制定来年营业额的基础上增加10%,就保持在前面了。”王石告诉万科团队,如果对方在赶超万科的时候乱了阵脚,万科人不能跟着乱。“所以你会发现万科的历史很有意思,凡是要超万科的最后真正的下场都不太好,不是说他们没有能力,他们的心态就是把这个结果当成目标了。” 论坛上,王石还表示自己的目标是做想做的事情,即登山、滑雪、对社会做贡献。在过去的一年里,王石在深圳组建了一个交响乐团——深圳市鹏爱乐团,该乐团以公益演出为目的,目前已经在哈尔滨、北京、昆明等地演出,还为改善滇池环境捐赠了100万元。他还透露,论坛结束后,将前往深圳大学签订合同推动运动事业发展。 王石坦言:“我是一个深圳起步的企业家,是一个既得利益者,对深圳的转型和未来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我有整合的能力,应该把这个推进(下去)。” 查看全部

12月10日至11日,由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办的“2016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经济论坛暨EDP年会”在深圳举行,论坛围绕主题“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展开,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海闻,万科董事长王石,世联行董事长陈劲松等1000多位知名企业家、中小企业代表及财经专家,一同研判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展望未来中国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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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是2016年一大特征”

进入12月,卷入万科股权争夺战的两大主角遭保监会监管重拳。继“宝能系”旗下前海人寿被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保监会于12月9日发布公告称,将暂停另一家人寿公司委托股票投资业务,责令其整改。此次,王石的出席自然引人注意。

一如他在很多次场合中的开场白,“公司为我准备了发言稿”,而他总是习惯于脱稿演讲。此次顺着龙商资本(集团)董事长丁海波所分享的“未来中小企业面临生存之艰感到国人最大的心态是焦虑、担心”,王石指出,不仅仅企业家、工商界,整个社会乃至世界都在焦虑,这也是2016年的一大特征。

“你们觉得我焦虑吗?”把这个问题抛给大家后,王石脱下西装外套,拿起话筒,走到舞台中间开始了正式的演讲。在他看来,企业都想发展,看到同行发展快会感到焦虑,合伙人撤资也会焦虑。

作为一个65岁的过来人,王石毫不掩饰他的焦虑,但他更想分享的是面对焦虑的态度。

经历了一年多的万科股权纷争,现场有观众发问怎么才能不焦虑?王石说,焦虑更多是因为不确定性,万科的成长和发展一直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中。如果因为社会改革开放、变动、转型的不确定而感到焦虑,就说明还没有适应这个时代,不够格成为一个创业家。对他而言,就像玩海岸赛艇,习惯了风浪,反而平静了玩得不爽了。

“对深圳转型和未来应尽责任”

在现场,王石还提出一个观点,不能把结果当成目标。例如很多企业将成为世界500强当成目标,在王石看来那是一个结果,把那当成目标,往往进去世界500强很快又会下来。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万科在业内排名第一,很多企业都把超越万科当成目标。王石说,按照“长江后浪推前浪”的规律,一定会有人超过万科。

万科业内排位第一,如有人想要超越,万科该如何保持领先?“那就在对手制定来年营业额的基础上增加10%,就保持在前面了。”王石告诉万科团队,如果对方在赶超万科的时候乱了阵脚,万科人不能跟着乱。“所以你会发现万科的历史很有意思,凡是要超万科的最后真正的下场都不太好,不是说他们没有能力,他们的心态就是把这个结果当成目标了。”

论坛上,王石还表示自己的目标是做想做的事情,即登山、滑雪、对社会做贡献。在过去的一年里,王石在深圳组建了一个交响乐团——深圳市鹏爱乐团,该乐团以公益演出为目的,目前已经在哈尔滨、北京、昆明等地演出,还为改善滇池环境捐赠了100万元。他还透露,论坛结束后,将前往深圳大学签订合同推动运动事业发展。

王石坦言:“我是一个深圳起步的企业家,是一个既得利益者,对深圳的转型和未来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我有整合的能力,应该把这个推进(下去)。”

罗纳德·哈里·科斯—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对中国有十大忠告!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641 次浏览 • 2016-12-08 15:16 • 来自相关话题

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 时年98岁的科斯指出:“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发生的令人瞩目的市场转型。然而,不是中国政府,而是我们称之为的“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1、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只要有自由竞争的环境,私企是非常懂得如何应对这些交易费用的。如今,私企最大的挑战是,他们仍然遭受着种类繁多的政策和政治歧视。他们很难进入资本市场,因为资本市场主要是由国有银行所控制。 设置的种种限制。只要私企(或任何企业)是依法运营,就该享有自由。如果一些经济行为体不遵守市场原则,市场经济就不会成功。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2、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败猖獗,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只要交易双方可以自由讨价还价并达成交易,那么市场行为就可以发生。中国的情况是,政府宣称了对土地的拥有权。国家必须允许土地的事实所有者——多数情况都是农民——进入市场。 这样,国家可以通过收税在土地交易中获得很大利益;同时,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国在土地交易方面的所作所为,应该叫做单方面获取。这显然并不是市场行为。 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败猖獗,带来大量失去土地者的抵抗,这在中国已经被广泛报道。 3、中国应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问:深圳发布了一个土地双轨制文件,允许深圳农村变卖集体所有的工业用地。你认为,这是否为中国土地政策提供了一个改革的方向? 科斯:深圳的政策显然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中国是一个辽阔而多元化的国家。一种方法或许在一个地方能取得成功,但在其他地方可能就行不通。中央政府应该鼓励地方政府大胆尝试不同方法,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4、在中国,教育和税收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 不平等在任何自由市场经济中都不可避免。考虑到中国的庞大以及地区多样性,基尼系数高也在预料之中。争议的核心在于,导致不平等问题出现的中国市场经济,其深层问题是什么。 比如教育和税收制度,在最发达国家都发挥着强有力的抑制不平等的作用。在中国,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只要社会流动的大门是打开的,处于社会结构底层的人对自己的未来、自己孩子的未来有希望,那么不平等本身就并不是问题。 5、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显然开错了药方,需要反思 在发达国家,更替水平生育率被设置为,每位女性平均生育2.1个孩子。长远来看,独生子女政策并不可持续。另外,保证政策的实施过程,一向是高成本且充满暴力的。随着一个国家的富裕,女性也趋向于自愿降低生育率。今天没有必要来强制执行如此严苛的政策了。 独生子女政策不仅削弱了中国劳动力数量,还降低了其质量。研究已经表明,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之后出生的中国儿童,其社会技能被迫变低。当然,其影响也在经济之外有所体现。它在基本社会结构上,也严重削弱了家庭。 6、“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发生的令人瞩目的市场转型。然而,不是中国政府,而是我们称之为的“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饥荒中的农民发明了承包制;乡镇企业引进了农村工业化;个体户打开了城市私营经济之门;经济特区吸纳外商直接投资,开启劳动力市场。与国有企业相比,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边缘力量”。 7、中国经济学者要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 我相信经济增长的秘诀是分工,研究分工就必须考察真实世界。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我一直在呼吁我的同行们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不过没有什么效果,我的同行们似乎不大愿意听我的劝告。中国有那么多优秀的年轻人,那么多优秀的经济学者,哪怕只有一少部分人去关心真实世界,去研究分工和生产的制度结构,就一定会改变经济学。我始终对中国寄予厚望! 8、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人类社会到处都存在着腐败。过去50年间,我在芝加哥的家中,常常听到市政官员的腐败新闻。伊利诺伊州的两任州长现在都身陷牢狱。我的同胞、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公爵解释得很清楚: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如果政治体制是透明的,如果权力由法律来约束,如果任何权力的滥用都可以追溯责任(自由媒体和独立司法体制,因而是需要的),那么腐败就不会威胁到秩序和稳定。 管是政治改革、法制改革,还是体制重建,叫法无所谓,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9、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缺乏思想市场 中国没有理由比韩国、日本或美国缺少创意。只要中国开放思想市场,允许大学独立、自治,给私企以与国企同等的待遇,中国就会迅速在科技方面更上一层楼。 如今的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 中国已故的物理学家钱学森也许提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答案,在与温家宝总理会面时,钱学森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大学在1949年后没有产生一个世界级的原创性思想家或有创见的科学家?” 钱学森之问帮我回答了中国读者向我提出的问题。而就钱先生的问题,我却有个答案,那是因为中国缺乏一个开放的思想市场。 10、中国的奋斗就是全人类的奋斗 我是一个出生于1910年的老人,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和许多事情,深知中国前途远大,深知中国的奋斗就是全人类的奋斗!中国的经验对全人类非常重要! 我今年98岁,垂垂老矣,不知道还能够活多久,随时都可能离你们而去。希望在你们,希望在中国。我相信你们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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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

时年98岁的科斯指出:“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发生的令人瞩目的市场转型。然而,不是中国政府,而是我们称之为的“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1、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只要有自由竞争的环境,私企是非常懂得如何应对这些交易费用的。如今,私企最大的挑战是,他们仍然遭受着种类繁多的政策和政治歧视。他们很难进入资本市场,因为资本市场主要是由国有银行所控制。

设置的种种限制。只要私企(或任何企业)是依法运营,就该享有自由。如果一些经济行为体不遵守市场原则,市场经济就不会成功。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2、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败猖獗,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只要交易双方可以自由讨价还价并达成交易,那么市场行为就可以发生。中国的情况是,政府宣称了对土地的拥有权。国家必须允许土地的事实所有者——多数情况都是农民——进入市场。

这样,国家可以通过收税在土地交易中获得很大利益;同时,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国在土地交易方面的所作所为,应该叫做单方面获取。这显然并不是市场行为。

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败猖獗,带来大量失去土地者的抵抗,这在中国已经被广泛报道。

3、中国应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问:深圳发布了一个土地双轨制文件,允许深圳农村变卖集体所有的工业用地。你认为,这是否为中国土地政策提供了一个改革的方向?

科斯:深圳的政策显然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中国是一个辽阔而多元化的国家。一种方法或许在一个地方能取得成功,但在其他地方可能就行不通。中央政府应该鼓励地方政府大胆尝试不同方法,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4、在中国,教育和税收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

不平等在任何自由市场经济中都不可避免。考虑到中国的庞大以及地区多样性,基尼系数高也在预料之中。争议的核心在于,导致不平等问题出现的中国市场经济,其深层问题是什么。

比如教育和税收制度,在最发达国家都发挥着强有力的抑制不平等的作用。在中国,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只要社会流动的大门是打开的,处于社会结构底层的人对自己的未来、自己孩子的未来有希望,那么不平等本身就并不是问题。

5、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显然开错了药方,需要反思

在发达国家,更替水平生育率被设置为,每位女性平均生育2.1个孩子。长远来看,独生子女政策并不可持续。另外,保证政策的实施过程,一向是高成本且充满暴力的。随着一个国家的富裕,女性也趋向于自愿降低生育率。今天没有必要来强制执行如此严苛的政策了。

独生子女政策不仅削弱了中国劳动力数量,还降低了其质量。研究已经表明,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之后出生的中国儿童,其社会技能被迫变低。当然,其影响也在经济之外有所体现。它在基本社会结构上,也严重削弱了家庭。

6、“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发生的令人瞩目的市场转型。然而,不是中国政府,而是我们称之为的“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饥荒中的农民发明了承包制;乡镇企业引进了农村工业化;个体户打开了城市私营经济之门;经济特区吸纳外商直接投资,开启劳动力市场。与国有企业相比,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边缘力量”。

7、中国经济学者要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

我相信经济增长的秘诀是分工,研究分工就必须考察真实世界。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我一直在呼吁我的同行们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不过没有什么效果,我的同行们似乎不大愿意听我的劝告。中国有那么多优秀的年轻人,那么多优秀的经济学者,哪怕只有一少部分人去关心真实世界,去研究分工和生产的制度结构,就一定会改变经济学。我始终对中国寄予厚望!

8、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人类社会到处都存在着腐败。过去50年间,我在芝加哥的家中,常常听到市政官员的腐败新闻。伊利诺伊州的两任州长现在都身陷牢狱。我的同胞、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公爵解释得很清楚: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如果政治体制是透明的,如果权力由法律来约束,如果任何权力的滥用都可以追溯责任(自由媒体和独立司法体制,因而是需要的),那么腐败就不会威胁到秩序和稳定。

管是政治改革、法制改革,还是体制重建,叫法无所谓,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9、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缺乏思想市场

中国没有理由比韩国、日本或美国缺少创意。只要中国开放思想市场,允许大学独立、自治,给私企以与国企同等的待遇,中国就会迅速在科技方面更上一层楼。

如今的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

中国已故的物理学家钱学森也许提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答案,在与温家宝总理会面时,钱学森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大学在1949年后没有产生一个世界级的原创性思想家或有创见的科学家?”

钱学森之问帮我回答了中国读者向我提出的问题。而就钱先生的问题,我却有个答案,那是因为中国缺乏一个开放的思想市场。

10、中国的奋斗就是全人类的奋斗

我是一个出生于1910年的老人,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和许多事情,深知中国前途远大,深知中国的奋斗就是全人类的奋斗!中国的经验对全人类非常重要!

我今年98岁,垂垂老矣,不知道还能够活多久,随时都可能离你们而去。希望在你们,希望在中国。我相信你们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全球第二大钢企诞生 宝钢与武钢正式合并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490 次浏览 • 2016-12-03 19:12 • 来自相关话题

由宝钢与武钢中国两大钢铁央企合并而成的宝武钢铁集团周四(12月1日)宣布正式成立,一举成为中国最大,全球第二的特大型钢铁企业。 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企业,宝武集团未来将逐渐向管资本转型,业务领域向钢铁产业链上下游适度延伸,加快实施以钢铁业为主体、以绿色精品智慧制造和钢铁生态圈平台化服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战略。 宝武集团董事长马国强表示,“宝武集团将充分体现集约化战略、规模化经营的优势,在规模、品种、成本、技术、服务等方面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 合并后的宝武集团将拥有员工22.8万人,资产总额约7300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将达3300亿元。去年宝钢与武钢的合并粗钢产量为6189万吨。 本周一(11月28日),宝钢股份与武钢股份的换股合并计划已获双方股东会通过,宝武此次重组成为业内首个集团重组与上市公司合并同步推进的央企重组案例。 合并后的上市公司将快速移植和整合各自在汽车车板、硅钢、镀锡板、工程用钢等领域的产品优势,迅速提升精品钢的制造能力,同时将受益于原材料及资材备件采购规模的扩大、物流配送及仓储管理优化,从而降低企业的综合采购成本;并将整合双方的营销服务体系,并通过钢铁服务平台欧冶云商,建设具竞争力的钢铁服务共享生态圈。 今年11月,宝钢集团宣布加快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进度,将原定的2016-2018年三年内压减钢铁过剩产能920万吨目标调整为2016-2017年两年内压减1100万吨产能。 此前9月国资委同意宝钢集团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整体无偿划入,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宝钢集团旗下宝钢股份拟换股合并武钢股份,武钢股份与宝钢股份的换股比例为1:0.56。 查看全部
由宝钢与武钢中国两大钢铁央企合并而成的宝武钢铁集团周四(12月1日)宣布正式成立,一举成为中国最大,全球第二的特大型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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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企业,宝武集团未来将逐渐向管资本转型,业务领域向钢铁产业链上下游适度延伸,加快实施以钢铁业为主体、以绿色精品智慧制造和钢铁生态圈平台化服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战略。

宝武集团董事长马国强表示,“宝武集团将充分体现集约化战略、规模化经营的优势,在规模、品种、成本、技术、服务等方面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

合并后的宝武集团将拥有员工22.8万人,资产总额约7300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将达3300亿元。去年宝钢与武钢的合并粗钢产量为6189万吨。

本周一(11月28日),宝钢股份与武钢股份的换股合并计划已获双方股东会通过,宝武此次重组成为业内首个集团重组与上市公司合并同步推进的央企重组案例。

合并后的上市公司将快速移植和整合各自在汽车车板、硅钢、镀锡板、工程用钢等领域的产品优势,迅速提升精品钢的制造能力,同时将受益于原材料及资材备件采购规模的扩大、物流配送及仓储管理优化,从而降低企业的综合采购成本;并将整合双方的营销服务体系,并通过钢铁服务平台欧冶云商,建设具竞争力的钢铁服务共享生态圈。

今年11月,宝钢集团宣布加快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进度,将原定的2016-2018年三年内压减钢铁过剩产能920万吨目标调整为2016-2017年两年内压减1100万吨产能。

此前9月国资委同意宝钢集团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整体无偿划入,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宝钢集团旗下宝钢股份拟换股合并武钢股份,武钢股份与宝钢股份的换股比例为1:0.56。

投标文件这样检查,大大提高中标率!

项目管理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33 次浏览 • 2016-11-01 20:54 • 来自相关话题

一、封面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二、目录 1、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2、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三、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四、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或降价函) 1、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 2、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 五、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 1、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 2、上述三项是否由法人正确签字或盖章。 3、委托代理人是否正确签字或盖章。 4、委托书日期是否正确。 5、委托权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公章加盖完善。 6、信贷证明中信贷数额是否符合业主明示要求,如业主无明示,是否符合标段总价的一定比例。 六、报价 1、报价编制说明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繁简得当。 2、报价表格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子目排序是否正确。 3、“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及其他报价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编制人、审核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 4、“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5、“投标报价汇总表”与“综合报价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6、“综合报价表”的单价与“单项概预算表”的指标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综合报价表”费用是否齐全,特别是来回改动时要特别注意。 7、“单项概预算表”与“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的数字是否吻合,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有算术错误。 8、“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是否有偏高、偏低现象,分析原因,所用工、料、机单价是否合理、准确,以免产生不平衡报价。 9、“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所用运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调查实际。 10、配合辅助工程费是否与标段设计概算相接近,降造幅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与投标书其他内容的有关说明一致,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报价资料是否准确、齐全。 11、定额套用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施工方法一致,机具配置尽量与施工方案相吻合,避免工料机统计表与机具配置表出现较大差异。 12、定额计量单位、数量与报价项目单位、数量是否相符合。 13、“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项目所含内容与套用定额是否一致。 14、“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表自动计算,数量乘单价是否等于合价(合价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合计项目反求单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七、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 1、投标书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吻合。 2、承诺内容与投标书其他有关内容是否一致。 3、承诺是否函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招标单位的意图。野猪在招标文件中隐含的分包工程等要求,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是否予以响应。 4、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   查看全部
<p>一、封面<br />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p>

<p>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p>

<p>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p>

<p>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p>

<p>二、目录<br />
1、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p>

<p>2、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p>

<p>三、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br />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p>

<p>2、报价金额是否与&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rdquo;、&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rdquo;、&ldquo;综合报价表&rdquo;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p>

<p>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p>

<p>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p>

<p>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p>

<p>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br />
四、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或降价函)<br />
1、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p>

<p>2、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br />
五、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br />
1、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p>

<p>2、上述三项是否由法人正确签字或盖章。</p>

<p>3、委托代理人是否正确签字或盖章。</p>

<p>4、委托书日期是否正确。</p>

<p>5、委托权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公章加盖完善。</p>

<p>6、信贷证明中信贷数额是否符合业主明示要求,如业主无明示,是否符合标段总价的一定比例。<br />
六、报价<br />
1、报价编制说明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繁简得当。</p>

<p>2、报价表格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子目排序是否正确。</p>

<p>3、&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rdquo;、&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rdquo;、&ldquo;综合报价表&rdquo;及其他报价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编制人、审核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p>

<p>4、&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rdquo;与&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rdquo;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p>

<p>5、&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rdquo;与&ldquo;综合报价表&rdquo;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p>

<p>6、&ldquo;综合报价表&rdquo;的单价与&ldquo;单项概预算表&rdquo;的指标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ldquo;综合报价表&rdquo;费用是否齐全,特别是来回改动时要特别注意。</p>

<p>7、&ldquo;单项概预算表&rdquo;与&ldquo;补充单价分析表&rdquo;、&ldquo;运杂费单价分析表&rdquo;的数字是否吻合,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有算术错误。</p>

<p>8、&ldquo;补充单价分析表&rdquo;、&ldquo;运杂费单价分析表&rdquo;是否有偏高、偏低现象,分析原因,所用工、料、机单价是否合理、准确,以免产生不平衡报价。</p>

<p>9、&ldquo;运杂费单价分析表&rdquo;所用运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调查实际。</p>

<p>10、配合辅助工程费是否与标段设计概算相接近,降造幅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与投标书其他内容的有关说明一致,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报价资料是否准确、齐全。</p>

<p>11、定额套用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施工方法一致,机具配置尽量与施工方案相吻合,避免工料机统计表与机具配置表出现较大差异。</p>

<p>12、定额计量单位、数量与报价项目单位、数量是否相符合。</p>

<p>13、&ldquo;工程量清单&rdquo;表中工程项目所含内容与套用定额是否一致。</p>

<p>14、&ldquo;投标报价汇总表&rdquo;、&ldquo;工程量清单&rdquo;采用Excel表自动计算,数量乘单价是否等于合价(合价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合计项目反求单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br />
七、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br />
1、投标书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吻合。</p>

<p>2、承诺内容与投标书其他有关内容是否一致。</p>

<p>3、承诺是否函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招标单位的意图。野猪在招标文件中隐含的分包工程等要求,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是否予以响应。</p>

<p>4、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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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再出重拳规范房企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539 次浏览 • 2016-10-18 09:02 • 来自相关话题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另一类是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捆绑搭售、“一房多卖”等。《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属于房地产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抓紧处理;对属于相关部门主管的,要抓紧移交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要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措施。 10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20家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 一是不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二是不发布虚假广告; 三是不捂盘惜售或散布涨价信息; 四是真实公布房源,不编造房源紧缺信息; 五是不违反规定,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向购房人变相收取定金、预收款、会员费等费用; 六是每套房均明码标价,不在销售现场临时提价,不收取价外费用; 七是不附加条件或限定消费者权利,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 八是不一房二卖。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20家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表示:公平的市场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开发企业共同维护和营造。市场秩序稳企业就走的远,市场环境好企业就发展的好。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一边吃房地产的饭一边砸房地产的锅,特别是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是骨干和龙头,要带头作表率、做标杆。企业能够发展到今天,有了一定的声誉和形象,是落实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结果,是企业多年经营积累的结果,这一切来之不易,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心怀感恩、倍加珍惜,恪守企业的责任与使命,做好行业的排头兵。20家开发企业郑重表示:一定要信守承诺,诚信经营,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下去。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照《通知》,自查不规范行为,加强自律,依法依规经营,诚信守诺。要加快房地产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公布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查处的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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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另一类是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捆绑搭售、“一房多卖”等。《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属于房地产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抓紧处理;对属于相关部门主管的,要抓紧移交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要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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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20家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

一是不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二是不发布虚假广告;

三是不捂盘惜售或散布涨价信息;

四是真实公布房源,不编造房源紧缺信息;

五是不违反规定,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向购房人变相收取定金、预收款、会员费等费用;


六是每套房均明码标价,不在销售现场临时提价,不收取价外费用;

七是不附加条件或限定消费者权利,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

八是不一房二卖。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20家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表示:公平的市场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开发企业共同维护和营造。市场秩序稳企业就走的远,市场环境好企业就发展的好。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一边吃房地产的饭一边砸房地产的锅,特别是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是骨干和龙头,要带头作表率、做标杆。企业能够发展到今天,有了一定的声誉和形象,是落实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结果,是企业多年经营积累的结果,这一切来之不易,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心怀感恩、倍加珍惜,恪守企业的责任与使命,做好行业的排头兵。20家开发企业郑重表示:一定要信守承诺,诚信经营,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下去。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照《通知》,自查不规范行为,加强自律,依法依规经营,诚信守诺。要加快房地产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公布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查处的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谈天论地一缕春风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17 次浏览 • 2016-10-15 16:04 • 来自相关话题

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国发〔2016〕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现就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以下简称降杠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降杠杆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在推进降杠杆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市场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开展或参与降杠杆,自主协商确定各类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并自担风险、自享收益。政府通过制定引导政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好必要的组织协调工作,保持社会稳定,为降杠杆营造良好环境。 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尤其要注重保护债权人、投资者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明确政府责任范围,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有序开展原则。降杠杆要把握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关系,注意防范和化解降杠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尊重经济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行业和企业的杠杆特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起,稳妥有序地予以推进。 统筹协调原则。降杠杆是一项时间跨度较长的系统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要把建立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自身约束机制作为降杠杆的根本途径。降杠杆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与企业改组改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二、主要途径 (一)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1.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优质企业。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鼓励企业跨地区开展兼并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民营资本。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向民营资本开放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 2.推动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发挥好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僵尸企业”退出,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或产业的联合重组,加强资源整合,发展规模经济,实施减员增效,提高综合竞争力。 3.引导企业业务结构重组。引导企业精益化经营,突出主业,优化产业链布局,克服盲目扩张粗放经营。通过出售转让非主业或低收益业务回收资金、减少债务和支出,降低企业资金低效占用,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 4.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通过并购贷款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满足企业兼并重组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 5.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负债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企业自身财务杠杆约束,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形成合理资产负债结构。 6.明确企业降杠杆的主体责任。企业是降杠杆的第一责任主体。强化企业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责任,合理设计激励约束制度,处理好企业长期发展和短期业绩的关系,树立审慎经营观念,防止激进经营过度负债。落实企业股东责任,按照出资义务依法缴足出资,根据股权先于债权吸收损失原则承担必要的降杠杆成本。 7.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的考核机制。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工作,将降杠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统筹运用政绩考核、人事任免、创新型试点政策倾斜等机制,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企业降杠杆的积极性。 (三)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8.分类清理企业存量资产。规范化清理资产,做好闲置存量资产相关尽职调查、资产清查、财产评估等工作,清退无效资产,实现人资分离,使资产达到可交易状态。 9.采取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对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以及各类重资产,采取出售、转让、租赁、回租、招商合作等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实现有效利用。引导企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价格发现、价值实现功能。 10.加大存量资产整合力度。鼓励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将与主业相关的资产整合清理后并入主业板块,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效益。 11.有序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按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积极开展以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和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财产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向轻资产经营模式转型。 (四)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12.推动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加大清欠力度,减少无效占用,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产负债率。多措并举清理因担保圈、债务链形成的三角债。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推动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对发展前景良好、生产经营较为正常,有技术、有订单,但由于阶段性原因成为资金拖欠源头的企业,鼓励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统筹运用盘活资产、发行债券和银行信贷等多种手段,予以必要支持。 13.降低企业财务负担。加快公司信用类债券产品创新,丰富债券品种,推动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鼓励企业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加强内部资金融通,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等措施,提高企业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五)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 14.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实施机构市场化筹集债转股所需资金,并多渠道、多方式实现股权市场化退出。 15.以促进优胜劣汰为目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16.鼓励多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六)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 17.建立健全依法破产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在解决债务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权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破产清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探索建立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则,切实解决破产程序中的违法执行问题。支持法院建立专门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积极支持优化法官配备并加强专业培训,强化破产司法能力建设。规范和引导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法履职,增强破产清算服务能力。 18.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破除障碍,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并注销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重整程序或自主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鼓励企业与债权人依据破产和解程序达成和解协议,实施和解。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切实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保护各类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19.健全企业破产配套制度。政府与法院依法依规加强企业破产工作沟通协调,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企业互保联保和民间融资风险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工作。加快完善清算后工商登记注销等配套政策。 (七)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20.加快健全和完善多层次股权市场。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健全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强化融资功能。 21.推动交易所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入发展中小企业板,深化创业板改革,加强发行、退市、交易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 22.创新和丰富股权融资工具。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促进创业投资。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规范发展各类股权类受托管理资金。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股债结合、投贷联动和夹层融资工具。 23.拓宽股权融资资金来源。鼓励保险资金、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性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股权投资。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积极有效引进国外直接投资和国外创业投资资金。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 24.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落实并完善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资产证券化、债转股和银行不良资产核销等相关税收政策。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降杠杆。 25.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拓宽不良资产市场转让渠道,探索扩大银行不良资产受让主体,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竞争。加大力度落实不良资产转让政策,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推动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多渠道补充银行核心和非核心资本,提高损失吸收能力。 26.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建立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恶意逃废债和国有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27.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建立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等机制,完善客户信息共享,综合确定企业授信额度,并可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避免过度授信,防止企业杠杆率超出合理水平。对授信银行超过一定数量、授信金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银团联合方式发放贷款,有效限制对高杠杆企业贷款。 28.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投资者参与降杠杆的资格与条件。鼓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或专业投资分析能力,并有相应风险承受力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市场化降杠杆。完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个人投资者识别风险和自担风险的信用承诺制度,防止不合格个人投资者投资降杠杆相关金融产品和超出能力承担风险。 29.切实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完善减轻企业非债务负担配套政策,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以及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政策。加大对企业在降杠杆过程中剥离相关社会负担和辅业资产的政策支持力度。 30.稳妥做好重组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降杠杆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鼓励企业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协商薪酬、转岗培训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支持企业依靠现有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稳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积极做好再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31.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重点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的配套支持措施,加大对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整合的支持力度,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推动重点行业破局性、战略性重组,实现产业链整合及产业融合,通过资源重新配置降低企业杠杆率,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竞争力。 32.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加强政策协调,强化信息沟通与研判预警,提高防范风险的预见性、有效性,严密监控降杠杆可能导致的股市、汇市、债市等金融市场风险,防止风险跨市场传染。填补监管空白与漏洞,实现监管全覆盖,完善风险处置预案,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3.规范履行相关程序。在降杠杆过程中,涉及政府管理事项的,要严格履行相关核准或备案程序,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为适应开展降杠杆工作的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简化相关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34.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在降杠杆工作中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降杠杆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政府在引导降杠杆过程中,要依法依规、遵循规律、规范行为,不干预降杠杆工作中各市场主体的相关决策和具体事务。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在国有企业降杠杆决策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完善配套措施,组织先行先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新情况,研究、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适时适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归集、整理降杠杆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适时开展降杠杆政策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1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现就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为有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有必要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综合措施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能力。在当前形势下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有利于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推动企业股权多元化,促进企业改组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当前具有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较好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已较为完备,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企业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在资产处置、企业重组和资本市场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开展债转股提供了市场化的主体条件。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有序开展银行债权转股权,紧密结合深化企业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降本增效,助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债转股的对象企业市场化选择、价格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等长效机制,政府不强制企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参与债转股,不搞拉郎配。政府通过制定必要的引导政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依法加强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为市场化债转股营造良好环境。 遵循法治,防范风险。健全审慎监管规则,确保银行转股债权洁净转让、真实出售,有效实现风险隔离,防止企业风险向金融机构转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政府和市场主体都应依法行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明确政府责任范围,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重在改革,协同推进。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要与深化企业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债转股企业要同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实施方式 (一)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二)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所属实施机构转让债权实施转股,支持不同银行通过所属实施机构交叉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银行所属实施机构面向本行债权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应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鼓励各类实施机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各类实施机构之间以及实施机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之间开展合作。 (三)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价格和条件。 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对于涉及多个债权人的,可以由最大债权人或主动发起市场化债转股的债权人牵头成立债权人委员会进行协调。 经批准,允许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允许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格。为适应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 完善优先股发行政策,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依法合理确定优先股股东权益。 (四)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 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特别是可用于股本投资的资金,包括各类受托管理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并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五)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 债转股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司设立或股东变更、董事会重组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上市公司增发股份的应履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 (六)依法依规落实和保护股东权利。 市场化债转股实施后,要保障实施机构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参与公司治理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进行股权管理。 银行所属实施机构应确定在债转股企业中的合理持股份额,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承担有限责任。 (七)采取多种市场化方式实现股权退出。 实施机构对股权有退出预期的,可与企业协商约定所持股权的退出方式。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转让时应遵守限售期等证券监管规定。债转股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 四、营造良好环境 (一)规范政府行为。 在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政府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债转股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在国有企业债转股决策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二)推动企业改革。 要把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前提条件。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推动企业改组改制,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债转股企业要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安排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三)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 支持债转股企业所处行业加快重组与整合,加大对债转股企业剥离社会负担和辅业资产的支持力度,稳妥做好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为债转股企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产业与市场环境。 符合条件的债转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重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四)强化约束机制。 加强对市场化债转股相关主体的信用约束,建立债转股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市场化债转股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对债转股企业的财务杠杆约束,在债转股协议中,相关主体应对企业未来债务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共同制定合理的债务安排和融资规划,对资产负债率作出明确约定,防止企业杠杆率再次超出合理水平。 规范债转股企业和股东资产处置行为,严格禁止债转股企业任何股东特别是大股东掏空企业资产、随意占用和挪用企业财产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防范债转股企业和实施机构可能存在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设定适当资格与条件,鼓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和重组经验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完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个人投资者识别风险和自担风险的信用承诺制度,防止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和超出能力承担风险。 (五)加强和改进服务与监督。 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服务与监督工作。要按照分工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制定配套措施。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市场化债转股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解读、引导工作。 各地人民政府要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支持债权人、实施机构、企业自主协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导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试点先行,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防止一哄而起;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归集、整理市场化债转股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适时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政策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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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国发〔2016〕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现就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以下简称降杠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降杠杆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在推进降杠杆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市场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开展或参与降杠杆,自主协商确定各类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并自担风险、自享收益。政府通过制定引导政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好必要的组织协调工作,保持社会稳定,为降杠杆营造良好环境。

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尤其要注重保护债权人、投资者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明确政府责任范围,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有序开展原则。降杠杆要把握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关系,注意防范和化解降杠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尊重经济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行业和企业的杠杆特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起,稳妥有序地予以推进。

统筹协调原则。降杠杆是一项时间跨度较长的系统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要把建立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自身约束机制作为降杠杆的根本途径。降杠杆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与企业改组改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二、主要途径

(一)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1.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优质企业。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鼓励企业跨地区开展兼并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民营资本。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向民营资本开放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

2.推动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发挥好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僵尸企业”退出,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或产业的联合重组,加强资源整合,发展规模经济,实施减员增效,提高综合竞争力。

3.引导企业业务结构重组。引导企业精益化经营,突出主业,优化产业链布局,克服盲目扩张粗放经营。通过出售转让非主业或低收益业务回收资金、减少债务和支出,降低企业资金低效占用,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

4.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通过并购贷款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满足企业兼并重组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

5.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负债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企业自身财务杠杆约束,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形成合理资产负债结构。

6.明确企业降杠杆的主体责任。企业是降杠杆的第一责任主体。强化企业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责任,合理设计激励约束制度,处理好企业长期发展和短期业绩的关系,树立审慎经营观念,防止激进经营过度负债。落实企业股东责任,按照出资义务依法缴足出资,根据股权先于债权吸收损失原则承担必要的降杠杆成本。

7.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的考核机制。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工作,将降杠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统筹运用政绩考核、人事任免、创新型试点政策倾斜等机制,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企业降杠杆的积极性。

(三)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8.分类清理企业存量资产。规范化清理资产,做好闲置存量资产相关尽职调查、资产清查、财产评估等工作,清退无效资产,实现人资分离,使资产达到可交易状态。

9.采取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对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以及各类重资产,采取出售、转让、租赁、回租、招商合作等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实现有效利用。引导企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价格发现、价值实现功能。

10.加大存量资产整合力度。鼓励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将与主业相关的资产整合清理后并入主业板块,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效益。

11.有序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按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积极开展以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和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财产权益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向轻资产经营模式转型。

(四)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12.推动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加大清欠力度,减少无效占用,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产负债率。多措并举清理因担保圈、债务链形成的三角债。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推动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对发展前景良好、生产经营较为正常,有技术、有订单,但由于阶段性原因成为资金拖欠源头的企业,鼓励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统筹运用盘活资产、发行债券和银行信贷等多种手段,予以必要支持。

13.降低企业财务负担。加快公司信用类债券产品创新,丰富债券品种,推动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鼓励企业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加强内部资金融通,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等措施,提高企业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五)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

14.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实施机构市场化筹集债转股所需资金,并多渠道、多方式实现股权市场化退出。

15.以促进优胜劣汰为目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16.鼓励多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六)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

17.建立健全依法破产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在解决债务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权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破产清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探索建立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则,切实解决破产程序中的违法执行问题。支持法院建立专门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积极支持优化法官配备并加强专业培训,强化破产司法能力建设。规范和引导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法履职,增强破产清算服务能力。

18.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破除障碍,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并注销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重整程序或自主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鼓励企业与债权人依据破产和解程序达成和解协议,实施和解。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切实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保护各类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19.健全企业破产配套制度。政府与法院依法依规加强企业破产工作沟通协调,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企业互保联保和民间融资风险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工作。加快完善清算后工商登记注销等配套政策。

(七)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20.加快健全和完善多层次股权市场。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健全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强化融资功能。

21.推动交易所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入发展中小企业板,深化创业板改革,加强发行、退市、交易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

22.创新和丰富股权融资工具。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促进创业投资。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规范发展各类股权类受托管理资金。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股债结合、投贷联动和夹层融资工具。

23.拓宽股权融资资金来源。鼓励保险资金、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性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股权投资。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积极有效引进国外直接投资和国外创业投资资金。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

24.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落实并完善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资产证券化、债转股和银行不良资产核销等相关税收政策。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降杠杆。

25.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拓宽不良资产市场转让渠道,探索扩大银行不良资产受让主体,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竞争。加大力度落实不良资产转让政策,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推动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多渠道补充银行核心和非核心资本,提高损失吸收能力。

26.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建立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恶意逃废债和国有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27.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建立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等机制,完善客户信息共享,综合确定企业授信额度,并可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避免过度授信,防止企业杠杆率超出合理水平。对授信银行超过一定数量、授信金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银团联合方式发放贷款,有效限制对高杠杆企业贷款。

28.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投资者参与降杠杆的资格与条件。鼓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或专业投资分析能力,并有相应风险承受力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市场化降杠杆。完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个人投资者识别风险和自担风险的信用承诺制度,防止不合格个人投资者投资降杠杆相关金融产品和超出能力承担风险。

29.切实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完善减轻企业非债务负担配套政策,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以及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政策。加大对企业在降杠杆过程中剥离相关社会负担和辅业资产的政策支持力度。

30.稳妥做好重组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降杠杆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鼓励企业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协商薪酬、转岗培训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支持企业依靠现有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稳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积极做好再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31.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重点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的配套支持措施,加大对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整合的支持力度,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推动重点行业破局性、战略性重组,实现产业链整合及产业融合,通过资源重新配置降低企业杠杆率,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竞争力。

32.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加强政策协调,强化信息沟通与研判预警,提高防范风险的预见性、有效性,严密监控降杠杆可能导致的股市、汇市、债市等金融市场风险,防止风险跨市场传染。填补监管空白与漏洞,实现监管全覆盖,完善风险处置预案,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3.规范履行相关程序。在降杠杆过程中,涉及政府管理事项的,要严格履行相关核准或备案程序,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为适应开展降杠杆工作的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简化相关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34.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在降杠杆工作中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降杠杆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政府在引导降杠杆过程中,要依法依规、遵循规律、规范行为,不干预降杠杆工作中各市场主体的相关决策和具体事务。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在国有企业降杠杆决策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完善配套措施,组织先行先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新情况,研究、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适时适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归集、整理降杠杆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适时开展降杠杆政策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1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现就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为有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有必要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综合措施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能力。在当前形势下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有利于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推动企业股权多元化,促进企业改组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当前具有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较好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已较为完备,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企业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在资产处置、企业重组和资本市场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开展债转股提供了市场化的主体条件。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有序开展银行债权转股权,紧密结合深化企业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降本增效,助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债转股的对象企业市场化选择、价格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等长效机制,政府不强制企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参与债转股,不搞拉郎配。政府通过制定必要的引导政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依法加强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为市场化债转股营造良好环境。

遵循法治,防范风险。健全审慎监管规则,确保银行转股债权洁净转让、真实出售,有效实现风险隔离,防止企业风险向金融机构转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政府和市场主体都应依法行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明确政府责任范围,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重在改革,协同推进。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要与深化企业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债转股企业要同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实施方式

(一)明确适用企业和债权范围。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由各相关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

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二)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所属实施机构转让债权实施转股,支持不同银行通过所属实施机构交叉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银行所属实施机构面向本行债权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应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鼓励各类实施机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各类实施机构之间以及实施机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之间开展合作。

(三)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价格和条件。

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对于涉及多个债权人的,可以由最大债权人或主动发起市场化债转股的债权人牵头成立债权人委员会进行协调。

经批准,允许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格,允许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格。为适应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明确、规范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

完善优先股发行政策,允许通过协商并经法定程序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依法合理确定优先股股东权益。

(四)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

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特别是可用于股本投资的资金,包括各类受托管理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探索发行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债券,并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五)规范履行股权变更等相关程序。

债转股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司设立或股东变更、董事会重组等,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上市公司增发股份的应履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

(六)依法依规落实和保护股东权利。

市场化债转股实施后,要保障实施机构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参与公司治理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进行股权管理。

银行所属实施机构应确定在债转股企业中的合理持股份额,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承担有限责任。

(七)采取多种市场化方式实现股权退出。

实施机构对股权有退出预期的,可与企业协商约定所持股权的退出方式。债转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退出,转让时应遵守限售期等证券监管规定。债转股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鼓励利用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实现转让退出。

四、营造良好环境

(一)规范政府行为。

在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政府的职责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债转股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在国有企业债转股决策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二)推动企业改革。

要把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前提条件。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推动企业改组改制,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债转股企业要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安排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三)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

支持债转股企业所处行业加快重组与整合,加大对债转股企业剥离社会负担和辅业资产的支持力度,稳妥做好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为债转股企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产业与市场环境。

符合条件的债转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重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需要,采取适当财政支持方式激励引导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四)强化约束机制。

加强对市场化债转股相关主体的信用约束,建立债转股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市场化债转股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违法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对债转股企业的财务杠杆约束,在债转股协议中,相关主体应对企业未来债务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共同制定合理的债务安排和融资规划,对资产负债率作出明确约定,防止企业杠杆率再次超出合理水平。

规范债转股企业和股东资产处置行为,严格禁止债转股企业任何股东特别是大股东掏空企业资产、随意占用和挪用企业财产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防范债转股企业和实施机构可能存在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设定适当资格与条件,鼓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和重组经验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完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个人投资者识别风险和自担风险的信用承诺制度,防止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和超出能力承担风险。

(五)加强和改进服务与监督。

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服务与监督工作。要按照分工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制定配套措施。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市场化债转股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解读、引导工作。

各地人民政府要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支持债权人、实施机构、企业自主协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导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试点先行,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防止一哄而起;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归集、整理市场化债转股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适时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政策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企业的苦日子即将来临,“L型”态势的中国经济如堕冰窟,你准备好了吗???

谈天论地黎明的曙光1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79 次浏览 • 2016-06-06 16:01 • 来自相关话题

2016年5月底,南北中国的天气已是一片火热,但被定调为“L型”态势的中国经济却如堕冰窟。出口订单风流却被雨打风吹去,内销订单更是凄凄惨惨凄凄,工厂机器沉寂,马路货车渐稀。终于,几条石破天惊的消息打破了眼下的沉寂,在五月的最后两天,五家全球富有盛名的制造企业同时宣布撤资或退出中国。 五月悲歌:全球知名企业不约而同撤离 全球最大手机金属外壳加工商及成通讯关闭珠海工厂 2016年5月30日,在供货商的追债和员工的抗议声中,珠海及成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告倒闭。自此,这家全球最大的手机金属外壳OEM加工商在中国大陆的工厂悉数关闭,中国制造的大家庭中又少了一家高端制造企业。 伦敦奥运吉祥物制造商东莞鑫达倒闭 5月30日,曾经的万人大厂,1997年在美国NASDAQ上市的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正式宣告倒闭。这家曾经为伦敦奥运生产吉祥物的工厂在2012年回光返照后迅即衰落,员工人数从近万人剧减为倒闭前的不足千人。5月31日,鑫达员工眼看数月工资社保不保,看病难,吃饭难,谈判无果后,被迫集结到横沥镇政府门前请愿。 江苏盐城著名德资企业黛安芬撤资,2000员工罢工 6月1日,江苏省盐城市最著名的外资企业,德资黛安芬国际集团盐城国际妇女时装有限公司2000工人罢工,要求公司在德方撤资,企业改制后对工人作出赔偿。据内部员工透露,德国黛安芬从中国撤出后将生产订单转移到了印尼,并且扩大生产规模,为当地提供6000人的工作岗位。 苏州快捷半导体上千工人连续第二天罢工 5月底,全球最悠久的半导体生产企业、美国硅谷的基石快捷半导体(即仙童半导体fairchild)有限公司被安森美收购。5月31日正式交接时,由于在补偿上要求未得到回复,引起全体员工罢工。 6月1日,江苏省苏州市,快捷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上千工人连续第二天罢工,抗议公司在被收购后拒绝对工人做出赔偿,并与大批警察对峙。 深圳飞利浦灯饰制造工厂突然解散 5月31日,位于深圳的飞利浦照明全资子公司飞利浦灯饰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宣布正式停止运营,员工将发放经济补偿后解散。就在5月27日,跨国电子巨头飞利浦分拆出来的飞利浦照明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上市之后飞利浦照明市值30亿欧元,成为全球最大独立照明生产商。让人难以想到的是,仅仅几天后,深圳的工厂就被宣布解散。 正如法国媒体感叹的那样:「相较于中国制造,如今真正让世界为之惊叹的,是中国企业在互联网和软件产业的发展。」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2万亿元,预计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将达到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法国市场规模的总和。 《中国制造2025》规划正式出台,这被视为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首个十年的行动纲领,是对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整体谋划。要在与发达制造业的赛跑中实现“弯道超车”,中国制造需要的已不仅仅是核心技术的突破,更需要壮志断腕的转型勇气与砥砺前行的指明灯。中国制造,已然没有退路! 被抛弃的「世界工厂」 已无路可退 只要工业4.0,在全球铺开,中国制造业将全线崩溃和解体! ---著名经济学家 郎咸平 中国经济曾经经历的土豪式的成长,至今仍被看做是一场“不可思议的神话”,made in china遍布全球每一个角落,甚至每个产业的细分领域。有人预测,如果没有中国制造,国际市场上工业产品的价格可能会翻一番,并且还不一定能保证供应。 然而,辉煌的背后却是沉重的付出、畸形的结构和极低的回报,漂亮的数据已无法掩盖中国制造千疮百孔的狼狈身躯。 中国制造自主创新能力差核心零部件对外依存度高 ↑苹果牢牢掌控着研发设计、渠道物流两大环节,一部iPhone可以替苹果创造360美元的价值,其中来自美日韩的厂商因掌控零部件环节,可以创造187美元的价值。但在富士康,一部iPhone只能创造6.5美元的价值。苹果拿到的是我们的60倍,美日韩的硬件厂商拿到的是我们的30倍。 低端制造,产能过剩,且竞争不过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高端制造,因欧美纷纷实施‘制造业回归战略’,差距正被逐渐拉大。中国工业处于中间地带,受到两头挤压。 ↑中国制造在创造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奇迹后,又一次站在了转型的十字路口。但问题是,世界能留给中国多少时间? 强制性淘汰开始 互联网生态转型不再是「奢侈品」 产业变数 决定制造业生死的“转型大战”背后的产业变数? 成本优势丧失,倒逼强制性淘汰已经开始; 互联网猛烈冲击,产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 中产阶级登场,力促消费升级。 对于“强制淘汰期”的传统制造业而言,互联网不仅是工具,更是一种态度、思维方式,甚至是企业价值观。 ↑海尔拥有三万家连锁店,8.6万的产业功能,最精炼的产业工人。2013年开始,海尔连锁店裁员高达2.6万人。不仅如此,海尔还把整条生产线与组织结构都敲碎,变成扁平化与去中心化的小微组织,更在各地建立多家可视化「互联工厂」,剑指大规模定制化生产。 未来中国制造是「大数据、小制造」,加「非电子、无商务」,同时重视手机作用。未来,传统制造业要生存,需积极主动转型升级,并进行电子商务改革。 迈向「工业4.0」 在互联网弯道实现超车 转型基调布局移动化思维,积极对接互联网,投入「工业4.0」的怀抱 ↑工业4.0的目标是实现低成本、高效率、规模化的个性化定制。而在以前,规模化和个性化是一对矛盾。因此,这种制造思维的变化无疑是剧烈的:以往是从工厂到消费者,未来是从消费者到工厂,消费者成了制造的核心。而能与消费者直接对接,掌握消费者数据,建立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联系就成为实现工业4.0最为关键的环节。谁最有可能在这一环节成为主角?毫无疑问是互联网。 客服各环节统一协调。 下单,生产、检测、物流 “在新的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文明中,大规模标准化的制造将遭到摒弃,制造者将以消费者的意志为标准进行定制化生产。未来的工厂必须拥有柔性化、智能化等特质,能灵活、快速地为消费者提供私人定制服务。” 可以看到,互联网对制造企业的冲击,绝不仅仅在渠道转移这一环,从产品创新、技术迭代、传播模式、人才结构、资本募集乃至组织体系,无一不面临再造与重塑。 正如法国媒体感叹的那样:「相较于中国制造,如今真正让世界为之惊叹的,是中国企业在互联网和软件产业的发展。」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2万亿元,预计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将达到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法国市场规模的总和。因此,传统制造产业完全可以抓住这一利好,以电子商务为切入点,利用移动互联网蓬勃的发展态势,谋求第一时间与用户建立连接和互动,在迈向工业4.0的道路上实现“弯道超车”。 跨界! 制造业转型的无限可能 传统的商业是一门竞争的艺术,抢到先机者往往胜出。而未来商业则是一门协作的艺术,大家求同存异,互为补充。“融合”成为关键驱动力,这关乎转型阶段的商业竞争中最重要的环节—跨界竞争。 「即将消灭你的那个人,迄今为止还没有出现在你的敌人名单上。」 —《连线》凯文·凯利 “互联网+家电”-海尔智能冰箱 百度智能筷子 顶着“鸡肋”的质疑,冒着“业余”的责问,为何互联网企业纷纷抢着与硬件制造商拥抱?它们可能缺乏制造经验,却有宝贵的海量数据;它们可能离产业链很远,但离用户很近;它们虽然还没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却摸到了市场的需求脉动。 因此,跨界从来不是专业的。创新者以前所未有的凶猛,从一个领域进入另一个领域。门缝正在裂开,边界正在打开,任何传统产业都可能被逐一击破,更便利、更关联、更全面的商业系统正在逐渐形成。站在互联网巨人肩膀上的跨界,转型中的中国制造业将大有可为。 世界正在被颠覆 你准备好了吗? 面对成本优势的丧失、渠道优势的瓦解,制造企业正陷入“不变等死,变则找死”的转型恐惧。吴晓波预言,五年内很可能会有一半的过去产业成功者,无法在这场“大转型”中活下来,这将是一场覆盖式的强制性淘汰。 可喜的是,中国丝毫不落于人后的互联网发展对于传统制造企业而言,是获得新生的重大机会,它很可能成为“中国制造”第二次大爆发的起点。正悄然掀起的互联网革命浪潮,融合了工业4.0的创新思维,挑动着企业家最敏感的神经。转型年年讲,这次真的不一样。 2016年是一个新经济周期的开始,中国的企业家会越来越年轻,消费者会越来越挑剔,这些都有利于推动中国尽早进入工业4.0轨道。接下来的故事是数据重构商业,流量改写未来。互联网时代,一切都在经历推倒重来的过程。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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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底,南北中国的天气已是一片火热,但被定调为“L型”态势的中国经济却如堕冰窟。出口订单风流却被雨打风吹去,内销订单更是凄凄惨惨凄凄,工厂机器沉寂,马路货车渐稀。终于,几条石破天惊的消息打破了眼下的沉寂,在五月的最后两天,五家全球富有盛名的制造企业同时宣布撤资或退出中国。

五月悲歌:全球知名企业不约而同撤离

全球最大手机金属外壳加工商及成通讯关闭珠海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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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0日,在供货商的追债和员工的抗议声中,珠海及成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告倒闭。自此,这家全球最大的手机金属外壳OEM加工商在中国大陆的工厂悉数关闭,中国制造的大家庭中又少了一家高端制造企业。

伦敦奥运吉祥物制造商东莞鑫达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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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曾经的万人大厂,1997年在美国NASDAQ上市的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正式宣告倒闭。这家曾经为伦敦奥运生产吉祥物的工厂在2012年回光返照后迅即衰落,员工人数从近万人剧减为倒闭前的不足千人。5月31日,鑫达员工眼看数月工资社保不保,看病难,吃饭难,谈判无果后,被迫集结到横沥镇政府门前请愿。
江苏盐城著名德资企业黛安芬撤资,2000员工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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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江苏省盐城市最著名的外资企业,德资黛安芬国际集团盐城国际妇女时装有限公司2000工人罢工,要求公司在德方撤资,企业改制后对工人作出赔偿。据内部员工透露,德国黛安芬从中国撤出后将生产订单转移到了印尼,并且扩大生产规模,为当地提供6000人的工作岗位。
苏州快捷半导体上千工人连续第二天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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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全球最悠久的半导体生产企业、美国硅谷的基石快捷半导体(即仙童半导体fairchild)有限公司被安森美收购。5月31日正式交接时,由于在补偿上要求未得到回复,引起全体员工罢工。 6月1日,江苏省苏州市,快捷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上千工人连续第二天罢工,抗议公司在被收购后拒绝对工人做出赔偿,并与大批警察对峙。
深圳飞利浦灯饰制造工厂突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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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位于深圳的飞利浦照明全资子公司飞利浦灯饰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宣布正式停止运营,员工将发放经济补偿后解散。就在5月27日,跨国电子巨头飞利浦分拆出来的飞利浦照明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上市之后飞利浦照明市值30亿欧元,成为全球最大独立照明生产商。让人难以想到的是,仅仅几天后,深圳的工厂就被宣布解散。
正如法国媒体感叹的那样:「相较于中国制造,如今真正让世界为之惊叹的,是中国企业在互联网和软件产业的发展。」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2万亿元,预计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将达到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法国市场规模的总和。

《中国制造2025》规划正式出台,这被视为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首个十年的行动纲领,是对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整体谋划。要在与发达制造业的赛跑中实现“弯道超车”,中国制造需要的已不仅仅是核心技术的突破,更需要壮志断腕的转型勇气与砥砺前行的指明灯。中国制造,已然没有退路!

被抛弃的「世界工厂」
已无路可退

只要工业4.0,在全球铺开,中国制造业将全线崩溃和解体!

---著名经济学家 郎咸平

中国经济曾经经历的土豪式的成长,至今仍被看做是一场“不可思议的神话”,made in china遍布全球每一个角落,甚至每个产业的细分领域。有人预测,如果没有中国制造,国际市场上工业产品的价格可能会翻一番,并且还不一定能保证供应。

然而,辉煌的背后却是沉重的付出、畸形的结构和极低的回报,漂亮的数据已无法掩盖中国制造千疮百孔的狼狈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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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自主创新能力差核心零部件对外依存度高

↑苹果牢牢掌控着研发设计、渠道物流两大环节,一部iPhone可以替苹果创造360美元的价值,其中来自美日韩的厂商因掌控零部件环节,可以创造187美元的价值。但在富士康,一部iPhone只能创造6.5美元的价值。苹果拿到的是我们的60倍,美日韩的硬件厂商拿到的是我们的30倍。
低端制造,产能过剩,且竞争不过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高端制造,因欧美纷纷实施‘制造业回归战略’,差距正被逐渐拉大。中国工业处于中间地带,受到两头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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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在创造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奇迹后,又一次站在了转型的十字路口。但问题是,世界能留给中国多少时间?
强制性淘汰开始 互联网生态转型不再是「奢侈品」

产业变数
决定制造业生死的“转型大战”背后的产业变数?

成本优势丧失,倒逼强制性淘汰已经开始;

互联网猛烈冲击,产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
中产阶级登场,力促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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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强制淘汰期”的传统制造业而言,互联网不仅是工具,更是一种态度、思维方式,甚至是企业价值观。

↑海尔拥有三万家连锁店,8.6万的产业功能,最精炼的产业工人。2013年开始,海尔连锁店裁员高达2.6万人。不仅如此,海尔还把整条生产线与组织结构都敲碎,变成扁平化与去中心化的小微组织,更在各地建立多家可视化「互联工厂」,剑指大规模定制化生产。

未来中国制造是「大数据、小制造」,加「非电子、无商务」,同时重视手机作用。未来,传统制造业要生存,需积极主动转型升级,并进行电子商务改革。

迈向「工业4.0」
在互联网弯道实现超车

转型基调布局移动化思维,积极对接互联网,投入「工业4.0」的怀抱

↑工业4.0的目标是实现低成本、高效率、规模化的个性化定制。而在以前,规模化和个性化是一对矛盾。因此,这种制造思维的变化无疑是剧烈的:以往是从工厂到消费者,未来是从消费者到工厂,消费者成了制造的核心。而能与消费者直接对接,掌握消费者数据,建立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联系就成为实现工业4.0最为关键的环节。谁最有可能在这一环节成为主角?毫无疑问是互联网。

客服各环节统一协调。
下单,生产、检测、物流
“在新的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文明中,大规模标准化的制造将遭到摒弃,制造者将以消费者的意志为标准进行定制化生产。未来的工厂必须拥有柔性化、智能化等特质,能灵活、快速地为消费者提供私人定制服务。”

可以看到,互联网对制造企业的冲击,绝不仅仅在渠道转移这一环,从产品创新、技术迭代、传播模式、人才结构、资本募集乃至组织体系,无一不面临再造与重塑。

正如法国媒体感叹的那样:「相较于中国制造,如今真正让世界为之惊叹的,是中国企业在互联网和软件产业的发展。」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2万亿元,预计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将达到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法国市场规模的总和。因此,传统制造产业完全可以抓住这一利好,以电子商务为切入点,利用移动互联网蓬勃的发展态势,谋求第一时间与用户建立连接和互动,在迈向工业4.0的道路上实现“弯道超车”。

跨界!
制造业转型的无限可能
传统的商业是一门竞争的艺术,抢到先机者往往胜出。而未来商业则是一门协作的艺术,大家求同存异,互为补充。“融合”成为关键驱动力,这关乎转型阶段的商业竞争中最重要的环节—跨界竞争。


「即将消灭你的那个人,迄今为止还没有出现在你的敌人名单上。」

—《连线》凯文·凯利

“互联网+家电”-海尔智能冰箱
百度智能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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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着“鸡肋”的质疑,冒着“业余”的责问,为何互联网企业纷纷抢着与硬件制造商拥抱?它们可能缺乏制造经验,却有宝贵的海量数据;它们可能离产业链很远,但离用户很近;它们虽然还没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却摸到了市场的需求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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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跨界从来不是专业的。创新者以前所未有的凶猛,从一个领域进入另一个领域。门缝正在裂开,边界正在打开,任何传统产业都可能被逐一击破,更便利、更关联、更全面的商业系统正在逐渐形成。站在互联网巨人肩膀上的跨界,转型中的中国制造业将大有可为。

世界正在被颠覆
你准备好了吗?

面对成本优势的丧失、渠道优势的瓦解,制造企业正陷入“不变等死,变则找死”的转型恐惧。吴晓波预言,五年内很可能会有一半的过去产业成功者,无法在这场“大转型”中活下来,这将是一场覆盖式的强制性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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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的是,中国丝毫不落于人后的互联网发展对于传统制造企业而言,是获得新生的重大机会,它很可能成为“中国制造”第二次大爆发的起点。正悄然掀起的互联网革命浪潮,融合了工业4.0的创新思维,挑动着企业家最敏感的神经。转型年年讲,这次真的不一样。

2016年是一个新经济周期的开始,中国的企业家会越来越年轻,消费者会越来越挑剔,这些都有利于推动中国尽早进入工业4.0轨道。接下来的故事是数据重构商业,流量改写未来。互联网时代,一切都在经历推倒重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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