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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zc12123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204 次浏览 • 2021-08-16 22:38 • 来自相关话题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2、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3、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4、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5、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7、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防盗工作的管理。 8、做好安全工作各项记录和有关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9、经常对现场安全员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增强安全意识。 10、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 11、宣传、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2、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每天深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危险工作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安全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施工人员等)进入采区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组织采区的安全例会、安全日和公司举行的有关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任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不安全行为,并有权根据公司和采区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 7、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8、建立健全采区各种安全台帐,负责指导各班组安全台帐的建立并进行检查。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材料员是项目经理所承包项目材料采购质量使用安全的直接管理责任人。 2、严格按照材料采购合同和入库验收制度把好材料质量关,确保工程所用材料性能安全可靠,防止由于材质不合格,性能不稳定引发施工安全事故,污染环境和影响员工职业健康。 3、建筑材料进场必须分类堆放,标识明确,按计划领用。对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单独堆放,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离施工、生活、办公区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4、坚持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场,霉烂变质的材料不谁用于工程,主要建材(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无性能复试报告不准发放。 施工工长岗位职责 一、组织与计划 1、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编制。 2、编制单项施工方案。 3、参与图纸会审,提交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变更函。 4、提交工程施工中的材料需用计划,材料计划必须提前三天提交材料员。 5、向施工班组作技术、安全交底。 6、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及时做好验收记录交资料员完善资料。 7、做好施工日志记录。 8、办理现场签证。 9、组织每天的工作总结,对班组次日完成工作作出书面详细交代。 二、现场支持 1、负责施工现场技术处理和决策。 2、负责施工现场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并对施工班组作详细交代。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必须逐一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负责。 4、负责各班组间工作协调,组织班组间工序交接,并作好书面交接记录。 5、组织工序验收,对验收结论负责。 三、监督控制 1、参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监控。 2、负责隐蔽工程和关键工艺的质量控制。 3、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并提出处理和预防措施。 四、事故处理 1、参与事故分析。 2、参与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3、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五、工程验收 1、参与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做好现场验收技术工作。 2、参与工程初验。 3、对施工班组完成工程进行计量结算。 六、安全文明施工 1、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机具、临时用电安全工作。 2、督促班组做好临边防护工作。 3、监督班组施工工序工作,每道工序完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监督班组现场材料堆码工作,做到材料分类堆码有序、整齐。 5、制止班组违规操作行为,并作出处罚决定。 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全面管理 2、按照工公司要求,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基础工作。 3、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使用制度和在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管理工作。 4、督促做好设备的现场管理和使用,负责检查设备的运转记录的填写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负责向公司上报各类报表及设备的需求、使用情况。定期向生产部汇报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 6、及时做好设备租赁费、修理费和车辆修理费的结算工作。 7、负责设备的报废的鉴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对已经批准报废的设备,按规定要求组织回收上缴。 8、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供处理意见。 9、做好年终设备管理工作总结,交流设备管理、使用方面的经验、提出设备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公司生产部。 质检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款,贯彻落实公司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查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负具体责任; 3、精通专业知识,熟悉施工图纸,认真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工艺标准,熟悉掌握工程洽商、技术变更等内容; 4、督促和指导施工班组做好质量日检工作,随时查检和解决施工质量问题,并做出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记录; 5、负责对现场班组和作业人员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设计、作业指导书、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质量监督、检查、自检、自纠工作,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的资料填写、整理,确保预控目标的实现。负责对工程的特殊工程进行监控、检验,做好预防纠正措施的实施及质量验证工作,重要工序和隐蔽工序,质检员必须全过程进行旁站检查; 7、负责组织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对工程检查中的不合格品有权停止施工,及时进行标识、 2014年度细分行业报告汇集制造行业报告 互联网行业报告 农林牧渔行业报告 评审、处置; 9、在进行工作质量检查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缤纷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区域; 10、及时提供月度质量分析会所需要的有关信息; 11、协调配合项目部其他部门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施工设计,全面负责项目部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文明、财务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2、负责整个项目各种施工方案以及进度计划、月、周工作安排编制和落实。 3、严格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合同的要求。 4、合理的组织、调度生产要素,实施日常工作中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鼓励的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期和效益的目标得以实现。 5、及时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加快资金周转,做好项目工程的成本核算,盘活资金使用,审核各项费用支出。 6、协调解决处理好与业主、监理、分包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7、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合理使用物料、机械设备和劳动力,控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 8、按工程进度的“急、慢、先、后”制订材料申报表、成品及半成品计划应提前计划、提前订购,以不影响施工连续性为关键。 9、组织做好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结算工作; 10、解决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协调解决、裁决技术分歧; 11、按照图纸、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期交付竣工,赢得业主的满意;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奖罚制度,结合施工处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各员工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职责: 1.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自觉遵守施工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3. 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权停止作业,汇报上级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4. 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 5. 员工之间应该相互监督,有义务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 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办公设备和灭火器材,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安装拆卸办公设备和转移灭火器位置,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7. 自觉参加和接受施工处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管理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9.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10. 经常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门卫管理制度 1、集中思想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有关治安条例。 2、上岗时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开小差,干私活。 3、严格把好门卫关,对进出物资和车辆必须凭证件及有关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放行,并且做好登记。 4、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 5、本工地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出入证检查。 6、晚上值班轮流值勤,要做到勤巡逻,勤了望,勤观察,勤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向治安组汇报,采取可行措施,及时处理解决。 7、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接物和处事,应讲究方法,以理服人,敢于同不好现象作斗争。 8、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9、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立足本职岗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10、如有违反现扬保卫制度者,按工地治安条例处罚。 11、门卫人员须穿戴好制服 12、上班时间不能穿拖鞋 13、现场设门卫及保安队伍,负责进出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并检查进出车辆的通行证。 14、保安队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负责执行施工机械及机具、构件的进出门制度,遇到违章者处以罚款及上报保卫人员处理。 1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以确保现场各机械、机具等系统的正常运转,不被损坏。 16、保安队人员严格履行保安义务和保安职责,维持现场区域的生产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现场生产的顺利进行。 17、由门卫专职负责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确保不造成交通堵塞。 18、严禁打架斗殴现象发生。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材物料管理,确保材物料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钢筋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准备阶段 1, 人员组织与协调:各班组按施工作业面工程量大小及进度要求合理组织劳动力,各班组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2, 工程器具准备:钢筋所需自配的施工机械如弯钩机、切断机、闪光焊机等在施工前必须及时到位并保证操作过程中运转良好。 3, 技术准备:①图纸,规范熟悉:包括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等一系列施工依据的熟悉,为后期钢筋配料、制作、加工绑扎等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同时,配料人员必须熟悉相关规范。②劳务和各班组必须对进场工人进行详细的技术培训和交底,施工人员必须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熟练工人。 4, 材料准备,钢筋班组所需自卑的材料必须合乎要求。 二,施工阶段 1,施工阶段的一切技术指标以图纸、规范及项目部下达的技术交底为准。劳务管理与班组人员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现场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擅自更改原设计。 2,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钢筋班组必须安排人全程看护,以便对钢筋变形、移位等及时处理。 三,文明施工 1, 除施工过程外木工班组的所有多余材料和剩余材料必须及时分区域、规格、型号堆码整齐。 2, 工完料清:钢筋工施工完毕后,必须在混凝土浇筑前对涉及到的施工器具、垃圾进行清理。 3, 在规定区域外不得堆放钢筋施工器具或钢筋成品与半成品。 4, 施工现场不得煮饭、洗衣、洗澡等。 5, 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生火取暖。 四,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不带安全帽等有违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 超过2米的高处作业必须拴安全带,操作面必须铺设跳板行走,严禁无安全设施作业。 3, 楼层及外架上严禁堆放焊条、扎丝、箍筋等施工器具或钢筋成品与半成品。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严禁私自拆除。 5, 严禁工人私自动用机械设备,配电设施和攀爬塔吊。 五,劳务管理 1,劳务管理与各班组人员严禁在任何原因、任何情况下与项目管理人员、工长、甲方、监理争吵、顶撞。 2,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3, 本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偷盗、赌博行为。 木工管理制度 一、木工班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所有管理人员的全面管理和调度,服从大局。 二、认真阅读图纸,严格按图施工。在没有工长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图纸施工。 三、木工班模板安装必须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模板及其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撑部分应有足够的支撑面积。 四、模板接缝应严密,不漏浆,接缝不应超过1.5mm。 五、模板安装必须牢固,轴线标高位置准确。 六、在浇筑砼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不用的材料应堆码整齐,放在不挡事的地方。 七、模板拆除时,侧模拆除时的砼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八、底模拆除,应在工长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拆除。 九、模板安装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如有:柱、墙、梁轴线位移、标高、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等。 十、关于材料管理: 1、拆下的钢管、扣件、对拉杆、木方及模板应及时堆码整齐。 2、当每一层模板拆除安装完毕后,浇筑砼前,下面一层的材料应清理干净。 3、木方、木工板、竹胶版下料时,应先计算下料尺寸,结合图纸,尽量避免浪费,不得将长木方,大模板随意改小。 4、所有木工班用的材料(如:钢管、扣件、对拉杆及木材等),不因其它原因,如损耗超出正常耗损,必须由班组负全部责任。 十一、现场工长安排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并按时完成,合理的建议可向工长提出。 十二、对班组自己操作失误造成返工时,必须扣除其材料费用。反之,因设计等原因而造成返工时,可由工长计算出工程量并给予结算。 十三、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各方面教育,班组如发现偷盗行为,必须对其开除并停发其所得工资,情节严重者扭送到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木工班所安装的模板、支撑架必须经质监、监理、甲方、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一次性验收合格。 食堂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3.落实卫生检查制度,勤检查,保卫生 4.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把好食品采购关 5.建立健全的食品贮存卫生制度,保证食品质量 6.做好粗加工卫生管理,把好食品筛选第一关 7.做好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确保出品卫生安全 8.强化售饭间卫生管理,把好出品关 9.餐具用具必须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10.注意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鞍山市第九建筑公司承建 质量为本创精品工程 安全为先筑健康平台 鞍山市第九建筑公司承建 创高效优质工程品牌 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 鞍山市第九建筑公司承建 安全高效创效益之门 精雕细琢树企业形象 鞍山市第九建筑公司承建 文明施工树九建形象 精心管理创优质工程 鞍山市第九建筑公司承建 安全文明树公司形象 优质高速创公司信誉 鞍山市第九建筑公司承建 科学管理建优质工程 精心施工筑时代丰碑 鞍山市第九建筑公司承建 规范管理保安全第一 精心施工铸公司品牌 五要 1.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登记;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胸卡;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新工人入场前要先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5.进入施工现场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不准 1.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身,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 4.不准儿童,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5.不准无证操作施工工具; 安全警示语 1.班前讲安全,隐患少一半; 2.班中讲安全,把住作业关; 3.班后讲安全,良性来循环; 4.严谨思考,严密操作,严格检查,严肃验证; 5.设备设施,常做检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6.安全警钟鸣耳畔,规章制度记心间; 7.预防保养按时做,生产顺畅不会错; 8.宁愿事前检查,绝不事后返工; 9.生命珍贵安全至上,创造幸福安全必行; 10.健康是幸福之源,安全是生产之本; 安全生产八安八险 以遵章守纪为安,以违章蛮干为险; 以谦虚谨慎为安,以逞强好胜为险; 以精力集中为安,以心神不定为险; 以劳保齐全为安,以麻痹大意为险; 以防微杜渐为安,以心存侥幸为险; 以现场整洁为安,以器具杂乱为险; 以事前预防为安,以事后抢救为险; 以严格要求为安,以松松垮垮为险; 安全操作“十忌”歌 一忌盲目操作,不懂装懂;二忌马虎操作,粗心大意; 三忌急速操作,忙中出错;四忌忙乱操作,顾此失彼; 五忌自顾操作,不顾相关;六忌心慈手软,扩大事端; 七忌程序不清,次序颠倒;八忌单一操作,监护不力; 九忌有章不循,胡干蛮干;十忌不分主次,轻重缓急。   监理工程师岗位:https://www.huameitang.com/index.php?do=joblist   查看全部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2、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3、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4、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5、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7、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防盗工作的管理。

8、做好安全工作各项记录和有关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9、经常对现场安全员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增强安全意识。

10、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

11、宣传、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2、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每天深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危险工作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安全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施工人员等)进入采区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组织采区的安全例会、安全日和公司举行的有关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任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不安全行为,并有权根据公司和采区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

7、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8、建立健全采区各种安全台帐,负责指导各班组安全台帐的建立并进行检查。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材料员是项目经理所承包项目材料采购质量使用安全的直接管理责任人。

2、严格按照材料采购合同和入库验收制度把好材料质量关,确保工程所用材料性能安全可靠,防止由于材质不合格,性能不稳定引发施工安全事故,污染环境和影响员工职业健康。

3、建筑材料进场必须分类堆放,标识明确,按计划领用。对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单独堆放,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离施工、生活、办公区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4、坚持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场,霉烂变质的材料不谁用于工程,主要建材(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无性能复试报告不准发放。

施工工长岗位职责

一、组织与计划

1、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编制。

2、编制单项施工方案。

3、参与图纸会审,提交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变更函。

4、提交工程施工中的材料需用计划,材料计划必须提前三天提交材料员。

5、向施工班组作技术、安全交底。

6、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及时做好验收记录交资料员完善资料。

7、做好施工日志记录。

8、办理现场签证。

9、组织每天的工作总结,对班组次日完成工作作出书面详细交代。

二、现场支持

1、负责施工现场技术处理和决策。

2、负责施工现场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并对施工班组作详细交代。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必须逐一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负责。

4、负责各班组间工作协调,组织班组间工序交接,并作好书面交接记录。

5、组织工序验收,对验收结论负责。

三、监督控制

1、参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监控。

2、负责隐蔽工程和关键工艺的质量控制。

3、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并提出处理和预防措施。

四、事故处理

1、参与事故分析。

2、参与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3、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五、工程验收

1、参与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做好现场验收技术工作。

2、参与工程初验。

3、对施工班组完成工程进行计量结算。

六、安全文明施工

1、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机具、临时用电安全工作。

2、督促班组做好临边防护工作。

3、监督班组施工工序工作,每道工序完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监督班组现场材料堆码工作,做到材料分类堆码有序、整齐。

5、制止班组违规操作行为,并作出处罚决定。

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全面管理

2、按照工公司要求,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基础工作。

3、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使用制度和在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管理工作。

4、督促做好设备的现场管理和使用,负责检查设备的运转记录的填写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负责向公司上报各类报表及设备的需求、使用情况。定期向生产部汇报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

6、及时做好设备租赁费、修理费和车辆修理费的结算工作。

7、负责设备的报废的鉴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对已经批准报废的设备,按规定要求组织回收上缴。

8、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供处理意见。

9、做好年终设备管理工作总结,交流设备管理、使用方面的经验、提出设备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公司生产部。

质检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款,贯彻落实公司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查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负具体责任;

3、精通专业知识,熟悉施工图纸,认真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工艺标准,熟悉掌握工程洽商、技术变更等内容;

4、督促和指导施工班组做好质量日检工作,随时查检和解决施工质量问题,并做出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记录;

5、负责对现场班组和作业人员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设计、作业指导书、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质量监督、检查、自检、自纠工作,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的资料填写、整理,确保预控目标的实现。负责对工程的特殊工程进行监控、检验,做好预防纠正措施的实施及质量验证工作,重要工序和隐蔽工序,质检员必须全过程进行旁站检查;

7、负责组织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对工程检查中的不合格品有权停止施工,及时进行标识、 2014年度细分行业报告汇集制造行业报告 互联网行业报告 农林牧渔行业报告 评审、处置;

9、在进行工作质量检查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缤纷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区域;

10、及时提供月度质量分析会所需要的有关信息;

11、协调配合项目部其他部门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施工设计,全面负责项目部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文明、财务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2、负责整个项目各种施工方案以及进度计划、月、周工作安排编制和落实。

3、严格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合同的要求。

4、合理的组织、调度生产要素,实施日常工作中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鼓励的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期和效益的目标得以实现。

5、及时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加快资金周转,做好项目工程的成本核算,盘活资金使用,审核各项费用支出。

6、协调解决处理好与业主、监理、分包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7、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合理使用物料、机械设备和劳动力,控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

8、按工程进度的“急、慢、先、后”制订材料申报表、成品及半成品计划应提前计划、提前订购,以不影响施工连续性为关键。

9、组织做好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结算工作;

10、解决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协调解决、裁决技术分歧;

11、按照图纸、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期交付竣工,赢得业主的满意;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奖罚制度,结合施工处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各员工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职责:

1.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自觉遵守施工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3. 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权停止作业,汇报上级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4. 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

5. 员工之间应该相互监督,有义务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 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办公设备和灭火器材,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安装拆卸办公设备和转移灭火器位置,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7. 自觉参加和接受施工处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管理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9.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10. 经常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门卫管理制度

1、集中思想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有关治安条例。

2、上岗时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开小差,干私活。

3、严格把好门卫关,对进出物资和车辆必须凭证件及有关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放行,并且做好登记。

4、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

5、本工地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出入证检查。

6、晚上值班轮流值勤,要做到勤巡逻,勤了望,勤观察,勤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向治安组汇报,采取可行措施,及时处理解决。

7、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接物和处事,应讲究方法,以理服人,敢于同不好现象作斗争。

8、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9、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立足本职岗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10、如有违反现扬保卫制度者,按工地治安条例处罚。

11、门卫人员须穿戴好制服

12、上班时间不能穿拖鞋

13、现场设门卫及保安队伍,负责进出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并检查进出车辆的通行证。

14、保安队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负责执行施工机械及机具、构件的进出门制度,遇到违章者处以罚款及上报保卫人员处理。

1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以确保现场各机械、机具等系统的正常运转,不被损坏。

16、保安队人员严格履行保安义务和保安职责,维持现场区域的生产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现场生产的顺利进行。

17、由门卫专职负责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确保不造成交通堵塞。

18、严禁打架斗殴现象发生。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材物料管理,确保材物料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钢筋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准备阶段

1, 人员组织与协调:各班组按施工作业面工程量大小及进度要求合理组织劳动力,各班组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2, 工程器具准备:钢筋所需自配的施工机械如弯钩机、切断机、闪光焊机等在施工前必须及时到位并保证操作过程中运转良好。

3, 技术准备:①图纸,规范熟悉:包括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等一系列施工依据的熟悉,为后期钢筋配料、制作、加工绑扎等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同时,配料人员必须熟悉相关规范。②劳务和各班组必须对进场工人进行详细的技术培训和交底,施工人员必须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熟练工人。

4, 材料准备,钢筋班组所需自卑的材料必须合乎要求。

二,施工阶段

1,施工阶段的一切技术指标以图纸、规范及项目部下达的技术交底为准。劳务管理与班组人员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现场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擅自更改原设计。

2,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钢筋班组必须安排人全程看护,以便对钢筋变形、移位等及时处理。

三,文明施工

1, 除施工过程外木工班组的所有多余材料和剩余材料必须及时分区域、规格、型号堆码整齐。

2, 工完料清:钢筋工施工完毕后,必须在混凝土浇筑前对涉及到的施工器具、垃圾进行清理。

3, 在规定区域外不得堆放钢筋施工器具或钢筋成品与半成品。

4, 施工现场不得煮饭、洗衣、洗澡等。

5, 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生火取暖。

四,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不带安全帽等有违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 超过2米的高处作业必须拴安全带,操作面必须铺设跳板行走,严禁无安全设施作业。

3, 楼层及外架上严禁堆放焊条、扎丝、箍筋等施工器具或钢筋成品与半成品。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严禁私自拆除。

5, 严禁工人私自动用机械设备,配电设施和攀爬塔吊。

五,劳务管理

1,劳务管理与各班组人员严禁在任何原因、任何情况下与项目管理人员、工长、甲方、监理争吵、顶撞。

2,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3, 本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偷盗、赌博行为。

木工管理制度

一、木工班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所有管理人员的全面管理和调度,服从大局。

二、认真阅读图纸,严格按图施工。在没有工长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图纸施工。

三、木工班模板安装必须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模板及其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撑部分应有足够的支撑面积。

四、模板接缝应严密,不漏浆,接缝不应超过1.5mm。

五、模板安装必须牢固,轴线标高位置准确。

六、在浇筑砼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不用的材料应堆码整齐,放在不挡事的地方。

七、模板拆除时,侧模拆除时的砼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八、底模拆除,应在工长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拆除。

九、模板安装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如有:柱、墙、梁轴线位移、标高、截面尺寸、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等。

十、关于材料管理:

1、拆下的钢管、扣件、对拉杆、木方及模板应及时堆码整齐。

2、当每一层模板拆除安装完毕后,浇筑砼前,下面一层的材料应清理干净。

3、木方、木工板、竹胶版下料时,应先计算下料尺寸,结合图纸,尽量避免浪费,不得将长木方,大模板随意改小。

4、所有木工班用的材料(如:钢管、扣件、对拉杆及木材等),不因其它原因,如损耗超出正常耗损,必须由班组负全部责任。

十一、现场工长安排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并按时完成,合理的建议可向工长提出。

十二、对班组自己操作失误造成返工时,必须扣除其材料费用。反之,因设计等原因而造成返工时,可由工长计算出工程量并给予结算。

十三、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各方面教育,班组如发现偷盗行为,必须对其开除并停发其所得工资,情节严重者扭送到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木工班所安装的模板、支撑架必须经质监、监理、甲方、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一次性验收合格。

食堂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3.落实卫生检查制度,勤检查,保卫生

4.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把好食品采购关

5.建立健全的食品贮存卫生制度,保证食品质量

6.做好粗加工卫生管理,把好食品筛选第一关

7.做好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确保出品卫生安全

8.强化售饭间卫生管理,把好出品关

9.餐具用具必须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10.注意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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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

1.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登记;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胸卡;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新工人入场前要先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5.进入施工现场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不准

1.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身,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

4.不准儿童,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5.不准无证操作施工工具;

安全警示语

1.班前讲安全,隐患少一半;

2.班中讲安全,把住作业关;

3.班后讲安全,良性来循环;

4.严谨思考,严密操作,严格检查,严肃验证;

5.设备设施,常做检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6.安全警钟鸣耳畔,规章制度记心间;

7.预防保养按时做,生产顺畅不会错;

8.宁愿事前检查,绝不事后返工;

9.生命珍贵安全至上,创造幸福安全必行;

10.健康是幸福之源,安全是生产之本;

安全生产八安八险

以遵章守纪为安,以违章蛮干为险;

以谦虚谨慎为安,以逞强好胜为险;

以精力集中为安,以心神不定为险;

以劳保齐全为安,以麻痹大意为险;

以防微杜渐为安,以心存侥幸为险;

以现场整洁为安,以器具杂乱为险;

以事前预防为安,以事后抢救为险;

以严格要求为安,以松松垮垮为险;

安全操作“十忌”歌

一忌盲目操作,不懂装懂;二忌马虎操作,粗心大意;

三忌急速操作,忙中出错;四忌忙乱操作,顾此失彼;

五忌自顾操作,不顾相关;六忌心慈手软,扩大事端;

七忌程序不清,次序颠倒;八忌单一操作,监护不力;

九忌有章不循,胡干蛮干;十忌不分主次,轻重缓急。
 
监理工程师岗位:https://www.huameitang.com/index.php?do=joblist
 

工程监理公司:安全员岗位职责

zc12123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03 次浏览 • 2021-08-16 22:36 • 来自相关话题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安全计划及各项施组的编制,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4、做好安全记录、安全检查,督促做好标识。   5、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6、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7、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事故隐患控制措施;   8、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 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9、协助做好分包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和监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   10、对进入现场使用的 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11、协助上级部门的 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12、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13、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14、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15、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状况,制止各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发现紧急险情时,有权指挥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16、做好检验记录和其它文字资料整理工作,督促现场工长搞好安全资料。   17、审核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资料,对存在的现场安全通病进行分析改进。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理工程师岗位:https://www.huameitang.com/index.php?do=joblist   查看全部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安全计划及各项施组的编制,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4、做好安全记录、安全检查,督促做好标识。
 
5、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6、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7、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事故隐患控制措施;
 
8、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 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9、协助做好分包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和监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
 
10、对进入现场使用的 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11、协助上级部门的 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12、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13、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14、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15、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状况,制止各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发现紧急险情时,有权指挥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16、做好检验记录和其它文字资料整理工作,督促现场工长搞好安全资料。
 
17、审核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资料,对存在的现场安全通病进行分析改进。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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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发布!6月1日起施行

zc12123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2063 次浏览 • 2020-04-04 22:27 • 来自相关话题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20年4月1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四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五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第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第二章 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第八条 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五)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六)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 (七)依法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消防有关档案。 第十条 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三条 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 第三章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第十五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消防设计文件;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 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前款所称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第十八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具有工程消防、建筑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审;与特殊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总数不得少于七人,且独立出具评审意见。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经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专家同意即为评审通过,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请评审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同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三)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通过专家评审)。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 第二十五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第四章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第二十六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四)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经查验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申请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验收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九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现场评定包括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第三十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完备;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 (四)现场评定结论合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第五章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 第三十二条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三十四条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本规定第二十七条有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的规定,适用于其他建设工程。 第三十五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其他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收到检查不合格整改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建设工程,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工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除依法给予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和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文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 第四十一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话梅糖工程设计常用标准规范查询系统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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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20年4月1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四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五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第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第二章 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第八条 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五)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六)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

(七)依法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消防有关档案。

第十条 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三条 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

第三章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第十五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消防设计文件;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 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前款所称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第十八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具有工程消防、建筑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审;与特殊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总数不得少于七人,且独立出具评审意见。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经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专家同意即为评审通过,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请评审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同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三)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通过专家评审)。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

第二十五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第四章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第二十六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四)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经查验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申请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验收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九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现场评定包括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第三十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完备;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

(四)现场评定结论合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第五章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

第三十二条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三十四条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本规定第二十七条有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的规定,适用于其他建设工程。

第三十五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其他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收到检查不合格整改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建设工程,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工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除依法给予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和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文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

第四十一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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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项目质量管理?

yuan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565 次浏览 • 2019-08-20 11:14 • 来自相关话题

项目管理中有三大要素,分别是时间、质量、成本。在进行项目管理过程中,首先是三大要素的管理尤为重要。人们生活中最直观接触的两个概念是时间和钱,所以对于项目管理中的项目时间管理和项目成本管理都很容易理解和接受。 而对于质量,项目管理三大要素的管理是不能区分先后和重要程度的,只有三大要素都管理成功,整个项目才可能取得成功。 可以概括的说,对项目的时间管理就是管进度,对项目的钱管理就是管成本和利润。那么,既然对项目的质量管理也如此重要,项目质量管理应该管什么呢?项目质量管理包括项目质量方针和目标、项目质量管理计划、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质量保证、项目质量管理改进五大模块,做到这五项,项目质量管理就初具雏形了。 1、制定项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企业管理中会明确企业的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战略,企业的一切运营也要与这些顶层规划保持统一,包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所以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步就是要明确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此来确保整个项目的各项工作是符合企业顶层规划要求的。 项目质量方针通常是一两句简明扼要的短语,俗称口号,应高度概括当前项目希望实现的愿景和效果,比如“树立行业标杆”、“成就精品质量”等等。项目质量方针在符合公司顶层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凸显本项目的特点,使人立刻能够感知到项目的重要性和大方向。 项目质量目标是针对项目内容制定的具体合格或成功标准。因项目复杂程度不同,项目质量目标可能会非常简单,也可能会非常复杂,涉及各方面数十项指标。但需要注意的是,项目质量目标的制定应关注项目整体,而不是聚焦于诸如产品质量这样的某个点。项目质量目标至少应覆盖项目时间、质量、成本三大要素的具体成功标准,还应结合企业顶层规划的要求,制定对应的其他成功标准。比如企业关注环保,项目目标则应包含本项目“节能减排”的量化指标。 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成功制定,能够确保整个项目符合企业的发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时刻指导项目各相关方的工作方向,促进项目成功。    2、策划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如果说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定了项目大方向,那么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就规定了整个项目中质量管理工作的全部细化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份科学有效的计划,就是成功的一半。 通过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的制定,可以将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内容贯彻到整个项目中去。比如为了控制供应商符合质量目标里的质量标准,在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中设定供应商准入评审,时间点定在采购开始前。那么通过这样的评审,就可以实现对这一质量目标的控制。所以,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是整个项目质量管理的重中之重。 如何高效策划项目质量管理计划,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如何入手。  · 首先,详细分析企业顶层规划、企业以往成功和失败经验、企业组织文化、现有流程、必须遵循的制度和标准。通过分析这些因素,可以快速掌握在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应该用什么方法完成什么工作,形成初步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的框架。  · 然后,关注并梳理所有关键干系人的核心需求。项目质量管理成功的一条重要标准就是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得到满足,通过梳理干系人需求,可以确保项目质量计划不遗漏任何关键内容,进而获得最多的支持,有利于计划的实施。  · 最后,适当使用科学的工具手段。通过财务和非财务的分析工具,可以将一些抽象的项目质量指标转化为直观的量化指标,并有助于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更准确全面。常用的工具有因果图、流程图、核查表、帕累托图、直方图、控制图、散点图等等。 3、实施项目质量控制   在项目启动以后,直至项目结束,根据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所实施的各项具体质量管理工作,就是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发现问题、评估问题、处理问题、确认结果等工作。比如根据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在项目首件产品试制完成后,应开展首件鉴定工作。 在首件鉴定过程中,“发现”某外观尺寸不合格,“评估”该问题是因为设计忽略了一项客户需求指标,属于严重问题,“处理”意见是举一反三重新检查所有指标符合性,检查通过后重新试制首件,“确认”该问题以处理完成,并不会再次发生。这一整个过程都可以称为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但是项目质量控制不是无限控制,而是必须基于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来实施。在何处施加控制?评估问题可以分为哪些类型?处理问题用什么方法?都必须按照计划来实施。如果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时发现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中没有规定的情况,应先完善改进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再遵照计划实施项目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控制具有很多成熟的方法和工具,比如评审、抽样、统计、双五归零、FRACAS等,这都是经过科学验证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方法论。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时应该充分应用这些科学方法论,避免随意想象,可以更加有效的控制好项目质量。   4、开展项目质量保证   上文提到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没有规定的情况,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频繁发生的话,会严重影响项目各方面效果,拖慢项目进度,增加质量成本,降低项目质量。必须通过开展项目质量保证工作,来尽可能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效率,减少意外发生概率。 所谓项目质量保证,就是通过审计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测量结果,确保采用合理的质量标准和操作性定义的过程。更通俗的解释,就是对针对项目质量工作开展内部审计、二方审计、和第三方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管理是一个吃一堑,长一智的过程,为了避免吃同样的堑,必须反复用智来审计检查。此处的智来源于事业环境因素(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环境因素(企业制度、企业流程、历史经验教训)、行业标杆经验(行业成功经验、咨询经验、专业审计经验)。将这些智的因素通过审计、过程分析等方法对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不合适的部位,形成整改意见,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不断促进项目质量管理的工作更加正确和高效,是降低项目质量成本的有效方法。 项目质量保证的开展时机,可以由企业顶层制度设置,也可以由项目质量管理计划设置,可以是定期定点开展的,也可以是不定期开展的,通常会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开展全面的项目质量保证工作,虽然属于事后补救,但也有亡羊补牢的效果。随着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项目质量保证工作将逐渐从事后补救转移到事前策划,以防范于未然的方式参与到项目质量管理当中。   5、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   这是一项与项目质量保证工作相辅相成的工作,项目质量保证就是为了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的水平,使项目质量管理为项目创造价值。二者不同之处在于项目质量保证是针对项目开展的工作,而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是随时都要开展的工作。因为任何质量管理工作都是没有终点的,只有发展中的进行时。通过持续改进,才能使项目质量管理紧跟时代和企业发展,始终保持最适合的管理方法。 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也是项目质量管理与企业质量管理沟通的重要通道,在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的过程中,为旧项目总结经验教训,为新项目保驾护航,使企业更加深入理解项目,最终推进企业质量管理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项目质量管理不像项目时间和成本管理,具有具体的指标和方法。项目质量管理讲究适配和发展,所以不应该试图制定一劳永逸的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在实践中,做到项目质量管理的五大基本模块,只是搭建了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框架。要想项目质量管理为企业项目管理创造价值,必须持续分析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使其跟随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才能始终保持适合企业的项目质量管理。 查看全部
项目管理中有三大要素,分别是时间、质量、成本。在进行项目管理过程中,首先是三大要素的管理尤为重要。人们生活中最直观接触的两个概念是时间和钱,所以对于项目管理中的项目时间管理和项目成本管理都很容易理解和接受。

而对于质量,项目管理三大要素的管理是不能区分先后和重要程度的,只有三大要素都管理成功,整个项目才可能取得成功。

可以概括的说,对项目的时间管理就是管进度,对项目的钱管理就是管成本和利润。那么,既然对项目的质量管理也如此重要,项目质量管理应该管什么呢?项目质量管理包括项目质量方针和目标、项目质量管理计划、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质量保证、项目质量管理改进五大模块,做到这五项,项目质量管理就初具雏形了。
图5.jpg

1、制定项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企业管理中会明确企业的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战略,企业的一切运营也要与这些顶层规划保持统一,包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所以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步就是要明确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此来确保整个项目的各项工作是符合企业顶层规划要求的。

项目质量方针通常是一两句简明扼要的短语,俗称口号,应高度概括当前项目希望实现的愿景和效果,比如“树立行业标杆”、“成就精品质量”等等。项目质量方针在符合公司顶层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凸显本项目的特点,使人立刻能够感知到项目的重要性和大方向。

项目质量目标是针对项目内容制定的具体合格或成功标准。因项目复杂程度不同,项目质量目标可能会非常简单,也可能会非常复杂,涉及各方面数十项指标。但需要注意的是,项目质量目标的制定应关注项目整体,而不是聚焦于诸如产品质量这样的某个点。项目质量目标至少应覆盖项目时间、质量、成本三大要素的具体成功标准,还应结合企业顶层规划的要求,制定对应的其他成功标准。比如企业关注环保,项目目标则应包含本项目“节能减排”的量化指标。

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成功制定,能够确保整个项目符合企业的发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时刻指导项目各相关方的工作方向,促进项目成功。
 
 2、策划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如果说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定了项目大方向,那么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就规定了整个项目中质量管理工作的全部细化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份科学有效的计划,就是成功的一半。

通过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的制定,可以将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内容贯彻到整个项目中去。比如为了控制供应商符合质量目标里的质量标准,在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中设定供应商准入评审,时间点定在采购开始前。那么通过这样的评审,就可以实现对这一质量目标的控制。所以,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是整个项目质量管理的重中之重。

如何高效策划项目质量管理计划,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如何入手。
 · 首先,详细分析企业顶层规划、企业以往成功和失败经验、企业组织文化、现有流程、必须遵循的制度和标准。通过分析这些因素,可以快速掌握在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应该用什么方法完成什么工作,形成初步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的框架。

 · 然后,关注并梳理所有关键干系人的核心需求。项目质量管理成功的一条重要标准就是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得到满足,通过梳理干系人需求,可以确保项目质量计划不遗漏任何关键内容,进而获得最多的支持,有利于计划的实施。

 · 最后,适当使用科学的工具手段。通过财务和非财务的分析工具,可以将一些抽象的项目质量指标转化为直观的量化指标,并有助于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更准确全面。常用的工具有因果图、流程图、核查表、帕累托图、直方图、控制图、散点图等等。
图3.jpg

3、实施项目质量控制
 
在项目启动以后,直至项目结束,根据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所实施的各项具体质量管理工作,就是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发现问题、评估问题、处理问题、确认结果等工作。比如根据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在项目首件产品试制完成后,应开展首件鉴定工作。

在首件鉴定过程中,“发现”某外观尺寸不合格,“评估”该问题是因为设计忽略了一项客户需求指标,属于严重问题,“处理”意见是举一反三重新检查所有指标符合性,检查通过后重新试制首件,“确认”该问题以处理完成,并不会再次发生。这一整个过程都可以称为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但是项目质量控制不是无限控制,而是必须基于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来实施。在何处施加控制?评估问题可以分为哪些类型?处理问题用什么方法?都必须按照计划来实施。如果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时发现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中没有规定的情况,应先完善改进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再遵照计划实施项目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控制具有很多成熟的方法和工具,比如评审、抽样、统计、双五归零、FRACAS等,这都是经过科学验证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方法论。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时应该充分应用这些科学方法论,避免随意想象,可以更加有效的控制好项目质量。
 
4、开展项目质量保证
 
上文提到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没有规定的情况,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频繁发生的话,会严重影响项目各方面效果,拖慢项目进度,增加质量成本,降低项目质量。必须通过开展项目质量保证工作,来尽可能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效率,减少意外发生概率。

所谓项目质量保证,就是通过审计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测量结果,确保采用合理的质量标准和操作性定义的过程。更通俗的解释,就是对针对项目质量工作开展内部审计、二方审计、和第三方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管理是一个吃一堑,长一智的过程,为了避免吃同样的堑,必须反复用智来审计检查。此处的智来源于事业环境因素(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环境因素(企业制度、企业流程、历史经验教训)、行业标杆经验(行业成功经验、咨询经验、专业审计经验)。将这些智的因素通过审计、过程分析等方法对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不合适的部位,形成整改意见,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不断促进项目质量管理的工作更加正确和高效,是降低项目质量成本的有效方法。

项目质量保证的开展时机,可以由企业顶层制度设置,也可以由项目质量管理计划设置,可以是定期定点开展的,也可以是不定期开展的,通常会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开展全面的项目质量保证工作,虽然属于事后补救,但也有亡羊补牢的效果。随着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项目质量保证工作将逐渐从事后补救转移到事前策划,以防范于未然的方式参与到项目质量管理当中。
 
5、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
 
这是一项与项目质量保证工作相辅相成的工作,项目质量保证就是为了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的水平,使项目质量管理为项目创造价值。二者不同之处在于项目质量保证是针对项目开展的工作,而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是随时都要开展的工作。因为任何质量管理工作都是没有终点的,只有发展中的进行时。通过持续改进,才能使项目质量管理紧跟时代和企业发展,始终保持最适合的管理方法。

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也是项目质量管理与企业质量管理沟通的重要通道,在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的过程中,为旧项目总结经验教训,为新项目保驾护航,使企业更加深入理解项目,最终推进企业质量管理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项目质量管理不像项目时间和成本管理,具有具体的指标和方法。项目质量管理讲究适配和发展,所以不应该试图制定一劳永逸的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在实践中,做到项目质量管理的五大基本模块,只是搭建了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框架。要想项目质量管理为企业项目管理创造价值,必须持续分析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使其跟随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才能始终保持适合企业的项目质量管理。

优秀项目经理必做的事情清单!

yuan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443 次浏览 • 2019-08-05 10:48 • 来自相关话题

项目具有临时、一次性的特点,项目经理通常是在一个临时的、虚拟的团队架构中,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并达成项目的目标。相比职能经理,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通常更为复杂。 随着项目经理成为越来越多企业中的固定角色在企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项目经理如何有效开展工作,优秀项目经理都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 下面将从项目开展的5个过程入手来分享优秀项目经理都在关注哪些事情。 一、启动过程四件事儿 第一,明确项目目标、识别项目特点。项目是围绕目标来开展的,项目成功首要条件是达成项目目标。因此,首先明确项目成功的标准,知晓项目的目的对于项目顺利开展非常重要。项目之所以称之为项目,是因为每个项目都有其独特的地方,而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围绕项目独特之处的管理,项目独特之处则依赖于项目特点的识别。 第二,识别项目相关方。项目成功的标志是项目相关方的满意,项目相关方对项目的态度有支持也有反对,充分梳理识别项目相关方对项目的态度,才能做到管控有的放矢。 第三,组建高效的团队。项目成功最重要的制约因素是资源,其中人力资源是重点。项目团队成员首先要满足项目对于经验、技能和资源的要求,同时成员间的技能要能够尽量互补。 第四,成功组织项目启动会。启动会上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首次登台亮相,做好策划准备工作,成功召开项目启动会对于项目经理树立威信,顺利推进项目非常关键。   二、计划过程三件事儿 第一,确定项目范围。借助WBS工具,按照交付物或流程的分解规则将项目范围内的工作遵循从粗到细进行层层分解,最终保证每个任务都可以落实到责任人,同时每个任务的费用可以度量。当然WBS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证不能漏项。 第二,制订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一定不能是项目经理一个人的事情,项目经理必须召集项目团队成员共同参与编制,否则项目进度计划得不到团队的认可会导致计划无法实施。 第三,识别项目风险。项目开展过程中项目经理大部分时间在救火,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在于前期对于项目风险的识别和把控不到位。提前识别风险并制定措施加以防范是项目经理的重点工作。   三、执行过程两件事儿 第一,做好团队的激励。项目团队从组建到有效协同每个阶段都有各自的特点,项目经理要充分识别每个阶段的团队特点,并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来有效调动团队的积极性。 第二,做好项目沟通。有效的沟通可以很大程度上提升相关方的满意度。项目沟通不仅包含团队内部的沟通,还包含与相关部门、领导、客户等的沟通,通过沟通让所有相关方知晓项目进展,并参与项目的管理。   四、控制过程三件事儿 第一,目标控制。项目经理一定要时刻关注项目目标的可达成性,一旦发现目标偏离,就要采取措施进行纠偏或变更。 第二,进度控制,关注里程碑的实现。项目周期一般都比较长,项目执行到一定阶段团队容易出现疲惫,项目经理一定要做好里程碑的管理,通过不断实现“小”的胜利,来实现项目“大”的成功。 第三,风险控制。凡是可能会对目标产生影响,比如影响进度、成本等产生变化的因素都要加以识别,并纳入风险管理表中进行管控。   五、结项过程三件事儿 第一,项目复盘,对标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项目过程的管控情况等进行分析,总结项目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借鉴。 第二,总结汇报,通过项目总结会或项目分享会等形式呈现项目开展过程,汇报项目成果,嘉奖项目团队,完成项目的管理收尾。 第三,项目知识管理,不仅仅是资料归档,更重要的是将好的经验进行固化,存入公司的知识库便于经验推广。   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做的工作远不止以上的事情,优秀的项目经理需要结合项目的特点进行充分策划,制订项目的管理计划,保证项目顺利交付。 查看全部
项目具有临时、一次性的特点,项目经理通常是在一个临时的、虚拟的团队架构中,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并达成项目的目标。相比职能经理,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通常更为复杂。

随着项目经理成为越来越多企业中的固定角色在企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项目经理如何有效开展工作,优秀项目经理都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

下面将从项目开展的5个过程入手来分享优秀项目经理都在关注哪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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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启动过程四件事儿

第一,明确项目目标、识别项目特点。项目是围绕目标来开展的,项目成功首要条件是达成项目目标。因此,首先明确项目成功的标准,知晓项目的目的对于项目顺利开展非常重要。项目之所以称之为项目,是因为每个项目都有其独特的地方,而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围绕项目独特之处的管理,项目独特之处则依赖于项目特点的识别。

第二,识别项目相关方。项目成功的标志是项目相关方的满意,项目相关方对项目的态度有支持也有反对,充分梳理识别项目相关方对项目的态度,才能做到管控有的放矢。

第三,组建高效的团队。项目成功最重要的制约因素是资源,其中人力资源是重点。项目团队成员首先要满足项目对于经验、技能和资源的要求,同时成员间的技能要能够尽量互补。

第四,成功组织项目启动会。启动会上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首次登台亮相,做好策划准备工作,成功召开项目启动会对于项目经理树立威信,顺利推进项目非常关键。
 
二、计划过程三件事儿

第一,确定项目范围。借助WBS工具,按照交付物或流程的分解规则将项目范围内的工作遵循从粗到细进行层层分解,最终保证每个任务都可以落实到责任人,同时每个任务的费用可以度量。当然WBS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证不能漏项。

第二,制订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一定不能是项目经理一个人的事情,项目经理必须召集项目团队成员共同参与编制,否则项目进度计划得不到团队的认可会导致计划无法实施。

第三,识别项目风险。项目开展过程中项目经理大部分时间在救火,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在于前期对于项目风险的识别和把控不到位。提前识别风险并制定措施加以防范是项目经理的重点工作。
 
三、执行过程两件事儿

第一,做好团队的激励。项目团队从组建到有效协同每个阶段都有各自的特点,项目经理要充分识别每个阶段的团队特点,并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来有效调动团队的积极性。

第二,做好项目沟通。有效的沟通可以很大程度上提升相关方的满意度。项目沟通不仅包含团队内部的沟通,还包含与相关部门、领导、客户等的沟通,通过沟通让所有相关方知晓项目进展,并参与项目的管理。
 
四、控制过程三件事儿

第一,目标控制。项目经理一定要时刻关注项目目标的可达成性,一旦发现目标偏离,就要采取措施进行纠偏或变更。

第二,进度控制,关注里程碑的实现。项目周期一般都比较长,项目执行到一定阶段团队容易出现疲惫,项目经理一定要做好里程碑的管理,通过不断实现“小”的胜利,来实现项目“大”的成功。

第三,风险控制。凡是可能会对目标产生影响,比如影响进度、成本等产生变化的因素都要加以识别,并纳入风险管理表中进行管控。
 
五、结项过程三件事儿

第一,项目复盘,对标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项目过程的管控情况等进行分析,总结项目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借鉴。

第二,总结汇报,通过项目总结会或项目分享会等形式呈现项目开展过程,汇报项目成果,嘉奖项目团队,完成项目的管理收尾。

第三,项目知识管理,不仅仅是资料归档,更重要的是将好的经验进行固化,存入公司的知识库便于经验推广。
 
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做的工作远不止以上的事情,优秀的项目经理需要结合项目的特点进行充分策划,制订项目的管理计划,保证项目顺利交付。

全过程工程咨询背后的博弈

zc12123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3372 次浏览 • 2019-03-20 16:10 • 来自相关话题

2018年11月初,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住建部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而当年3月,住建部就曾发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这两个征求意见稿有什么关系?又反映了什么问题? 自从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19号文)提出“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之后,EPC、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及建筑师负责制一跃成为行业“热词”,也成为各地管理部门政策制定和企业未来转型发展的“灯塔”。 2017年5月,住建部根据19号文发出了《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8省(市)以及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三大“热词”由于在顶层设计的文件中只有简单的描述,在行业内虽然也一直有实践,但没有形成成熟和一致认可的定式,在理论层面和操作层面都处于探索阶段,因此管理决策层以及各地方都有些不同的做法,除了发改委、住建部各自的“征求意见稿”,部分试点省(市)也各自出台自己的指导意见,由于对一些关键问题的理解不同,政策和做法也不尽相同。 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几个关键问题,其一就是政策实施管理部门的分工,其次是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否包括设计技术服务在内,联合体算不算全过程? 发改委VS住建部 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职能一直以来在国家发改委,工程咨询的定义也因此由发改委认定。从1984年到2017年,发改委(国家计委)在33年内发布了十多个有关工程咨询的文件:1984年出台的第一个文件认为工程咨询是设计的拓展和延伸(此时工程设计归发改委的前身,当时的国家计委主管);1998年提出为固定资产投资全过程服务的咨询设计服务体系;2001年参考国际上对工程顾问的解释提出工程咨询包括8个方面内容;2010年宣布与菲迪克FIDIC一致。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由发改委实施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随即发改委出台了《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重新明确了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对咨询服务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在此之前发改委的文件,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共七大类。宏观层面有规划咨询、项目前期咨询、评估咨询,微观层面是指为工程项目提供决策实施和管理提供智力服务的,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设备)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最新发布的《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则归为四大类: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事实上是将原来的微观层面整体归类为“全过程工程咨询”。 住建部在去年3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而在两部委的联合征求意见稿中的说法是“在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着力破除制度性障碍,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工程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将住建部理解的全过程拆分为了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前者发展“综合性工程咨询”,后者才提“全过程工程咨询”。 这便是为什么会有两个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后者其实是对前者的否定,而且住建部也承认了这种解释。多年来由于管理分工而造成的条块分割一直是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阻碍,原本以为“全过程”会成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然而,发改委只简单地以“重新归类”的方式,一记“化骨绵掌”,一切回归原点。 设计单位VS监理单位 在两大部委的意见明确之后,全过程在“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矛盾变成“资质管理造成的企业业务范围单一和全过程所需要的综合资质及全面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当下,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包括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都提出要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但业务能力相对全面的还是设计和监理。40个试点单位中有2家勘察单位,16家监理单位,其余的都是设计企业。从中也能看出一些倾向性。 全过程咨询是由设计牵头向上下延伸还是监理牵头设计分包?这里其实有涉咨询的广义和狭义的概念,广义的咨询,包含技术咨询、经济咨询和管理咨询等,而狭义的工程咨询概念,与一些省市将监理、造价、招投标等协会合并成为“工程咨询协会”相一致,其核心是“项目管理”,其中并不包括设计技术服务。 就在“全过程”的概念被提出之前,2016年底江苏省发布了《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2017年3月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通知》,其中提到的项目管理包括工程项目前期策划、项目设计、施工前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基本等同于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为此,上海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再出台关于全过程咨询的指导文件,因为管理部门认为两者基本一致,没有必要为了一个新的名词而重新出台一套政策。 如此来看,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两种理解方式,一种是全过程项目管理,一种则是设计+项目管理。 未来随着模式的成熟,无论什么样的企业只要有能力都可以做全过程咨询服务,但在目前的限制条件之下,监理和设计谁更适合来牵头,而各自的优势又在哪里? 早在1999年《关于加快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01号文)》中就提出,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快与国际工程咨询业接轨的步伐,由单一功能的设计院向为建设项目全过程提供各种咨询服务的工程公司。之后又提出设计单位要积极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大力发展建设项目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设计单位尤其是大型的工程设计单位早已具备了以设计为主导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以设计为主导”的全过程咨询,也是国际通行的模式。 另一方面,自1988年推行监理制度以来,国家一直在引导监理单位向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模式发展,事实上原建设部1989年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对监理业务的职责范围与当下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基本一致,分为建设前期、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1995年,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印发《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废止了原建设部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被描述为“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监理的职能被大大减化。如此看来,监理单位提出要职能“回归”,大力发展“以大中型监理单位为主导,勘察设计企业为支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似乎也“名正言顺”。 其实设计和监理各有优势。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起着先导作用,它引导其他工程咨询业务的进行,对于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增值起着关键作用。而且,在国际上,建筑设计公司通常向业主提供从项目前期至设计全程(含策划、方案、招标图、施工图等)、招投标、施工监理等“一条龙”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这也是与UIA国际建协对建筑师职业责任的界定相一致。因此可以理解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建筑设计领域即是“建筑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的优势在于监管主体定位,除了施工监理之外,大中型的监理企业还开展了项目管理、工程代建等业务,具有对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的人才和能力,机构设置完备,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在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和安全,协调工程进度等作用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 各自的优势很明显,但也各有缺陷。设计企业技术服务能力强但普遍缺乏项目管理人才,不过,多年的项目管理和设计总包管理也为设计单位培养了一批复合型人才。如果建筑师负责制能尽快推行,成为常态,专业设计人员具备管理能力,那么设计单位必然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理想提供者。监理企业管理能力强,但要同时具备设计能力几乎是要“转身”而不是转型。 而实际操作层面是否需要一个企业具备所有能力,其实也有不同的看法。 联合体VS碎片化 自从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出台之后,设计施工联合体的总承包算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有不少争议,而“全过程”是将每个珠子串联起来的线还是“项链”本身?其中包括不包括设计?如何组织才不是“碎片化”?联合体是否算“拼接”?几家可以组成联合体?一家牵头,其他环节能否分包或是转委托? 所谓“碎片化”是指“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工程实施各个环节由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机构各自独立执行,相互之间缺乏联动。住建部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可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实施,或可由多家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咨询企业联合实施”,并鼓励“联合经营、并购重组”。而有不少专家认为,实施过程中如果将设计、造价、招标、监理企业进行简单“整合”,很可能演化为“碎片化”咨询的“拼接”,也达不到“全过程”的初衷。 8个试点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各不相同。目前明确允许分包的地区有:福建、广东、广西和江苏;明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地区有:福建、四川、广西和江苏;四川和广西仅允许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福建和四川省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范围中都提到了设计服务;四川省在委托方式中也提到了“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当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时,只需对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其中一项进行招标即可,其他咨询服务可直接委托给同一家咨询单位”;福建省也提到“经过依法发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不再另行组织规划、可研、评估、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单项咨询业务招标。接受委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是一个单位”,因此福建和四川省都允许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承担同一项目的设计,但不能承担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 其中广东提出“1+N”模式,“1”是指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必选项),“N”则指各阶段。而服务计费也采取“1+N”叠加计费模式。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尤其在建筑类项目中,这种方式在实现中更容易操作。比如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的“1+X”服务模式,就是以项目管理为统领,牵头其他阶段的技术和服务,与广东提出的“1+N”模式基本同义。但是这种模式是否与国际接轨,而以“设计为主导”又如何体现? 也有专家认为,“1+N”的“糖葫芦式”模式并没有脱离“项目管理”的认知框架,各种专业咨询之间仍然是离散的,甚至于加剧了“碎片化”,还增加了一个利益群体,不但不能节约造价,业主还要多支付集成管理费。即使这个“1”是指“设计”,也不是真正的“全过程”。 尽管还有很多问题“说不清”,也因此大家都能积极争取,比如最近造价咨询行业就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是通过整合与集成构成“管理创造价值”的过程,因此以投资控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从成本管理向投资控制和价值工程方面拓展,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每类企业都能从中看到机会、找到佐证其优势的“理论依据”、能“蹭热度”的政策就是一个好政策。期望通过企业的不断实践,从项目实操层面不断跨越一个个障碍,从而实现真正的与国际接轨的“全过程”。 (本文来源于《建筑时报》第500期(2019年3月4日)第5版,作者:李武英;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查看全部
2018年11月初,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住建部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而当年3月,住建部就曾发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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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征求意见稿有什么关系?又反映了什么问题?

自从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19号文)提出“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之后,EPC、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及建筑师负责制一跃成为行业“热词”,也成为各地管理部门政策制定和企业未来转型发展的“灯塔”。

2017年5月,住建部根据19号文发出了《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8省(市)以及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三大“热词”由于在顶层设计的文件中只有简单的描述,在行业内虽然也一直有实践,但没有形成成熟和一致认可的定式,在理论层面和操作层面都处于探索阶段,因此管理决策层以及各地方都有些不同的做法,除了发改委、住建部各自的“征求意见稿”,部分试点省(市)也各自出台自己的指导意见,由于对一些关键问题的理解不同,政策和做法也不尽相同。

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几个关键问题,其一就是政策实施管理部门的分工,其次是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否包括设计技术服务在内,联合体算不算全过程?

发改委VS住建部

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职能一直以来在国家发改委,工程咨询的定义也因此由发改委认定。从1984年到2017年,发改委(国家计委)在33年内发布了十多个有关工程咨询的文件:1984年出台的第一个文件认为工程咨询是设计的拓展和延伸(此时工程设计归发改委的前身,当时的国家计委主管);1998年提出为固定资产投资全过程服务的咨询设计服务体系;2001年参考国际上对工程顾问的解释提出工程咨询包括8个方面内容;2010年宣布与菲迪克FIDIC一致。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由发改委实施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随即发改委出台了《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重新明确了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对咨询服务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在此之前发改委的文件,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共七大类。宏观层面有规划咨询、项目前期咨询、评估咨询,微观层面是指为工程项目提供决策实施和管理提供智力服务的,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设备)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最新发布的《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则归为四大类: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事实上是将原来的微观层面整体归类为“全过程工程咨询”。

住建部在去年3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而在两部委的联合征求意见稿中的说法是“在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着力破除制度性障碍,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工程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将住建部理解的全过程拆分为了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前者发展“综合性工程咨询”,后者才提“全过程工程咨询”。

这便是为什么会有两个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后者其实是对前者的否定,而且住建部也承认了这种解释。多年来由于管理分工而造成的条块分割一直是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阻碍,原本以为“全过程”会成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然而,发改委只简单地以“重新归类”的方式,一记“化骨绵掌”,一切回归原点。

设计单位VS监理单位

在两大部委的意见明确之后,全过程在“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矛盾变成“资质管理造成的企业业务范围单一和全过程所需要的综合资质及全面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当下,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包括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都提出要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但业务能力相对全面的还是设计和监理。40个试点单位中有2家勘察单位,16家监理单位,其余的都是设计企业。从中也能看出一些倾向性。

全过程咨询是由设计牵头向上下延伸还是监理牵头设计分包?这里其实有涉咨询的广义和狭义的概念,广义的咨询,包含技术咨询、经济咨询和管理咨询等,而狭义的工程咨询概念,与一些省市将监理、造价、招投标等协会合并成为“工程咨询协会”相一致,其核心是“项目管理”,其中并不包括设计技术服务。

就在“全过程”的概念被提出之前,2016年底江苏省发布了《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2017年3月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通知》,其中提到的项目管理包括工程项目前期策划、项目设计、施工前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基本等同于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为此,上海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再出台关于全过程咨询的指导文件,因为管理部门认为两者基本一致,没有必要为了一个新的名词而重新出台一套政策。

如此来看,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两种理解方式,一种是全过程项目管理,一种则是设计+项目管理。

未来随着模式的成熟,无论什么样的企业只要有能力都可以做全过程咨询服务,但在目前的限制条件之下,监理和设计谁更适合来牵头,而各自的优势又在哪里?

早在1999年《关于加快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01号文)》中就提出,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快与国际工程咨询业接轨的步伐,由单一功能的设计院向为建设项目全过程提供各种咨询服务的工程公司。之后又提出设计单位要积极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大力发展建设项目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设计单位尤其是大型的工程设计单位早已具备了以设计为主导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以设计为主导”的全过程咨询,也是国际通行的模式。

另一方面,自1988年推行监理制度以来,国家一直在引导监理单位向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模式发展,事实上原建设部1989年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对监理业务的职责范围与当下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基本一致,分为建设前期、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1995年,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印发《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废止了原建设部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被描述为“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监理的职能被大大减化。如此看来,监理单位提出要职能“回归”,大力发展“以大中型监理单位为主导,勘察设计企业为支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似乎也“名正言顺”。

其实设计和监理各有优势。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起着先导作用,它引导其他工程咨询业务的进行,对于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增值起着关键作用。而且,在国际上,建筑设计公司通常向业主提供从项目前期至设计全程(含策划、方案、招标图、施工图等)、招投标、施工监理等“一条龙”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这也是与UIA国际建协对建筑师职业责任的界定相一致。因此可以理解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建筑设计领域即是“建筑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的优势在于监管主体定位,除了施工监理之外,大中型的监理企业还开展了项目管理、工程代建等业务,具有对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的人才和能力,机构设置完备,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在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和安全,协调工程进度等作用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

各自的优势很明显,但也各有缺陷。设计企业技术服务能力强但普遍缺乏项目管理人才,不过,多年的项目管理和设计总包管理也为设计单位培养了一批复合型人才。如果建筑师负责制能尽快推行,成为常态,专业设计人员具备管理能力,那么设计单位必然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理想提供者。监理企业管理能力强,但要同时具备设计能力几乎是要“转身”而不是转型。

而实际操作层面是否需要一个企业具备所有能力,其实也有不同的看法。

联合体VS碎片化

自从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出台之后,设计施工联合体的总承包算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有不少争议,而“全过程”是将每个珠子串联起来的线还是“项链”本身?其中包括不包括设计?如何组织才不是“碎片化”?联合体是否算“拼接”?几家可以组成联合体?一家牵头,其他环节能否分包或是转委托?

所谓“碎片化”是指“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工程实施各个环节由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机构各自独立执行,相互之间缺乏联动。住建部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可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实施,或可由多家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咨询企业联合实施”,并鼓励“联合经营、并购重组”。而有不少专家认为,实施过程中如果将设计、造价、招标、监理企业进行简单“整合”,很可能演化为“碎片化”咨询的“拼接”,也达不到“全过程”的初衷。

8个试点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各不相同。目前明确允许分包的地区有:福建、广东、广西和江苏;明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地区有:福建、四川、广西和江苏;四川和广西仅允许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福建和四川省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范围中都提到了设计服务;四川省在委托方式中也提到了“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当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时,只需对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其中一项进行招标即可,其他咨询服务可直接委托给同一家咨询单位”;福建省也提到“经过依法发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不再另行组织规划、可研、评估、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单项咨询业务招标。接受委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是一个单位”,因此福建和四川省都允许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承担同一项目的设计,但不能承担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

其中广东提出“1+N”模式,“1”是指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必选项),“N”则指各阶段。而服务计费也采取“1+N”叠加计费模式。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尤其在建筑类项目中,这种方式在实现中更容易操作。比如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的“1+X”服务模式,就是以项目管理为统领,牵头其他阶段的技术和服务,与广东提出的“1+N”模式基本同义。但是这种模式是否与国际接轨,而以“设计为主导”又如何体现?

也有专家认为,“1+N”的“糖葫芦式”模式并没有脱离“项目管理”的认知框架,各种专业咨询之间仍然是离散的,甚至于加剧了“碎片化”,还增加了一个利益群体,不但不能节约造价,业主还要多支付集成管理费。即使这个“1”是指“设计”,也不是真正的“全过程”。

尽管还有很多问题“说不清”,也因此大家都能积极争取,比如最近造价咨询行业就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是通过整合与集成构成“管理创造价值”的过程,因此以投资控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从成本管理向投资控制和价值工程方面拓展,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每类企业都能从中看到机会、找到佐证其优势的“理论依据”、能“蹭热度”的政策就是一个好政策。期望通过企业的不断实践,从项目实操层面不断跨越一个个障碍,从而实现真正的与国际接轨的“全过程”。

(本文来源于《建筑时报》第500期(2019年3月4日)第5版,作者:李武英;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重磅!消防工程设计审查纳入住建部!

寻找那片海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751 次浏览 • 2018-09-29 11:20 • 来自相关话题

近日,中央办公厅正式发文,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文件中要求: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而试点的最终目标就是形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国办发〔2018〕33号)主要内容包括: ●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价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查看全部
近日,中央办公厅正式发文,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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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文件中要求: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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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而试点的最终目标就是形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国办发〔2018〕33号)主要内容包括:
●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价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名单】最新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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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12123 回复了问题 • 2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1535 次浏览 • 2018-08-07 19:32 • 来自相关话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督察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寻找那片海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112 次浏览 • 2018-04-07 17:13 • 来自相关话题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制,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市场壁垒、限制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 据了解,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强调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为督促各地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了专项检查的内容。一是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点检查是否已按照相关要求,取消备案管理制度,实施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外地建筑企业信息报送管理工作。重点检查信息报送内容是否严格限定在规定范围;报送信息是否向社会公开;是否随时接收外地建筑企业报送的基本信息材料;是否存在要求建筑企业重复报送信息,或每年度报送信息的情形等。三是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情形: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或保证金等;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要求外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将资质资格等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以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本地区获奖情况作为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条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入省(市)手续;其他妨碍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 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查阶段,时间为4月2日至5月21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通知确定的检查内容组织本地区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有关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于5月30日前将本地区自查报告及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汇总表报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第二阶段是督导检查阶段。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根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自查报告以及收到的相关投诉举报开展督察,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是推进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重要举措。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自由流动,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个人接包商为企业服务开票困难?话梅糖帮您解决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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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制,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市场壁垒、限制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

据了解,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强调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为督促各地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了专项检查的内容。一是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点检查是否已按照相关要求,取消备案管理制度,实施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外地建筑企业信息报送管理工作。重点检查信息报送内容是否严格限定在规定范围;报送信息是否向社会公开;是否随时接收外地建筑企业报送的基本信息材料;是否存在要求建筑企业重复报送信息,或每年度报送信息的情形等。三是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情形: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或保证金等;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要求外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将资质资格等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以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本地区获奖情况作为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条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入省(市)手续;其他妨碍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

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查阶段,时间为4月2日至5月21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通知确定的检查内容组织本地区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有关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于5月30日前将本地区自查报告及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汇总表报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第二阶段是督导检查阶段。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根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自查报告以及收到的相关投诉举报开展督察,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是推进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重要举措。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自由流动,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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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企业如何科学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

寻找那片海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084 次浏览 • 2018-01-29 21:51 • 来自相关话题

“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工程建设界是一个时髦的口号,但许多企业应用时实际效果不怎么样。衡臣认为: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想让项目经理负责制真正发挥作用,需要注意以下5个方面: (一)提高项目经理的地位 依衡臣的观察,项目经理地位比较高的总承包企业履约能力比较强。大家想想,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总指挥,地位不高如何整合调动资源?如何让内部和外部干系人协调一致? 因此,在工程总承包企业,应该将项目经理视为企业中层干部管理,明确项目经理的江湖地位。 (二)项目经理得有参与组阁权和经济分配权 所谓项目经理有参与组阁权,说白了就像国务院组阁一样:谁当副总理(项目副经理)上级领导您得争求我意见,不能你想派谁就派谁;谁当各部委部长(项目部岗位经理)我得有任命权(提名大家可以协商)和合理更换权,毕竞“一个好汉三个帮”,项目核心团队我得找几个好人来帮帮我。 项目经理对下属应该有经济分配权,在总包企业特别敏感,但要想做好项目工作,没有经济权人家不听你的啊!特别在矩阵管理模式下,项目部成员来自各生产和管理部门,接受项目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双重领导,您说这些员工会更听谁的? 我跟你说:谁有权对他们进行经济处罚、谁负责给他们发奖金,他们就听谁的! (三)项目经理负责制,不等于项目经理“一言堂” 实现项目经理负责制,是不是项目上什么事件都是项目经理说了算?凡事过即错,太绝对是不行的,项目经理也不可能是神仙,一些对实现项目目标有重大风险的事项,企业层面必须对项目部(项目经理)进行管控。 因此,企业得明确对项目经理的授权,可采用编制《总承包项目行政授权管理规定》的方法在企业项目管理体系中将其固化下来。不客气的说,没有将组织授权以体系和制度固化下来的总承包企业,不是一个成熟的企业。 项目经理不能“一言堂”,还体现在总承包项目部内部管理模式上。什么意义?在项目上我还不能说了算!那还叫什么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许多方面,项目经理可以说了算,但不能一言堂! 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项目部设计经理提出调整某个方面的技术标准,如果项目经理直接批准了这就是“一言堂”;如果项目经理批准前让项目部岗位经理们评估评估,项目经理再作决策,那就不是一言堂,而是“民主集中制”。 (合同经理评估是否低于或高于总包合同要求;费控经理分析谁从中受益,咱们不能干超过合同标准,自己增加成本业主受益的事啊,当然可以索赔没问题啊;进度控制经理评估这样的变更对项目进度的影响;施工经理评估技术变更后的可施工性。这样才更加有利于项目经理科学决策!)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这就是项目部矩阵式管理模式下,实行专业化与科学决策的重要体现。 进一步有人还担心项目经理“一意孤行”继续搞“一言堂”,别担心,衡臣有办法: 衡臣在项目上建立了形容为“明告状”的项目备忘录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当某个岗位经理对项目经理的决策有严重异议时,岗位经理可就此决策以备忘录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观点; 2)备忘录主送项目经理,抄送岗位经理企业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建立这种机制的目的,是为帮助上级纠错创造了条件,抄送给岗位经理部门负责人是期望部门领导进行专业评判,必须时参与该决策事项的协调。这种机制成功帮助衡臣避免了在某项目施工招标模式决策方面的重大错误。 为了避免下属滥用这种权力,在《项目备忘录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下属向上级提出备忘录不能仅仅提出问题,还应对问题进行分析並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否则,上级有权拒收备忘录。 (四)项目经理要有考核和被考核权 项目经理负责制下,企业给项目经理这么多权力,当然要对项目经理提出目标。目标提出了,大家都明白,企业必须建立对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机制,但如何科学设置考核机制呢?衡臣建议如下: 1)以过程考核保结果 总承包项目往往周期很长,必须明确过程关键节点(合同里程碑节点),按期完成里程碑节点工作对项目部(项目经理)进行奖励,未完成则没有奖,滞后超过允许偏差则进行处罚。 但根据总承包项目关注最终结果的特点,当项目部(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在下个节点将前面滞后的进度赶回来的情况下,应将以前的滞后罚款部分返回,以前节点计划奖励再次部分发放。 偏差纠正得越快,返回以往罚款和再次发放以往计划奖励部分就越多。这种过程考核模式可以说是总承包合同模式所独有的,大家仔细思量思量! 2)以年度考核促提高 有了过程考核后年度考核什么? 衡臣认为年度考核宜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考核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例如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营业收入和年度预期利润,目的是将项目目标和企业目标有机的联系起来。 第二是考核总承包项目部规范化管理水平,目的是促进提高企业和项目部的项目管理水平。 第三考核分为对项目部的考核和对项目经理的个人考核。对项目部的考核采用多项目对比考核的方式,对项目经理的个人考核采用360度(项目主管领导、下属、项目管控部门领导和项目生产部门领导)考核方式(规定权重)。 对项目部的考核,横向比较,以奖励先进项目部为主;对项目经理的考核不作横向比较,以考核抵押金为基础,视考核得分高低按一定规则扣罚抵押金或“返回抵押金+奖励”。 3)“结项考核”论功行赏 对于总包企业而言,总承包建设模式下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结果好才是真的好!”,因此设置科学的结项考核机制尤为重要。衡臣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结项考核应向项目部核心团队和杰出贡献者倾斜!千万不能撒胡椒面人人有份。 从管理学的角度,结项考核机制主要是为了促进项目核心团队齐心协力,为实现项目取得好的结果而努力奋斗! 第二:结项考核额度应按经营结果,实现梯级奖罚、以奖为主的原则。 罚是将以往过程考核得到的奖励按一定比例扣减,因为过程再好结果不好对企业也是不可接受的;奖励原则当然是结果越好奖励越多,但纯粹按固定比例提成的方式会带来很多问题(例如,国企由于工资总额限制导致无法实现),因此,宜随成本结余提高,适度降低提成比例,且设置最高奖励限额。 第三:对做得特别好的项目设置“特殊贡献奖”,分成项目部特殊贡献奖和个人特殊贡献奖。 前面讲了企业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要点,那么项目经理要有那些考核别人的权力呢? 1)项目经理要有作为下属参与考核领导(项目主管领导和部门领导)的权力。授于项目经理这样的权力是为了促进领导有所担当,对项目提供有效的支持!如果大多数项目经理考核打分都低,那领导真该好好反省了。 2)项目经理要有对项目部核心团队成员的考核权,在矩阵式管理模式下,项目经理的考核权重应高于成员派出部门的领导,这样项目经理才能保持对项目部核心成员的控制力。 3)项目经理要有对企业内部生产部门和项目管控部门领导考核的参与权,项目经理与这些领导相互考核有利于项目权力与部门权力之间的制约平衡。 此外,项目经理还应具有企业对项目部考核奖励的分配权。 (五)项目经理应有“便宜行事”权 俗话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企业有许多制度、有许多流程,项目经理当然应该遵守,但紧急情况下怎么办?许多项目经理最头痛的是项目解决问题急需获得某项批准,而企业管控部门和职能部门仍在有条不紊的走着漫长的流程,真是欲哭无泪!  这里衡臣提供一个全新的管理办法,叫做“例外转序”。 “例外转序”具有以下特点: 1)“例外转序”只有在事件比较紧急情况下,且对项目有重大影响时方可使用,因此每次提出“例外转序”应提出专项分析报告。 2)“例外转序”的本质是在某个单项上改变了企业批准流程,由矩阵式管控模式改变为直线制,从而缩短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3)为了避免“滥用”例外转序,应建立“后评估”机制。例外转序决策时将许多管控部门短路了,但这些管控部门将参与决策实施后的“后评估”,如果项目经理滥用这项权力将在后评估时得到评价,这一条非常重要。   作者:衡乔,工程总承包之家一线创作人,自由职业者 话梅糖工程任务众包、网络工作室、线下工作室、工程实习、企业降本利器、招聘服务、找工作 查看全部
“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工程建设界是一个时髦的口号,但许多企业应用时实际效果不怎么样。衡臣认为: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想让项目经理负责制真正发挥作用,需要注意以下5个方面:

(一)提高项目经理的地位

依衡臣的观察,项目经理地位比较高的总承包企业履约能力比较强。大家想想,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总指挥,地位不高如何整合调动资源?如何让内部和外部干系人协调一致?

因此,在工程总承包企业,应该将项目经理视为企业中层干部管理,明确项目经理的江湖地位。


(二)项目经理得有参与组阁权和经济分配权

所谓项目经理有参与组阁权,说白了就像国务院组阁一样:谁当副总理(项目副经理)上级领导您得争求我意见,不能你想派谁就派谁;谁当各部委部长(项目部岗位经理)我得有任命权(提名大家可以协商)和合理更换权,毕竞“一个好汉三个帮”,项目核心团队我得找几个好人来帮帮我。

项目经理对下属应该有经济分配权,在总包企业特别敏感,但要想做好项目工作,没有经济权人家不听你的啊!特别在矩阵管理模式下,项目部成员来自各生产和管理部门,接受项目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双重领导,您说这些员工会更听谁的?

我跟你说:谁有权对他们进行经济处罚、谁负责给他们发奖金,他们就听谁的!


(三)项目经理负责制,不等于项目经理“一言堂”

实现项目经理负责制,是不是项目上什么事件都是项目经理说了算?凡事过即错,太绝对是不行的,项目经理也不可能是神仙,一些对实现项目目标有重大风险的事项,企业层面必须对项目部(项目经理)进行管控。


因此,企业得明确对项目经理的授权,可采用编制《总承包项目行政授权管理规定》的方法在企业项目管理体系中将其固化下来。不客气的说,没有将组织授权以体系和制度固化下来的总承包企业,不是一个成熟的企业。


项目经理不能“一言堂”,还体现在总承包项目部内部管理模式上。什么意义?在项目上我还不能说了算!那还叫什么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许多方面,项目经理可以说了算,但不能一言堂!


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项目部设计经理提出调整某个方面的技术标准,如果项目经理直接批准了这就是“一言堂”;如果项目经理批准前让项目部岗位经理们评估评估,项目经理再作决策,那就不是一言堂,而是“民主集中制”。

(合同经理评估是否低于或高于总包合同要求;费控经理分析谁从中受益,咱们不能干超过合同标准,自己增加成本业主受益的事啊,当然可以索赔没问题啊;进度控制经理评估这样的变更对项目进度的影响;施工经理评估技术变更后的可施工性。这样才更加有利于项目经理科学决策!)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这就是项目部矩阵式管理模式下,实行专业化与科学决策的重要体现。

进一步有人还担心项目经理“一意孤行”继续搞“一言堂”,别担心,衡臣有办法:

衡臣在项目上建立了形容为“明告状”的项目备忘录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当某个岗位经理对项目经理的决策有严重异议时,岗位经理可就此决策以备忘录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观点;

2)备忘录主送项目经理,抄送岗位经理企业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建立这种机制的目的,是为帮助上级纠错创造了条件,抄送给岗位经理部门负责人是期望部门领导进行专业评判,必须时参与该决策事项的协调。这种机制成功帮助衡臣避免了在某项目施工招标模式决策方面的重大错误。

为了避免下属滥用这种权力,在《项目备忘录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下属向上级提出备忘录不能仅仅提出问题,还应对问题进行分析並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否则,上级有权拒收备忘录。

(四)项目经理要有考核和被考核权

项目经理负责制下,企业给项目经理这么多权力,当然要对项目经理提出目标。目标提出了,大家都明白,企业必须建立对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机制,但如何科学设置考核机制呢?衡臣建议如下:

1)以过程考核保结果

总承包项目往往周期很长,必须明确过程关键节点(合同里程碑节点),按期完成里程碑节点工作对项目部(项目经理)进行奖励,未完成则没有奖,滞后超过允许偏差则进行处罚。

但根据总承包项目关注最终结果的特点,当项目部(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在下个节点将前面滞后的进度赶回来的情况下,应将以前的滞后罚款部分返回,以前节点计划奖励再次部分发放。


偏差纠正得越快,返回以往罚款和再次发放以往计划奖励部分就越多。这种过程考核模式可以说是总承包合同模式所独有的,大家仔细思量思量!


2)以年度考核促提高

有了过程考核后年度考核什么?


衡臣认为年度考核宜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考核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例如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营业收入和年度预期利润,目的是将项目目标和企业目标有机的联系起来。


第二是考核总承包项目部规范化管理水平,目的是促进提高企业和项目部的项目管理水平。


第三考核分为对项目部的考核和对项目经理的个人考核。对项目部的考核采用多项目对比考核的方式,对项目经理的个人考核采用360度(项目主管领导、下属、项目管控部门领导和项目生产部门领导)考核方式(规定权重)。


对项目部的考核,横向比较,以奖励先进项目部为主;对项目经理的考核不作横向比较,以考核抵押金为基础,视考核得分高低按一定规则扣罚抵押金或“返回抵押金+奖励”。


3)“结项考核”论功行赏

对于总包企业而言,总承包建设模式下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结果好才是真的好!”,因此设置科学的结项考核机制尤为重要。衡臣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结项考核应向项目部核心团队和杰出贡献者倾斜!千万不能撒胡椒面人人有份。


从管理学的角度,结项考核机制主要是为了促进项目核心团队齐心协力,为实现项目取得好的结果而努力奋斗!


第二:结项考核额度应按经营结果,实现梯级奖罚、以奖为主的原则。


罚是将以往过程考核得到的奖励按一定比例扣减,因为过程再好结果不好对企业也是不可接受的;奖励原则当然是结果越好奖励越多,但纯粹按固定比例提成的方式会带来很多问题(例如,国企由于工资总额限制导致无法实现),因此,宜随成本结余提高,适度降低提成比例,且设置最高奖励限额。

第三:对做得特别好的项目设置“特殊贡献奖”,分成项目部特殊贡献奖和个人特殊贡献奖。


前面讲了企业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要点,那么项目经理要有那些考核别人的权力呢?

1)项目经理要有作为下属参与考核领导(项目主管领导和部门领导)的权力。授于项目经理这样的权力是为了促进领导有所担当,对项目提供有效的支持!如果大多数项目经理考核打分都低,那领导真该好好反省了。

2)项目经理要有对项目部核心团队成员的考核权,在矩阵式管理模式下,项目经理的考核权重应高于成员派出部门的领导,这样项目经理才能保持对项目部核心成员的控制力。

3)项目经理要有对企业内部生产部门和项目管控部门领导考核的参与权,项目经理与这些领导相互考核有利于项目权力与部门权力之间的制约平衡。


此外,项目经理还应具有企业对项目部考核奖励的分配权。


(五)项目经理应有“便宜行事”权

俗话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企业有许多制度、有许多流程,项目经理当然应该遵守,但紧急情况下怎么办?许多项目经理最头痛的是项目解决问题急需获得某项批准,而企业管控部门和职能部门仍在有条不紊的走着漫长的流程,真是欲哭无泪!

 这里衡臣提供一个全新的管理办法,叫做“例外转序”。

“例外转序”具有以下特点:

1)“例外转序”只有在事件比较紧急情况下,且对项目有重大影响时方可使用,因此每次提出“例外转序”应提出专项分析报告。

2)“例外转序”的本质是在某个单项上改变了企业批准流程,由矩阵式管控模式改变为直线制,从而缩短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3)为了避免“滥用”例外转序,应建立“后评估”机制。例外转序决策时将许多管控部门短路了,但这些管控部门将参与决策实施后的“后评估”,如果项目经理滥用这项权力将在后评估时得到评价,这一条非常重要。
 
作者:衡乔,工程总承包之家一线创作人,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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