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甲 <10%(体积)
乙 ≥10%(体积)
二、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2、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3、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
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名称 类别
液化烃 甲 A 15℃时的蒸汽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B 甲A类以外,闪点<28℃
可燃液体 乙 A 闪点≥28℃至≤45℃
B 闪点>45℃至<60℃
丙 A 闪点≥60℃至≤120℃
B 闪点>120℃
三、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设备的火灾危险类别应按其处理、存储或输送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
五、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房间内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当同一房间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设备时,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类别最高的设备确定。
但当火灾危险类别最高的设备所占面积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类别较低的设备确定。
类别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甲 <10%(体积)
乙 ≥10%(体积)
二、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2、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3、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
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名称 类别
液化烃 甲 A 15℃时的蒸汽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B 甲A类以外,闪点<28℃
可燃液体 乙 A 闪点≥28℃至≤45℃
B 闪点>45℃至<60℃
丙 A 闪点≥60℃至≤120℃
B 闪点>120℃
三、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设备的火灾危险类别应按其处理、存储或输送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
五、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房间内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当同一房间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设备时,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类别最高的设备确定。
但当火灾危险类别最高的设备所占面积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类别较低的设备确定。